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節 定國旗(1/2)
侯進事情已經進入了司法程序,這個程序在權力面前是那麼的脆弱,朱敬倫只要隨便動一動,司法就將毫無尊嚴,但它又那麼的重要,如果權力摧毀了他,最後權力本身也將變得沒有尊嚴,人類歷史上無數的慘劇都證明了這個道理,沒有保護好司法的權力,也將沒有什麼保護權力本身。
當一群高官顯要似乎踐踏司法尊嚴的時候,也就是這些高官顯要快要倒台的時候,因為他們破壞了最基本的秩序,而那個秩序本身對他們是最有利的,只可惜很多人看不到這一點,他們只圖一時的快活,然後肆意踐踏那些秩序,最後在無序之中,他們才發現他們手裡的權力原來更脆弱,甚至他們自己都將不會得到有尊嚴的審判。
所以朱敬倫甚至是不敢去破壞他,他知道司法程序破壞起來容易,但要重新建立起來,將非常的困難。哪怕他很不願意侯進被司法無情的毀滅,他也不得不接受司法無情的一面。
侯進的事情很容易定罪,但是張千山這邊就很麻煩了。
因為到目前為止,他們都沒有暴露出反意,他們也可能從一開始就沒有反意,至少侯進沒有,可侯進還是配合張千山行動了,他們非法罷免了許多不肯合作的官員,這是亂政,甚至已經可以以謀反定罪了。
不管是大明律還是繼承了大明律的大清律,對於謀反的定罪都差不多,株連九族!
也就是說張千山謀反了,他女兒也有罪,他女婿也有罪,張柔和朱敬倫本身就有罪,這就是皇權制度和株連制度的悖論。
所以張千山不適合以某犯罪論處,沒有一個法官願意這樣審判他,司法程序最後還是要走的,朱敬倫相信,最後無論找哪些鄉紳來做陪審員,他們都不會給張千山定謀反罪。
一想到張千山竟然可能會被無罪釋放,朱敬倫心裡就有些不痛快,因為明面上都是侯進在動手,但朱敬倫敢斷定,主使者肯定是張千山,侯進只是被人當刀使了。
「我很好奇,你是怎麼說動侯進跟你一起謀反的?我的岳父大人!」
在法官審理他之前,朱敬倫找張千山談了談。
「謀反?哎呀,皇上你可冤枉我了!我和侯大人可都是公忠體國的忠臣啊,一聽皇上你被謀刺了,我二人徹夜難眠,急忙趕回廣州主持大局,就是怕有意外,怕那些有二心的臣子在此時壞了皇上你的江山啊!」
張千山果然繼續打出大義的旗幟。
朱敬倫搖頭笑道:「岳父大人,你當真以為我不敢殺你?讓我想想,出了這麼大的事,歷朝歷代的皇帝恐怕都會立立威吧。不過殺岳父這種事不多啊。哦,我想起來了,聽說太平天國的西王蕭朝貴幹過一件大事,好像他父母因為違反軍規,在一起過夜,為了整肅軍紀,他把父母殺了。」
太平天國是一朵奇葩,蕭朝貴本姓蔣,過繼給蕭玉勝為子,故改姓蕭。他殺的其實是他的養父母,可是這養父母是自幼把他養大的,換做一般人肯定下不去手。但太平軍這些人,當真是狠人,不怪他們能夠成氣候。
但蕭朝貴這種行為,肯定得不到正統思想的支持,他殺養父母確實整肅了軍紀,但是文人士大夫也不敢跟這種人合作了。在禮法制度之下,既然認了養父母,那在禮法上,就是親生父母,殺養父母如同弒父母,是大逆不道的重罪。可是如果是一個正統的文人遇到這種事會怎麼辦呢?
起事之初,立下規矩,親人第一個先犯了,該怎麼懲罰?其實歷史上有許多例子,如果是子侄這種身份,哪怕是親兒子,殺了立威的有,但唯獨沒有殺父母立威的,所謂有事弟子服其勞,哪怕是師徒關係,師傅犯了錯徒弟都得給扛著。別說親自殺父母了,即便是別人要追究,兒子也得替父母抗。
可惜蕭朝貴可能沒讀過書,或者跟養父母關係不好,在或者是根本就沒人性。關係不好的可能性不高,如果真的關係不好,養父母也不會跟著他造反,他也不會造反還帶著養父母,那就只能說為了大業,蕭朝貴是豁出去了,導致人性也顧不上。
其實最佳的處理辦法,是曹操當年用過的以發代首,曹操的戰馬踐踏了青苗,按照律法當斬,於是他要執法官為自己定罪,被執法官拒絕。曹操要舉刀自殺,被眾人勸住。最後他用劍割斷自己的頭髮說:「那麼,我就割掉頭髮代替我的頭吧。」
蕭朝貴完全可以引用這個典故,替養父母抵罪,最後他以西王的身份當眾被打上一頓,其實也能起到整肅軍紀的作用,犯不著親手殺死養父母。
所以說讀書少真的很要命。
朱敬倫引出這個典故,就是為了震懾張千山,蕭朝貴能殺父母,他殺岳父能算什麼。
張千山這才有些慌亂,野心勃勃之輩,向來不把別人的命當回事,但是卻很珍惜自己的生命。
「皇上饒命!」
「饒不是不能饒,那你就說說是如何哄騙侯進這個蠢貨的吧。」
張千山想了想,他覺得自己大概不會有被審判的機會,死活都是朱敬倫一念之間的事,還不如老實交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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