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一節 明暹同盟條約(2/2)
同時張弼士還在新加坡城裡了鐵路籌備處,向南洋地區的所有華商募股,還採取了限購措施,儘可能多的讓華商入股,因為他知道,將來這條鐵路的客戶大多都是華商,入股的華商越多,鐵路公司的客源就越穩定。最終在南洋將鐵路公司四分之一股份賣給了四千多個華商,同樣籌資一千萬兩。
資金到位後,拉瑪五世正式批准鐵路公司成立,並委託張弼士為暹羅王室的全權代表,張弼士還是南洋華商的代理人,這樣張弼士手裡就擁有了七成股份,牢牢控制著鐵路公司,成為毫無爭議的總裁人選。
張弼士在十天之內就完成了融資,這種能力,讓拉瑪五世大為放心,相信張弼士也能解決英國人的問題,這就解了拉瑪五世的心頭之患。
好消息總是喜歡扎堆出現,華人稱之為撞大運,拉瑪五世的大運也撞上了,在新加坡成功跟法國簽訂媾和條約後,大明跟暹羅的軍事同盟條約也終於簽訂。
經過雙方詳細的討論,基本以大明跟越南的兄弟同盟條約為藍本,規定了雙方的的軍事義務。
大明承諾,十年之內,當暹羅遭到第三國攻擊時,或大明遭到第三國攻擊時,雙方都以全部兵力相互支援;大明用於援助暹羅的兵力應不少於200萬人,暹羅用於援助大明的兵力應不少於50萬人。在戰爭期間,大明將提供所有的武器裝備,而暹羅則應保障大明隊的全部糧草供應。
這份條約,顯然是針對英法的,因為只有英法才最有能力在中南半島上攻擊暹羅,法國剛剛敗於大明,他們絕對不會冒著跟大明再次開戰的風險侵略暹羅,英國也需要考慮一下侵略暹羅的風險,通過這份條約,暹羅等於為自己買來了十年的和平。
暹羅付出的,無非是一些經濟利益,最大的也只是一半的鐵路權益,另一半還在暹羅王室和暹羅華人手裡掌握著。即便是經濟利益,暹羅也未必能吃虧多少,因為一旦鐵路開通,得利最大的還是暹羅。
對大明來說,通過保護暹羅,從而在暹羅灣獲得了一個穩定的基地,隨時可以使用暹羅的港口。讓大明在南洋地區的影響力大大提高,同時加強跟暹羅的聯繫,也有巨大的經濟利益,如果暹羅的大米生產能夠達到越南的水平,暹羅的糧食至少能養活一千萬大明百姓,從而讓大明在鄰國再次獲得一個穩定的糧食基地。
所以大明對這份條約也是滿意的,洋務司主事徐榮村認為,暹羅也跟越南一樣,牢牢綁在大明外交戰略的戰車上了。從此大明在南中國半島的影響力,將大大超過法國,可以跟英國並駕齊驅,甚至超越英國。
朱敬倫則沒有徐榮村那麼有信心,他太知道暹羅人的巧勁了,歷史上他們能遊刃英法之間有餘,21世紀甚至依然遊刃中國和西方之間有餘,始終能夠在大國之家玩好平衡,現在他們跟大明簽訂了軍事條約,別以為他們的外交戰略就綁在了大明身上,朱敬倫確信,這邊向大明出讓了利益,回頭暹羅一定會加強跟英國之間的關係,甚至跟法國之間的關係。
若論軍事勢力,歷史上東亞三國中當屬日本做的最好,但要說外交平衡的手段,則暹羅是毫無爭議的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