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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1章 遊戲規則我來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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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提了一嘴新人來源,但卻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並不想說得太具體。

這也符合他一貫的風格。

對此,江建民也表示理解,對他而言,只需知道理想在這一方面有所計劃就夠了,因為具體實施時,他肯定是參與者,因此還有的是了解機會。

「其次是資源,重點原創音樂資源。」

余老闆又開口了。

這才是他真正想說的重點。

其實他也很清楚,挖掘潛力新人是很容易的,但能不能把新人給推出來,推成一二線音樂人甚至是天王天后級巨星,看的並不是新人的潛質,而是能否為新人提供足夠多的原創音樂資源。

在非資本、流量炒作年代,任何音樂巨星,都是靠一首接一首的熱門歌曲堆出來的,沒作品,個人條件再好也白搭。

那要怎麼弄?

單靠他一個人的剽竊來支撐起整個理想文化的音樂事業?

這既不現實,也不是他所願。

因此……

「關於這一塊,我有個初步的想法,需要你們具體去落實。」

他開始講述自己的思路。

「我認為要想擁有足夠多、足夠優秀的原創音樂資源,最重要的一點,是建立起一個良好的資源挖掘機制和激勵機制,鼓勵更多有才華的原創音樂人進入到這一領域來。」

他開始侃侃而談。

理想文化在音樂領域現在所擁有的最大優勢是什麼?

那就是擁有了一個凝聚了幾乎所有音樂人、音樂愛好者、聽歌人的優秀音樂平台。

因此,余老闆認為,這一優勢是可以充分利用的,包括在挖掘原創音樂作品這一點上。

眾所周知,在整個音樂圈內,原創音樂人是最苦逼的存在,好不容易創作一首作品出來,能不能推出去還兩首,就算賣出去了,也就能賣個千八百塊,稍稍有名氣一點的,也就幾千塊。

而歌手憑一首好歌,就能入帳數百上千萬。

這就是整個生態鏈上收入分配的嚴重不公平。

就好比在影視圈裡,一部好的影視作品出來,製作人大賺,明星藝人也大賺,原創者及編劇卻是拿著微不足道的收入,變成苦哈哈一個。

整個產業鏈上最為重要環節的生產者,反而拿著最為微不足道的收入,這樣的分配機制,又怎能激發起原創者們的積極性?又怎能吸引更多有才華的人加入原創的行列?

現在,理想者余老闆又想憑一己之力來嘗試改變這種不公平現象了,具體的做法,就是利用想聽音樂網的影響力,來開通一個原創音樂交易板塊。

但凡通過想聽音樂網交易的原創音樂,不僅需要通過競價的方式來支付一次性買斷費用,在音樂產生收益後,也需要分配一部分給原創者,別的先不說,單是數位音樂收益這一塊,起碼得按5-10%的比例返回給原創者。

這就是理想擁有平台的優勢,在目前一家獨大的情況下,他可以來定義遊戲規則。

不接受我的遊戲規則?

那很簡單,數位音樂收益這塊沒你份!

就這麼簡單。

江建民跟俞一塵一下又聽懵了。

原來還可以這麼玩?

尤其是江建民,聽得更是倒吸了一口涼氣。

這豈止是成為行業領先者的做法?

這明明是想主導甚至改變整個行業的發展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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