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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飲不盡的奸人血,殺不盡的仇人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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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黎就任魏郡兵曹掾後,覺得時間越發的緊張了,恨不得能將自己一刀劈成兩半當兩個人使用。

這些時日以來,除了頻繁往來兵曹與賊曹之間,整肅隊伍,釐清帳目和盤點各類器械軍備外,竟整整七八日沒有在家陪阿母用過一頓晚餐。

而在這次整頓中,王黎驚駭的發現,兵曹與賊曹中兵卒及吏員中竟有三二十人入了太平道,而更令他觸目驚心的則是兵曹軍備器械的盤點。

從三月到十月,短短的七個月時間內,和琳、萬劍及一批兵曹吏員以報廢和更換軍備器械的名義,淘汰了一批兵器布甲,暗中盜賣、轉運,約合千餘件。

其中刀劍六百餘件,短梢弓七十五把,長梢弓五十二把,布甲三百餘,箭矢若干。

大漢的軍制多承秦制,分為京師軍、地方軍和邊軍等。五人一伍、十人一什、五十人一隊、百人一屯、二百人一曲、而千人則為一部,千餘件的軍備兵器足可武裝一部兵卒了!

王黎勃然大怒,將所涉及的兵曹官員包括兵曹吏員、倉曹吏員及兵卒二十餘人一併上報郡守,全部投入大牢。

半個月的功夫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眨眼間就從指縫間悄悄的溜走,今日便是那和琳諸人行刑之日。

幾日前,朝中旨意已定,告示遍貼於鄴城四處,誥曰:

案犯和琳,原魏郡兵曹指揮使,與同犯汪粵、文津、張渝、趙疆、馬三、朱不理、苟欲笑以及余快、莊慢等十數人狼狽為奸,沆瀣一氣。癸亥年初至十月間,於本郡屢犯命案,罪大惡極,今查證據確鑿,按律當斬,將於本月X日午時三刻斬首示眾!

和琳當然未曾和汪粵等人一起犯過命案,甚至到現在都還不認識這些人,但,朝廷既然不願意給太平道冠以謀反的罪名,也就只能委屈和琳一下了,反正都是死,換個罪名又何妨呢!

告示牆外貼著和琳、汪粵、文津等人的畫像,郡府衙內張則、元維等人卻是緊鑼密鼓的部署著,都尉元維甚至暗中調動了一部士兵埋伏在菜市口四周坊市內。

顯然,張則和元維雖然忌諱朝中側目,但並不打算就此放過魏郡的太平道教徒,匿藏的這一千的士兵明顯大有深意,可不單單只是擺設。

還未到午時,北城菜市口的行刑台已經搭建起來,行刑台四周站滿了荷甲士兵,黑盔黑甲,黑靴黑袍,跨刀仗劍,眸子中散發著黑色的寒意,甚至連手中的長戈也是點點的冷寂。

行刑台面朝菜市口,背對城北安平大街,左右各接城東上陽大街,城西忠義大街。此刻四側街巷中已圍滿了前來觀刑的人群,密密麻麻,接踵摩肩。甚至街坊兩邊的茶樓酒肆窗戶口也伸出不少面孔,俱皆瞪著行刑台方向。

鄴城,貴為一郡治所,並非沒有殺過人,每年秋月間朝廷都會勾決一批犯人,不過當街處決朝廷官員,還是一名兵曹指揮使,這在魏郡尚屬首次。

元維陪張則坐在主台,身後及兩旁分列著兩隊精壯的人馬,紅靴紅袍紅槍紅纓,斜背箭袋手執腰刀,目如鷹隼眼似利劍,目光交織處仿佛能射出一團團烈火。

顯而易見,此乃魏郡地方軍之精銳,比外圍的士兵又強了不少。

眼見離午時不足一刻,人群中傳來一陣騷亂。

王黎帶著兩隊士兵,押著十數輛檻車從上陽大街轉了過來。

檻車上眾囚形容消瘦,嘴中塞了一塊破布,身著白色囚衣,腳鐐手銬,背上插著一條長長的明梏,明梏上寫明眾囚正身。和琳自然也在其中,不過和琳神情倒是淡然無比,仿佛此行並非踏足斷頭台,而不過只是菜市口一日游。

王黎騎著戰馬,目視前方,指揮眾士兵從人群中清理出一條道,將眾囚押至行刑台。

一干士兵已將眾囚列成一排面對主台跪下,那些桀驁不馴的江湖人物,膝彎處或遭腳踢或遭刀把重擊,掙扎不起,雖已跪下,卻依舊驕橫的昂著頭,睥睨眾人。

「咚!」的一聲催命鼓響起,這就是午時一刻了。一刻一通鼓,三刻三通鼓,刻刻驚人魂,鼓鼓催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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