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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節 萬民書和打官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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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陳芝廷出面,從沙井開始,每一個鄉紳都簽名畫押,寫血書。

血從哪裡來的,朱敬倫殺了一頭豬,洋洋灑灑寫了一萬多言。

文章是陳芝廷這個舉人寫的,朱敬倫可寫不了這種駢六儷四的文章,什麼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之類的危言聳聽都加進去,文采都快趕上過秦論了,十足是發自文人悲憤所言。

至於簽名的血字,那到真的是每一個鄉紳割破自己的手指寫下的大名,沙井很順利,九龍也很順利,其他地方雖然不算順利,得一個一個鄉紳去勸,但是也沒太大的困難,這些鄉紳也就是怕給皇帝上萬民折這種東西,會惹來麻煩,但看到簽的人越多,也就越放心了。

所有有功名的人,哪怕只是一個秀才都得簽名,不簽就發動你的同窗,師長來勸說,用各種大義旗號給你施壓,不簽就是對不起祖宗,不簽就是不忠於大清,皇帝現在受到奸人蒙蔽,割地喪師,咱這是給皇上進獻忠言啊。

有田地超過一百畝的地主要簽字,這回可是為了保咱大傢伙的土地,你不簽就讓洋人割你家的,你同意不,同意到時候大家都跟洋人商量,就你家不要地,連哄騙帶威脅的,地主其實更願意簽字,因為他們明白大道理上確實如此,加上那些舉人老爺都簽字了,咱一個平頭百姓也不用怕,天塌下來有大個頂著。

當然如果真是平頭百姓,他們想簽,還沒這個資格呢。

陳芝廷帶著縣吏,反正是一家家的走訪,他沙井陳家,自稱宋朝駙馬之後的陳家第一個簽,然後還有自詡張良後代的張家,自詡文天祥後代的文家,瞧瞧咱這一個個大戶都簽了,誰敢不簽就是跟大傢伙過意不去。於是大宗族也跟著簽字,包括客家人也要簽字,他們也是宗族體系,弄不好五百年前還是一家人呢。

就這樣以地方上的士大夫階層,地主階層和宗族勢力,全都完成了這份血書的簽字,這是大家的意思,這是民心,這是民意啊,皇上看到了會有什麼感想。

這還沒完呢,新安簽字了,東莞簽不簽,香山簽不簽,順德簽不簽,番禺簽不簽,南海簽不簽,總之慢慢往下串聯吧,什麼時候要用了拿出來用,拿去送給皇帝看。

但最終是給英國人施壓的,皇帝承受再大的壓力,他一撂挑子跑承德去了,英國人非要割地,皇帝估計也只能「不順」民心了。

所以朱敬倫給英國人也準備了一份禮物,這真的是一份禮物。

這是一篇英文起草的告英王書,送愛爾蘭和大不列顛聯合王國女王陛下御覽。主要內容是以整個廣東鄉紳名義敬告英王:

你們英國人來我們中華做貿易,我們並不反對,但是你們英國商人在我們這裡無惡不作,肆意妄為,所以之前我們對你們很不滿意,不想跟你們做生意,可沒想到發展到兩家交兵,生靈塗炭的地步,退一步講,只要你國商人能夠遵紀守法,能夠入鄉隨俗,我們兩家還是可以保持和睦的。

在此我們鄭重承諾,在通商口岸,我們允許你們的商人來做生意,居住,以及信仰你們的教派,我們保證絕不加以傷害。但若敢傷害我良善百姓,盜竊、走私,尤其是肆意銬擄我國良善百姓販賣於東西二洋與人為奴萬萬不許,犯之即當絞刑以儆效尤!

至于洋人進內地經商往來,若我們看到你們的誠意,看到你們的商人遵紀守法,將來也未為不可。朝廷雖有條約,但我鄉民也有民俗,你等不可依持朝廷條約欺壓百姓。

如果你們一意孤行,尤其要割我土地,占我良田,我等紳民立約起誓,破家為國,定與你國大軍周旋到底,倘若不幸兵敗,也絕不與你等有任何瓜葛,寧可遷徙他方,避入深山,也不與你等為伍。決不讓你等從中國買到一寸絲,一葉茶,也絕不買你等一片煙,一縷棉。

差不多就是這樣,一方面威脅洋人不要割地,否則讓他們買不到任何商品,也賣不出任何貨物。另一方面何嘗不是用洋人割地威脅鄉紳,如果洋人不割地,讓他們承諾洋人可以自由在通商口岸行走,居住和經商,保證不傷害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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