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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大明帝國的法制精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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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後。

安不納島剛剛建成的最高法院審判廳內一片莊嚴,坐在大明帝國國旗和復興黨黨旗前的最高法官閣下…

最高法官閣下這是第一次履行職責。

實際島上民風淳樸,原住民絕大多數都沾親帶故,根本就是個夜不閉戶的地方,至於後來遷移的新居民,為了保證他們目前的美好生活,根本不敢做任何犯法的事情,因為一旦犯法,只要達到一定標準,那是全家都逐出大明帝國的,所以從立國直到現在都半年了,至今還沒有一起案件發生,至於小青年爭風吃醋打個架,那是地方治安官的職責,用不著最高法官閣下。

「帶人犯!」

楊豐一臉莊嚴地拍了下驚堂木,作為大明帝國的法院當然要有自己的特色,法槌變成了古老的驚堂木。

「威武!」

在法警們拉長的喊聲中,志村文雄首先被帶了進來。

志村副參謀長這幾天在監獄裡也不知道怎麼被折磨的,基本上是兩個法警半拖半架進來的,因為在審判席上根本站不住,兩名法警不得不一直扶著他,好在臉還是能看的,並不防礙給他拍照什麼的。

緊接著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志村文雄是前倭軍三十四師團參謀長,江西大屠殺他是肯定有份的,實際上這些倭軍將領,只要履歷上參加過對華作戰的,基本上有一個算一個,都殺了也絕對不為過。

當然,他還是有辯護的權力,哪怕軍事法庭也是有的,只不過因為沒錢聘請辯護律師,所以只好由大明帝國最高法院給他指派一位,在經過律師蒼白無力的辯護和控方律師義正言辭地駁斥後,最高法官閣下一拍驚堂木問道:「諸位陪審員,人犯是否有罪?」

坐在兩旁全部由淡馬錫,爪哇,婆羅洲等各地華人士紳名流組成的陪審團,毫不猶豫地喊出了「有罪!」

在一番商議後,很快楊豐宣讀判決書。

「倭國為大明屬國,倭國人民亦為大明子民,倭國天皇謀逆作亂,志村文雄不思忠貞報國手刃逆賊,反助紂為虐戕害無辜,當按大明律**條以附逆罪論處,現判決如下,判處志村文雄斬首,即日執行,同時剝奪其大明帝國子民身份。」

好吧,大明帝國國會至今還沒研究出新的刑法,主要也是在這裡沒什麼用處,那些國會議員們忙著各處建設呢,哪有功夫坐一塊兒研究什麼法律,除了一部憲法必不可少之外,其他法律都是暫時按照大明律,再說怎麼判還不都是楊法官一句話。

志村君什麼話也沒說,只是悲憤地嗚嗚一陣,緊接著就被拖了出去,後來楊豐才知道他是因為咒罵那些獄警,結果舌頭讓那些傢伙給割了。

下一個是綾部橘樹,他是四一年的關東軍副參謀長,這個就不用說了,有罪,拉出去上斷頭台。

大明帝國特意為他們新建了一座斷頭台,既然是按照大明律,那也就沒有槍決一說了,可拿刀砍腦袋畢竟過於野蠻,斷頭台就文明多了,要說斷頭台也是野蠻人才用的,那就得好好研究一下它的起源地了。

綾部橘樹完了是原鼎三。

他是四一年時候的中國方面艦隊副參謀長,倒不是因為這個罪名被處決,畢竟都四一年了倭國海軍基本很少跟光頭佬打交道,他被處決是因為淡馬錫大屠殺,作為倭國海軍第十二特別根據地司令官,他在一年多時間裡可沒少禍害淡馬錫華人。

實際上淡馬錫華人對這些倭軍將領的態度都是一個字,殺!

畢竟這些傢伙都是第七方面軍的,這些年可把華人欺負狠了,對楊豐從淡馬錫邀請的陪審員們來說,大屠殺對他們倒不是很切齒,這些傢伙都是資本家大地主,倭軍大整肅一般整肅不到他們頭上。這些人切齒痛恨的是香蕉票,多少人被這東西搞得傾家蕩產,到現在幾乎所有資本家手裡都還有一堆只能燒火的香蕉票,所以只要拉出來的犯人,那些淡馬錫來的陪審員,都是一句話,有罪!

就連陸佑的孫子,後來邵逸夫的死對頭,淡馬錫國泰院線的老闆陸雲濤這樣的太平紳士,都揮舞著拳頭一臉亢奮地不停喊著:「絞死他!」

好吧,對於他的要求楊豐決定滿足一下,原鼎三中將最終被判處絞刑。

再接著是昭南防衛司令坂田專一,這個職務是淡馬錫大屠殺的主要執行者,坂田專一手上自然沾滿華人鮮血,絞刑肯定已經不能滿足淡馬錫人民的心愿了。

「斷頭台!斷頭台!」

幾個淡馬錫的主要陪審員,甚至包括屬於馬六甲的陳貞祿,吉隆坡的陳孝式,都或者用華語或者用英語喊著。

楊豐連原本的審訊程序都懶得走了,直接讓手下把判決書以最快速度起草出來,然後刷刷簽上自己名字,緊接著一擺手,法警把腿被打斷的坂田專一拖了出去等著排隊上斷頭台。

就這樣一個接一個,一直到臨近中午,壓軸戲板垣君終於上場了。

一幫陪審員立刻激動起來,幾個過於激動的,還在尋找東西砸他,而站立不穩的板垣君,則被兩名法警架著,面如死灰眼神空洞地看著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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