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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節 孫承宗主持立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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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634年是東南府的立法年,有《東南府憲法》、《東南府民法》、《東南府刑法》、《東南府經濟法》、《東南府國防動員法》、《東南府經濟法》、《東南府衛生檢疫法》和《東南府反分裂法》、《東南府勞動法》等諸多法律陸續出台。

孫承宗來得正是時候!

在東南府諸大員中,顏常武主要精力在軍政上,他將大量的時間放在軍隊的訓練,然後上陣打炮,對於東南府政務只能作出決定而不是深入研究。

夫人楊鶯兒其實學識方面遠超丈夫,她涉獵甚廣,對於法律方面也有很多的知識積累。

但她多是囫圇吞棗,一知半解又拙於實務,閱歷也淺,需要時間磨鍊,更有一個大問題,她忙著生兒育女,同樣沒有什麼時間。

陳衷紀是大忙人,也有才幹,且說實在話,對於立法方面的業務知識,他存在嚴重短板。

其餘人等,頂多是一個方面之才,無法擔綱系統立法的重任,如劉之鳳進士出身,顏常武就覺得他有點迂腐,編撰出來的法律可想而知!

孫承宗一來那就不同了,他閱歷極為豐富,飽讀詩書,做過帝師,任過尚書高官,又為地方大員,軍政兩方面大展拳腳,有地方實務和高官經驗,沒有誰夠他的經歷牛B!

孫元化是他推薦的,徐光啟與他交厚,這兩個傢伙都是小耶信眾,所謂物以類聚,他知道很多外國知識,知識面廣博。

重要的是他屬於那種實幹家,解決問題的人,救火隊長,哪有大麻煩就派到哪裡的專業人士。

可以這麼說,這樣的人才放眼大明朝,也不多見!

這樣人才,除了天賦異稟之外,還要有相應的環境才可以培養出來。

比方說,他要不是帝師,只怕也不會受到信任,而不受到信任,成就將達不到他這個高度。

崇禎皇帝居然放這種人才離開,任由他賦閒在家,真是……看顏大少在接風宴上笑到見牙不見嘴的樣子就知道他是賺了大便宜。

「我有一點補充,那就是『慎殺』,不要輕易殺人,讓他們勞動改造好了!」孫承宗提議道。

他在主持編輯《刑法》,他本身對於大明律很熟悉,參照大明律,同時改去明朝嚴苛的刑罰,主張勞動改造。

能不殺就殺人,勞動改造!

小偷小摸屢犯者,勞動改造!

所謂勞動改造就是砂場挖砂、磚廠制磚、礦山挖礦等,相比之下,修路還算輕的!

結果《刑法》一出,大家看了,人人哆嗦,個個膽寒,東南府的犯罪率本來就低的,再來慘跌個跌停板,以致於牢房空蕩蕩。

這孫老頭夠狠,管他什麼歪果仁統統一視同仁,不要和他說什麼國際友人,犯了罪,照樣判刑,服刑完畢外加一腳踢飛,即行遣返,往往加多一條多少年之後才能來中國。

當時沒有身份證啊,行,那就中式作法,只要判刑超過三年的,就象牲畜那樣子在手臂上來個烙印,就算毀掉烙印也沒用,相應的位置如果模糊一團,一概予以遣返,不得入境。

於是根據《東南府入境管理方法》,歪果仁入境時,都得亮右臂來檢查,可真是亮瞎了大家的眼睛!

以至於在東南府的歪果仁開起玩笑來,都說「亮個右臂出來,看看是不是頭好牲畜!」

如此一來,歪果仁哪來什麼神秘感,根本無「崇洋媚外」,孫承宗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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