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姬康的要求其實不高(2/2)
最後律法上,堅持以法律人,以德教人的做法。
姬康始終認為:「一個國家的法律,必須在民眾道德的基礎之上而制定。律法的制定,乃為國所依,為民所依,必須符合民眾的道德規範。」
「任何人都必須按照國家的律法,來規範自已的行為。任何人都不能超越律法的規定,為了燕國萬世之基,就是君王的權責,也必須用律法來規定、約束。君王乃至任何官員的權利,也不能超越律法之上。」
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禁止皆可為。
寧讓一家哭,而不讓萬家泣,這是燕國將來制定律法時,必須遵循的律法宗旨。
在斬殺了數十位門閥貴勛,收歸了燕國所有的私兵之後。再加上遼地本身律法的存在與執行,讓燕國在變法過程中,就有個很好且現成的例子,擺在燕國上下民眾的面前。
因此燕國的變法,自開始起,就被燕國民眾廣泛接受,並順利的開始進行。
讓姬康父親姬冥沒想到的是,燕國光從這些門閥貴勛手裡,接受過來的無地奴隸,就近百萬之多,可見這些門閥貴族是如何的貪婪與瘋狂。
更讓燕王姬冥沒想到的是,因為這一次變法,其在歷史的地位被大大提高,在其去世後,歷史學家與後人給予他很高的評價。
因燕孝王元年這一年為甲辰年,故史稱「甲辰變法」或稱為「孝王變法」。
在收編了燕國各門閥貴勛的私兵後,又開始了大幅度裁剪老弱之軍士。
姬康下令,採用遼制,按這些退伍軍士的從軍年限,給予這些軍士高額的退伍金,讓其回家務農或從事其他產業。以上措施,大地穩定了燕國的軍隊。無形之中,也提高了燕國軍隊的戰鬥力。
之後,姬康按預先方案,開始大幅度提高燕國官員,軍隊將士們的待遇。其俸祿、獎賞與遼地看齊,且基本俸祿為每兩年一提,以促進燕國民眾的消費能力。
就在燕國開始轟轟烈烈,自上而下變法之際。
中原其他各國,並沒有停下自己兼併的步伐。
秦王嬴稷對魏國此次出兵邯鄲,救助趙國的行為,大為憤怒。
秦國在十一月份,以王齕為主將,張唐為副將,率軍二十萬,占領了剛回到魏國手中的河東郡,並順利占領了汾城。
緊接著,王齕與張唐二人,奉秦王嬴稷之命,借道韓國。又率秦國大軍,於十二月份,攻取了魏國的新寧中(今河南省安陽市西南),將寧新中改名為安陽。
在占領了安陽之後,王齕與張唐兩人,率大軍駐守於安陽。
而楚國令尹、春申君黃歇率軍從函谷關撤回楚國後,就準備謀劃對魯國發起攻擊。
黃歇對楚王羋完道:「大王,現在趙國在經歷了長平與邯鄲之戰後,已經一蹶不振;秦國在邯鄲大敗,亦元氣大傷。齊國自六國合縱伐齊後,國力虛弱,無暇他顧。」
「此乃上天賦予我楚國最好機會,我楚國為當世之大國,我王可以逐鹿中原,逐步滅掉其他諸侯,統一天下了。」
羋完知道黃歇的意思,就問道:「令尹,已汝之見,我楚國該如何去做呢?」
黃歇對楚王道:「大王,我楚國於四年前,已將邾國、倪國納入版圖,並占領了魯國的徐州(今山東微山)。明年我楚國只要再占領了魯國,就可在隨後的逐鹿中原大戰中,取得先機。」
楚王羋完有點遲疑,對黃歇道:「春申君,魯國、燕國皆乃周天子之親族。我楚國如果要占領魯國,是不是會引起周天子乃至其他各國的敵視?得不償失呢!」
黃歇笑道:「大王,此事無憂。現今秦國又撕毀了在與各國所簽之合約,秦王又派大將王齕、張唐出兵,占領了魏國的河東郡、汾城、新寧中等地。」
「臣下願意代我王出使周室,勸其周天子出天子胙,讓天子召集中原各國大兵,共伐秦國。如此,秦王必然大怒,肯定會派兵出擊王畿。」
「如此以來,天子自己都本身難保,必然依賴我楚國,如何去顧及魯國呢!我楚國此時,乘機占領魯國,自然不會引起中原各國的敵視。」
楚王羋完聽完黃歇的話後,非常高興,就對黃歇道:「善。春申君就按此辦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