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歷史的重新構建(1/2)
「均稅令」只能算階段性的政策調整,真正的稅制改革還要等南北兩地真正「均稅」之後才能進行。
稅收政策調整的目標是增強大同政權治下百姓的獲得感,拉近南北差距,但究其本質還是為了增加大同的國庫收入。
朝廷有了更多的錢,才能做更多的事。
更強大的王朝必然要掌控更多的錢,這一點沒什麼好遮掩的。
從這個角度上講,稅制改革必然繞不過幣制改革。
幣制跟不上社會經濟的發展,就無法保證穩定的幣值,沒有穩定的幣值就沒有穩定的稅收。
宋、遼、夏三國和新興的金國,基本在華夏文明圈內的國家,大多存在幣制混亂的問題,根源就是——缺錢。
準確的說,是缺少市面上流通的貨幣。
以趙宋朝廷為例,即便開足馬力煉銅鑄幣,還是滿足不了國內外市場對貨幣流通的龐大需求,於是,挖空心思,想出了很多辦法「省錢」。
諸如朝廷使用短佰給發官員俸祿,以省佰和買物資(官府強取民物),又鑄小錢、當大錢、夾錫錢,用鹽引、度牒充當現金使用等,都是拿「小錢」當「大錢」花。
大同王朝沒有完成統一之前,還得與國際接軌,延續趙宋的某些「傳統」,但這些手段肯定不能一直延續。
實際上,大同政權目前也不具備改革幣制的條件,因為徐澤現在也解決不了貴金屬不足的問題。
五年前,同舟社就通過戰爭手段拿到了高麗部分礦山開採權。
之後,徐澤命馬政帶領探測隊陸續探明並建成了三座銅礦。
只是,這些銅礦的規模都不怎麼大,開採也有很大難度(後世朝鮮最大的惠山銅礦在曷懶甸地區,此時還不屬於高麗)。
直到兩年前,同舟社掌控的高麗銅礦才形成一定規模,徐澤立即命馬政成立了一個事業部門——鑄錢司。
彼時,同舟社還沒有建國,鑄錢司最初的任務自然是私鑄趙宋的「宣和通寶」,再通過同舟銀行投放到市場。
由此,積累了不少經驗。
大同開國後,鑄錢司不再私鑄趙宋錢幣了,改鑄「正乾通寶」。
徐澤計劃利用五年時間,逐步回收趙宋錢幣,全部換成正乾通寶。
而其人謀取日本的石見銀山,也不是為了表面上的「錢」。
上升到國家層面,錢已經不再是「錢」了。
如何盤活市場,增加經濟總量才是統治者需要考慮的問題。
開採銀山聽起來像撿錢,但受限於此時的冶煉技術,這個錢其實不怎麼好撿。
銀礦要形成規模,還需要日積月累,非一朝一夕可以見效。
實際上,大同政權現在的經濟總量還不夠大,這些年通過戰爭賠款和合法貿易獲得的錢幣也足夠維持國內幣值穩定,改革幣制的緊迫性並不強。
但大同王朝遲早是要一統天下的,只有提前做好準備,屆時才能水到渠成,讓百姓儘量少受折騰。
徐澤的計劃是通過開採高麗銅和日本銀,以及南洋貿易換得黃金,逐步增加本國的貴金屬儲備。
待到國家基本統一,儲備的金銀總量也達到一個可觀的數字,再依託發達的銀行網絡,方能正式開啟貴金屬貨幣和紙幣相結合的幣制改革。
第四條政令為「并州令」。
「并州」非漢末的青、涼、並、冀等十三州之中的并州,而是對大同政權治下設置不合理的府、州、軍等行政機構進行合併調整。
要搞明白徐澤頒布此令的原因,就得先了解宋、遼兩國混亂的行政機構設置。
趙宋行政區劃為三級制,最基本的行政單位是路—州—縣。
其中,州級單位又有府、州、軍、監,府地位最高,州次之,軍、監更低;縣級單位有縣、軍、監。
軍、監有兩級編制,既同州、縣級,又不是州、縣,非常混亂。
遼國深受趙宋影響,五京道實際和趙宋的路級機構同級,而州級機構也大小不一,大的州下再轄州,可統十餘縣,小的州則僅轄一縣,也非常混亂。
治大國最重要的便是「統一」,唯有車同軌、書同文、行同倫,方能彌合不同人群之間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矛盾,最終達到國家真正意義上的統一。
頒布廢奴令、授田令和均稅令,都是為了逐步消除大同政權的南北差異,促進國家真正統一。
但一個國家連最基本的行政機構設置都混亂不堪,還談什麼統一?
任何行政制度的產生和演進都與當時的社會現實有關,都是為了解決彼時統治階級認為的主要矛盾,宋、遼兩國混亂的行政機構設置也是一樣。
太過遙遠且實際處於分裂狀態的春秋戰國勿論,只從秦朝一統天下說起。
秦始皇橫掃六國,強力推行郡縣二級行政區制度,結果二世而亡。
漢初吸取教訓,郡縣封國雜處,至漢武帝施行推恩令瓦解封國,把全國劃分十三州作為監察區域,二級行政區制度變成了三級行政區。
彼時的州雖是地方最大的行政區,但各州以刺史為監察長官,州刺史僅秩六百石,卻能監察州級之下秩兩千石的郡太守,是以小馭大,大小相制的手段。
東漢末年,社會矛盾不斷加劇,最終爆發了黃巾起義,大漢的中央卻忙於權力鬥爭,在平定叛亂中出現了不少問題。
宗室劉焉目睹朝綱混亂、王室衰微,起了不臣之心,欲求一地割據。
其人乃向漢靈帝建言:「刺史、太守行賄買官,盤剝百姓,招致眾叛親離。應該挑選那些清廉的朝中要員去擔任地方州郡長官,藉以鎮守安定天下。」
漢靈帝也需藉助地方力量制衡朝堂上的世家,乃同意劉焉之請,下詔恢復了漢成帝時廢置的州牧之設,並提高其地位,居太守之上,掌一州之軍政大權。
朝廷本就對地方失去掌控力,州牧又位高權重,軍政一手抓,還能辟除幕僚官員,擁有臨機決斷的用兵權,成了實質上的土皇帝。
此令一出,漢末軍閥割據的大幕便就此拉開。
再到魏晉南北朝時期,華夏長期分裂。
各國本就是割據政權,又吸取了漢朝滅亡的歷史教訓,對地方的再割據防範更嚴。
由是,各國不斷拆分州級單位,使得天下之「州」越來越多,州的轄區也就相應越來越小。
南北朝末年,北周和南陳加起來,已經有二百五十三個州,而下一級的郡不過六百九十八個,最基層的縣只有一千五百六十二個。
隋滅陳後,隋文帝看到了三級行政機構設置的不合理,乃罷天下諸郡,讓州直接管縣,等於是把州降級到原來郡同樣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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