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八節 富商和國王(2/2)
只要能保住暹羅,讓暹羅百姓安居,讓暹羅江山永續,他願意按照傳統向中原王朝,也就是大明朝貢,自稱臣屬。
可是張弼士向拉瑪五世展現的態度,似乎比他想像的還要友好,張弼士告訴拉瑪五世,大明並不打算奪取南洋地區的領土,也不打算欺負南洋國家,大明只會向南洋國家展示自己禮儀之邦的傳統,在這一點上,大明是跟西洋國家有本質區別的。
不過大明在南洋的商業利益還是需要維護的,也只在南洋地區尋求商業利益。
雖然如拉瑪五世想的那樣,中原大邦往往不太看得上南洋小國,可也讓他擔憂,如果大明對這裡沒有興趣的話,那又憑什麼冒著得罪英法的風險保護暹羅呢。
此去成敗難料,拉瑪五世覺得,他需要在大明官場上找到助力,眼前這個大明南洋公使態度友好,對南洋的風土人情也是了如指掌,正是他最好的助力。
於是拉瑪五世跟張弼士開始談起了生意,在拉瑪五世的印象中,華人就是做生意的,只要讓他們賺錢,他們什麼都願意干。
但他很快發現,這個張弼士似乎沒有那麼容易收買,至少收買的成本很高,暹羅可能收買不起。
因為這個人太有錢了。
張弼士繼承岳父家業之後,開始顯示非凡的經營實業奇才。他抽出一部分資產,開設了一家經營各國酒類的商行,並承辦了當地的酒稅和新加坡的典當捐務,隨後又承包了荷屬東印度一些島嶼的鴉片煙稅,收入更是暴利。
1860年代,由於荷蘭殖民地印尼島嶼眾多,荷蘭殖民者對許多島嶼都鞭長莫及,眼睜睜看著利益拿不到手裡,所幸就放手讓華僑組織墾殖公司,他們好從中攫取稅收。
張弼士抓住這一時機,抽出大部分資產投入這一事業,1866年,他在荷屬葛羅巴埠創辦了裕和墾殖公司,大規模地開墾荒地,專門種植椰子、咖啡、橡膠、胡椒、茶葉等熱帶經濟作物,並在墾殖區間種雜糧,獲取了極大經濟效益。1875年,他又在蘇門答臘的阿齊創辦了新的墾殖公司。年,他在荷屬怡厘創辦的裕業墾殖公司、爪哇日裡創辦的笠旺墾殖公司就有橡膠園八處,僱工近萬人。
在經營墾殖公司的同時,張弼士善於抓住其他商機。他在英屬馬來亞彭亨州文東埠開設東興公司開採錫礦,賺了一筆大錢;在日裡開設日裡銀行,專門辦理華僑儲兌和僑匯業務,成為華僑銀行巨頭;又用金融資本,在棉蘭、檳榔嶼興建中西合璧住宅,發展房地產事業;建立了一個聯繫海內外的藥材批發藥行,國內的名貴藥材多經張氏藥行批銷海外,海外名貴藥材及西藥,多經張氏藥行批銷回國,溝通了海內外藥材市場。
張弼士有多少錢沒人知道,他也不會輕易向別人透露自己的財產情況,可是拉瑪五世也是一個人精,他通過張弼士跟他講的生意規模判斷,此人身資巨萬,可能比暹羅每年的國庫收入都高,這樣的人怎麼收買?
拉瑪五世猜的沒錯,張弼士經營的企業風生水起,獲得了驚人的利潤,後世傳言,到了1869年,張弼士的財產已經達到了8000萬兩白銀,成為華人首富,而這一年清政府的財政收入才7000萬兩,張弼士的財產比清政府的歲入都高,更何況一個暹羅呢。
但其實暹羅也不窮,他們的財政狀況極好。
經過他父親和他兩代國王的改革,暹羅的財政制度效率大幅度提升,加上暹羅處在熱帶豐富的物產資源,這讓拉瑪五世不但能不斷的進行改革,進行各種現代化建設,同時還不用借一毛錢債務。
歷史上,在拉瑪五世逝世前一年,暹羅財政收入相當於當時清朝的39%,人均是清朝人均收入的17.3倍,也相當於日本的好幾倍。而暹羅的稅率是不可能跟明治時代瘋狂搜刮百姓的日本相比的,所以單純從其他角度來考慮,暹羅的改革成績絲毫不輸給日本。
而在富裕程度上,遠超中日兩大帝國,所以這一時期,大量華僑湧入暹羅謀生。唯一的缺陷是,暹羅的改革沒有讓國家變得強大,但暹羅人口只有六百來萬人的基礎上,事實上也不具備成為一個強國的條件。
一個重視財政的國王,一個精於牟利的富商,倆人很快就有了一些相同的觀念,比如張弼士就認為,如果暹羅能夠加大稻米的墾殖的話,暹羅經濟一定大有可為,國力大幅提升。
拉瑪五世深有同感,法國人在南圻進行大規模開發之前,暹羅一直都是中國最大的糧食供應國,可是暹羅的開發只限於湄南河下游三角洲地區,中上游尚未得到開發,最大的限制是交通問題。
鐵路!
倆人很快就認識到問題的關鍵是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