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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九章 華夏兩千年的範本(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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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所缺,該是廷尉,廷尉所掌,乃是刑獄之責,修訂秦律之責,再結合大王所說,要修訂秦律,要以儒法而治國,而我所學,正是儒法之道,想必大王是要我以這廷尉呢?」

殷麗倒是沒有客氣,他想到了什麼,就直接說。

「先生所說不錯,的確缺一廷尉,但今日的秦國為新,以前的便是為舊,新舊有不同,那名字自然也不能一樣了,寡人慾設一刑尉台,拜先生為刑尉令,掌管我秦典獄、秦律、人犯,維穩等事宜。」

殷麗露出了疑惑,他疑惑的並非是刑尉台本身,而是這維穩二字,不知何解?

|「我秦國郡有郡守、郡丞、郡尉,縣有縣令,縣丞、縣尉,而這其中,郡尉縣尉掌軍,行緝拿、流放之事,簡而言之,就是執行這秦律之人,也有維護一方安定之責,稱之為維穩。

寡人以為,邢尉令乃是修訂秦律和執行秦律之人,那自此之後,郡尉縣尉兩級,當是垂直而治,由刑尉台一力管轄,行推選、任命之事,不再經過其郡郡守,但行事必得要配合郡守。

對這類執法之人,可從軍中剝離,就稱之為警察吧,警,有警示之意,而察,乃明察善斷也,對於修訂秦律之人,可稱之為律者,自此之後,刑尉台下轄兩部,其一律者,其二警察。」

秦王這段話,大大地出乎了殷麗的預料。

律者,修訂律法之人,早就有之,無非是換了個名字而已,但這警察的存在,可就是他沒有想到的。

垂直而治,那郡守們手中可就徹底沒兵了。

早就聽說秦王在收權,要讓秦國上下統一,看來是真的了。

治吏台,從上到下,有推舉,任命,考核等權,可入秦國各台各司,乃至郡縣,可以說就是為秦王抓權的人。

其後御史台,治戶台也都是這樣,自下而上,垂直而治,雖然這治禮台暫且還沒有動靜,但往後必定也會如此,再來一個警察,這才叫真正的權勢歸於國也,郡守們只能按照秦王的命令,在自己的權力範圍內行事。

「還有,我大秦軍事,歸上將軍也,警察則脫於軍隊之外,對內而治,不再對外,刑尉台有了執法之人,才能治內,而上將軍府離了郡尉,才能一心外戰。

但這律令不嚴,形同虛設,警察一軍,須得是軍紀嚴明,先生可修警察律法,約束警察,令我秦國上下,皆是有法可依也!」

在殷麗思索間,嬴盪又接上了一句。

「大王,臣遵令,自當竭盡全力,為大王所謀。」

他自稱為臣,這事情就算是定下了。

直到現在,國務府才是完整的狀態,那接下來,就要專心十郡之事了。

「寡人還有一事,九月十五,我秦所有郡守、郡尉、郡丞,盡皆會相聚咸陽,到時候必有變化,還請邢尉令早做準備,以警察之職,接受各地郡尉。」

給諸位郡守們挪個窩,秦國國務府的各位大臣們,才能插進去手,先將這國務府下轄七府之事都辦妥,再行郡守調整之事,這事情得一步一步地來。

殷麗驚訝,大王居然連這都算計好了。

「臣遵令,必不負大王使命。」

他沒有一絲的猶豫。

第二日,秦夷陵君大婚,群臣賀喜。

第三日,秦王令下,拜衛人殷麗為邢尉令,掌刑尉台,入國務府。

這兩年來,秦國接二連三的變法,變化之大,讓人有些目不暇接,有人回過身來一想,這個秦國和以前,不大一樣了。

一月之後,刑尉台初具規模,秦王又下令,典獄者,為警察也,第一次提出警察這個名字。

又過了幾日,秦王以公子悝為使者,去往齊國,齊王以公子地為使者,來往秦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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