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城堡條款!(2/2)
不知道多少人在看過視頻後四處尋找這部車的信息,想要知道是哪家公司的產品,又或者是哪部電影裡的主角座駕。
也有很多人圍繞著這次事件展開了討論,絕大部分人還是認同那位自稱律師的人的看法,「砸地鼠」爽是爽,但幾年牢獄之災是免不了了。
還有人對車主的身份展開了猜測,特工,殺手,富豪,賽車手,網友們的想像力得到了充分的發揮,不過他們的猜測某種程度上來說,竟然還全都對,陳默在鋼鐵俠的世界可不就是特工,而且還是最強大的特工首領,至於其他的身份,也都可以對的上,陳默雖然不是職業賽車手,但他要是真的參加F1,冠軍絕對沒跑。
其實陳默還真的有進軍F1的打算,不過並不是他自己去參賽,而是成立一支F1車隊!
陳默既然已經打算在現實世界建立自己的勢力,並且不準備完全隱於幕後,那麼他必然會出現在公眾的面前。
這裡是現實世界,他的根基,陳默可不想把自己完全隱藏起來,像霍華德·斯塔克一樣始終隱於幕後。
以他如今的實力和掌握的力量,他也完全沒有必要偷偷摸摸,躲躲藏藏,他可以大膽的站在陽光之下,正大光明的建設屬於自己的勢力。
身份問題他已經徹底解決,現在的這個身份並不是完全杜撰,而是根據一名失蹤的華裔孤兒的身份修改出來的,不管怎麼查,都沒有任何破綻,至於陳默拍賣的那些珍貴珠寶古董的來源,整個米國每年都有許多人在探險、旅行甚至散步遛彎的時候撿到埋在土裡或是藏在山洞裡的財寶,米國可沒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說法,無主的東西誰撿到了就是誰的!
陳默甚至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釋,這些寶藏的來源,因為這是他的隱私,只要沒有人能夠證明這些東西是屬於他的,那麼它們就全部屬於陳默所有。
所以,陳默根本不需要擔心身份暴露的問題,當初在荒島上,由於他跟以前在長相上還是有些相似的,所以如果被人看到,難免會讓人產生聯想,引起懷疑。
而現在的他跟那次航班失事事件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之間也沒有任何關聯,哪怕有人發現他和「陳默」長相相似,也只會覺得巧合罷了,畢竟這個世界上長得像的人太多了,而站在的布萊克·陳和當初的陳默其實只能說有點像,而身材氣質卻是完全不同。
就算是他的同學,或是當初的辦案民警,看到他也最多只會嘀咕一句有點像而已。
所以,身份的問題已經完全沒有任何影響了,陳默可以放心大膽的出現在公眾面前,既然如此,他又何必偷偷摸摸,只要陳默想,當個明星也沒有任何問題。
反倒是他如果一味地低調,當被有心人注意到的時候,反而會引起懷疑,懷疑他是不是做賊心虛,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
與其如此,倒不如主動高調一把,當然,高調也得是在合理的範圍內。
比如現在,陳默在家門口受到了多名持槍武裝分子的襲擊,把現場的監控視頻發到網上便再正常不過了。
按照米國的法律,如果有人未經允許非法侵入,並且對主人的人身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時,主人是可以發動自衛攻擊,將入侵者直接擊斃的。
這條法律的來源是中世紀歐洲法律的「城堡條款」,其原意為:一個男人的房子就是他的城堡;他有權使用暴力(包括致死***,比如直接開槍)對付侵入者。
只不過為了防止有人濫用這一權利,如今這一條款已經受到了嚴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