第2870章 走民事訴訟(1/2)
第2875章 走民事訴訟
熱搜榜上,跟秦淵相關的話題霸占了前十名里的三個位置,而且熱度還在飛速攀升。各大短視頻平台上,節目的精華片段已經被截取成無數個小視頻到處傳播——秦淵揭開可樂壺蓋的那一瞬間白霧升騰的畫面、陳小明試喝後癲狂的反應、秦淵夜間獨獵野豬的紅外影像——每一段都在以病毒式的速度擴散。
「秦淵是誰「成了搜尋引擎上當晚最熱門的關鍵詞。
「天哪,「林雅詩翻著手機上的各種評論,越翻越興奮,「好多人在說要給你成立粉絲後援會……還有人在畫你的同人圖……這個人畫得還挺像的……「
「什麼同人圖?「秦淵皺了下眉頭。
「就是有人根據節目畫面畫了你在篝火旁邊做可樂的插畫,畫風還挺帥的——你要不要看看?「
「不用了。「
「還有人在評論區發起了投票,說你是他們見過的最強荒野求生選手,得票率百分之九十三——「
「雅詩,「秦淵打斷了她,「吃蘋果。「
林雅詩看了看茶几上的果盤,又看了看手機,猶豫了一秒,還是放下手機拈起一塊蘋果咬了一口。
但她嘴裡嚼著蘋果,眼睛還是不停地往手機屏幕上瞄。
節目播出後的那個晚上,秦淵的手機就沒有消停過。
先是陳小明打來電話,語氣激動得跟中了彩票一樣:「秦淵!你看熱搜了嗎?我們上熱搜了!我女朋友打了八個電話給我,說她閨蜜的閨蜜的同事都在討論你!「
「嗯,我知道了。「
「你就不能激動一點嗎?「
「我為什麼要激動?「
「……你這個人。「
然後是幾個不認識的號碼打來的電話,秦淵一概沒接。後來發現其中有幾個是媒體記者的號碼——不知道從什麼渠道弄到了他的聯繫方式。
他直接把手機調成了靜音。
接下來的一周里,關於秦淵的討論熱度不但沒有消退,反而越燒越旺。
各種二次創作、分析視頻、科普帖子層出不窮。有食品科學專業的博主專門做了一期視頻,逐一分析秦淵使用的每一種植物在可樂配方中的對應角色,最後得出結論——「這個人的植物學知識和食品化學基礎紮實得令人髮指,絕對不是普通的戶外愛好者「。
有軍事博主分析了秦淵夜間獵殺野豬的紅外畫面,從他的站姿、握矛方式、衝刺節奏逐幀拆解,最後寫了一篇長文,標題是《從一次野豬獵殺看專業近身格鬥訓練痕跡》。文章里寫道——「這個人的身體控制能力、反應速度和判斷力,遠遠超出了普通戶外運動者的範疇。我個人傾向於認為他接受過軍事級別的系統訓練。「
秦淵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微微皺了下眉頭,但也僅此而已。
而龍城電視台那邊,氣氛就截然不同了。
節目播出後的第三天,李明的辦公室里來了一撥又一撥的人。
先是台里的領導,滿面春風地過來拍他的肩膀,說這期節目的收視率破了台里真人秀類節目的歷史記錄,網絡端的總播放量三天內突破了兩千萬。
「老李啊,幹得漂亮!「
然後是GG部的人,帶著一迭品牌合作意向書過來,說好幾家快消品牌都想跟節目合作,有的甚至點名要秦淵做代言。
「李導,這個秦淵現在是全網最火的素人,曝光率一天比一天高。如果能讓他參加幾場宣傳活動——線下發布會、品牌見面會、商業直播之類的——GG收入至少能翻三倍。「
李明聽完之後,拿起電話撥了秦淵的號碼。
沒人接。
又打了一遍。
還是沒人接。
他讓助理導演試著聯繫。
助理導演打了秦淵的電話、發了簡訊、發了微信消息,全部石沉大海。
「李導,秦淵好像不怎麼看手機。「
「那你去他家找他。「
助理導演拿著秦淵報名時留的地址跑了一趟。門鈴按了半天,開門的是林雅詩。
「請問秦淵在嗎?我們是節目組的——「
「秦哥哥出去了,「林雅詩笑盈盈地說道,「你們有什麼事可以跟我說,我幫你們轉達。「
「是這樣的,我們想請秦淵參加一些宣傳活動……「
「什麼宣傳活動?「
「就是配合節目做一些推廣,線下見面會、媒體採訪之類的。「
林雅詩歪了歪頭想了想。
「我幫你們問問吧,但秦哥哥這個人……怎麼說呢……他可能不太喜歡這種活動。「
「麻煩您了。「
林雅詩當天晚上就把這件事轉告了秦淵。
「秦哥哥,節目組想讓你去參加宣傳活動,什麼發布會、見面會之類的。「
「不去。「
回答乾脆利落得像刀切豆腐。
「我就猜到你會這麼說,「林雅詩攤了攤手,「可人家大老遠跑過來一趟,你好歹給個緩和點的回覆吧?「
「那就'謝謝邀請,不太方便'。「
「……好吧。「
林雅詩把秦淵的意思轉達給了節目組。
節目組不死心,又派了一個更高級別的製片人親自來溝通。這一次秦淵倒是在家,但結果沒有任何區別。
「秦先生,這些宣傳活動對節目的後續推廣非常重要——「
「我參加的是荒野求生節目,不是宣傳活動。「
「但作為參賽者,配合節目組做一些必要的宣傳也是合情合理的——「
「合同里有這一條嗎?「
製片人愣住了。
「我參加節目之前簽過一份合同,「秦淵的語氣平淡但清晰,「合同里約定的義務是參加節目錄製,沒有任何條款要求我參加錄製之外的宣傳活動。如果你們認為我有這個義務,請把具體的合同條款拿出來。「
製片人張了張嘴,沒有說出話來。
他確實不記得合同里有這麼一條——因為原本就沒有。這個節目最初策劃的時候,壓根沒有預料到任何一個參賽者會火到需要做大規模商業推廣的程度,所以合同里根本沒有涉及參賽者配合宣傳的義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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