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節 孫承宗主持立法(2/2)
如此一來,歪果仁哪來什麼神秘感,根本無「崇洋媚外」,孫承宗功不可沒
要孫承宗來,真是要對了,這老頭兒事例順手拈來,證據源源不斷,組織邏輯嚴密,以一個月完成一項立法的速度推進迅猛,頗有一種龐統為縣令,一天處理完一個月縣政的那種大才的表現!
《東南府憲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顏常武的地位,聲明東南府的締造者是顏常武,他是東南府執政官,只有來自他血脈的人才能夠繼承大位,他是東南府的領袖,最高長官,他擁有行政管理權、人事權和財政權、軍事統帥權、立法權和執法權等等,他管理東南府的軍政法律,他還擁有赦免權,他的權威與尊嚴不容褻瀆。
君權神授,他的得位乃媽祖娘娘的旨意!
利用《憲法》,為顏大少貼身打造,法律上確定他至高無上的地位。
立下國本,再確立政體,管理機構是執政府,主政者為總理,下設六部,並規定了各部的職責範圍。
《東南府民法》、《東南府刑法》、《東南府經濟法》、《東南府國防動員法》、《東南府經濟法》和《東南府反分裂法》等規定了社會經濟的方方面面,許多脫胎來源於大明律,而最熟悉大明律的,正是孫承宗!
他不僅立法,還主持建立了東南大學的第七個系,「法律系」!
按照設想,東南府的公檢法人才將出自這個系了,他們是專業人士,再不會象大明朝的地方官如縣令,既是行政主官,又是法官,鬧得不可開交。
顏常武覺得使用孫承宗,與他頗有合拍之處,雖說顏常武是今人的層次,而孫承宗是古人,但他的觀念一點都不差,例如他在《東南府經濟法》中極力加強稅收方法面的法律。
他大力支持收稅,越是來錢的經營越要收稅,例如商稅、關稅、鹽稅、酒稅、糖稅、煙稅、契稅、房地產稅、礦山稅等等,其動態調研,五年來調整一次稅種和稅率。
他堅決支持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稅,象明朝那種三十收一的的商稅,想都不用想!
一問,老頭子被先前大明窘迫的國庫給嚇怕了,他在關外帶兵,沒有兵餉,鬧到兵變,堂堂督師被大頭兵詰問,很是狼狽,所以他鑽研過稅收,極重稅收,如果不交稅,後果嚴重。
不會殺人,只會勞改,他無師自通,說出了「稅收與死亡一樣都是不可避免的」!
從此之後,這句名言傳遍了東南府,大家知道如果不交稅就是勞動改造,只能乖乖依法交稅。
只要經營,誰都逃不掉交稅!
就連顏常武名下的「皇家產業」也得乖乖交稅,他以身作則,別人無話可說。
對於地賦,顏常武是十稅一,但官員們都認為收得少,向來在顏大少耳邊碎碎念要加賦。
而孫承宗大力支持十稅一,他來說服大家那個證據是滔滔不絕:「諸君沒有見識過什麼叫做農民造反吧!」
「農民占了人口的大部分,當農民活不下去之時,就是一個王朝動盪之日,大陸那邊正是如此!」他舉出了大量的農民起事的原因,沒有誰夠他的資料多。
結果東南府官員被嚇倒了,掩面而逃,再不敢說十稅一的事情。
顏常武發現,很多觀念以前有萌芽,而孫承宗確定下來。
例如貨稅只繳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