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1章(2/2)
人性深處有很多幽暗的成分,所以人組成的任何機構,天然都有幽暗的可能,因此對於任何權利都要加以約束。
而古代的刑法就是因為沒有這個約束,才會有「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八個字流傳至今。
法國啟蒙法學家孟德斯鳩就提出三權分立,立法、司法、行政三個權力一定要嚴格分立。
如果司法機關可以類推,可以創造規則,那司法機關擁有的就不再是司法權,而擁有了立法權。
用孟德斯鳩的話來說,當司法和立法合二為一,壓迫就不可避免。
如果只是為了懲罰犯罪,其實沒有必要需要刑法。
成文刑法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束縛了國家打擊犯罪的手腳。
拉德布魯赫曾說過刑法具有悖論性,一方面,它要面對犯罪分子來保護被害人,保護民眾,另一方面,它要面對檢察官來保護犯罪人,成為公民反對司法專橫和錯誤的大憲章。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任何權利都要加以嚴格的約束。
「刑法跟其他法不一樣,它輕則剝奪公民的自由,重則剝奪公民的生命,稍有不慎,後果不堪設想。」
「培根說,一次犯罪不過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卻是污染了水源。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堅持司法公正,刑法就一定要嚴格解釋。」
「黑格爾說,歷史給人唯一的教訓就是人類從來不吸取教訓,但我希望大家至少學了法律之後,不要跟網絡上那些張口死刑的鍵盤俠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