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證據已經很充分(2/2)
偵查員覺得有蹊蹺,進行了暗中偵查,最終查出了隱情。原來,死者懷孕後,找人查了下,說又是女孩。
死者丈夫及公公、婆婆讓死者把孩子打掉,死者不同意,然後這三人就強行給她灌了一種農藥,說是能把孩子打掉,卻造成了一屍兩命的結果。
最終,這三人分別被判了十幾年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
崔穎的父母被帶走後,崔穎的屍體也被送到了殯儀館,法醫將在那裡進行屍檢。這是沒辦法的事,縣級的刑警大隊沒有專門的屍體檢驗室,起初多是在現場檢驗,現在是協調好了關係才在殯儀館弄了間房子當工作室。
林子君和孟東方等人都回到刑警隊,等待法醫的屍檢結果。同時,許嵩明要對磚塊上的指紋進行比對,和梅仁平的指紋比對,看看是不是梅仁平留下的。
現在,案情其實已經很明朗了。
梅仁平和崔穎的關係不需要再查證了,證據已經很充分。
崔穎懷孕的事情也沒有懸念了。
崔穎住處的血跡,說明她死前受到了傷害。梅仁平開的司法所的警用麵包車裡提取到的血跡,也是崔穎的。這都是有鑑定結論支持的。
梅仁平開著車去過無意山的山坡,輪胎上的紅土經過檢驗可以證明這一點。
無意山山坡上的墳墓里發現了崔穎的屍體,她的屍體是怎麼到墳墓里去的?能是誰弄進去的?
如果,磚塊上的指紋也有梅仁平的,這個案件就算破了。
即便梅仁平仍然不承認,目前的證據也已經足以認定他的犯罪事實。
指紋比對是很快的,比屍檢快得多了。林子君在孟東方的辦公室里坐了十幾分鐘,再喝杯茶、抽支煙,許嵩明的結論就出來了:磚塊上有梅仁平的指紋!而且有好幾枚!
這個結果是意料之中的。
林子君坐在沙發上,伸直了腿,舒展了一下身體,同時舒展了的,還有心情。
屍檢的結果對於認定梅仁平的犯罪事實沒有太大的幫助,但卻關係到法院審判時候的量刑,崔穎的肚子裡有胎兒和沒有胎兒,量刑是不一樣的。
大約是因為案情比較明顯的緣故吧,丁曉輝的檢驗也很快。
死者崔穎是因為頭顱受傷引起顱內大出血造成死亡的(崔穎的頭磕在桌角上了,這是致死原因),體內檢測到人精成分(時間過久,只能檢測出人精成分,但梅仁平已經供述案發當晚曾和崔穎發生過關係),死者子宮內發現死胎,胎齡大約一個月左右,死者身上其他部位未發現明顯傷痕……
可以對梅仁平進行進一步的審訊了,他的倚仗無非是崔穎的屍體,他認為自己藏的足夠隱秘,不會被警方發現。
而現在,不但崔穎的屍體被發現了,墳墓封口處的磚塊上還提取到了他的指紋,他還能怎麼抵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