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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大明帝國的法制精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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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幫陪審員立刻激動起來,幾個過於激動的,還在尋找東西砸他,而站立不穩的板垣君,則被兩名法警架著,面如死灰眼神空洞地看著地面。

楊豐拍了拍驚堂木示意肅靜。

那些陪審員們這才安靜下來,緊接著公訴人開始宣讀對板垣的起訴書,板垣的起訴書那可就長了,從戰前在東北的一系列陰謀活動,再到主謀九一八事變,偽滿州國,主謀熱河事變,企圖泡製偽華北國,策動內meng叛亂,直到率第五師團入侵山西,入侵山東,擔任陸軍大臣全面指揮侵華,擔任朝鮮軍司令官鎮壓朝鮮人民,再到擔任第七方面軍司令官對抗盟軍,總之公訴人花了半小時才讀完他的起訴書。

不過他在大明帝國被起訴的罪名依然是謀逆,其他罪名跟大明帝國無關,無論他侵華還是擔任朝鮮軍司令官,這些都是謀逆範圍,畢竟朝鮮也是大明屬國,依然在大明帝國範圍內,當然他的謀逆和其他人不一樣,他是逆黨首腦,擔任過陸軍大臣的,這也就是逆軍的最高指揮官了,這不算逆首算什麼?

既然是逆首,那就得按逆首的罪名判決。

「按大明律當以大逆罪論處,凌遲處死,夷九族!」

審判員一邊翻著大明律一邊說道。

那些陪審員們立刻亢奮起來。

「凌遲太過了,夷九族也有點狠了,現在已經是二十世紀,我們應該更仁慈一些。」楊豐說道。

「若減等的話,最低也得車裂,夷三族。」審判員說道。

「我們是文明社會,我覺得斷頭台就可以了,至於夷三族這個也應該免去。」楊豐說道。

「法官大人,何為法律?大明律既然明文規定的,那就是鐵律,無論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您作為法官必須按律判處,否則法律之威嚴何在,法律之神聖何在?縱然法律已經不適宜時代,但在它沒有得到修改前,依舊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如果您認為太過殘忍,實際上我也認為過於殘忍,但是我們需要做的,是推動國會修改法律,而不是僅憑一己之慈悲罔顧法律,這才是真正的法制國家,如果您以法官身份,因為個人感情無視法律,那麼我們有權提出抗議!」

控方律師義正言辭地說。

「呃?!這個我沒有別的意思,我只是覺得在二十世紀還搞什麼車裂,株連實在已經過分了。」楊豐說道。

「就算過分,那麼在國會沒有修改這條法律之前,您也必須按照這條法律判決,否則您本人就是違法,哪怕明天國會就修改了這條法律,今天您也必須根據這條法律判決,這才是法制精神!」

律師繼續和他演雙簧。

「那個,諸位陪審員,你們看怎麼辦呢?」楊豐一臉為難地看著那些陪審員們。

操!那些陪審員都是老奸巨猾的一看就明白,這傢伙今天是非把板垣五馬分屍不可了,只不過假惺惺做樣子堵人嘴而已,如果外界批評他野蠻殘忍,那他就以自己按照大明律辦事來解釋,而且還表演一下對法律的尊敬,畢竟大明帝國都三百多年沒露面了,法律上跟不上時代很正常,大明律制定的時候,歐洲還玩鐵女人呢,這一點上大哥別說二哥。

至於以後,那當然是要修改的,當然修改後的法律板垣君是享受不到了,他今天註定是要五馬分屍的。

分,絕對得分!

以板垣君的身份,別說五馬分屍了,就是三千六百刀凌遲都是夠資格的,不過凌遲…

這些陪審員立刻明白為什麼不是凌遲了,這是真正的手藝活兒,早就沒人會玩了。

至於夷三族,那只是說說而已,板垣就自己一個人在這裡,上哪兒夷他家三族去?

他們可不知道楊豐還準備用隱形轟炸機去執行。

「同意!車裂!」

黃宗孝第一個站起來揮舞著手臂喊道。

「同意!」緊接著林文昌舉手喊道。

「車裂!」

「車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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