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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8章 摸索新的電商模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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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開始的時候,校內網把這種新模式定義為B2B。

可後來覺得不對勁。

四五個大學生搞起來的小組織,很難算得上是「B」。而且,「B」端是要交稅的,可大學生以個人名義兼職打點零工,不會去報稅。

再然後,校內網就有了新模式——B4C。

B2C的2,是「to」,指的是把產品賣個客戶。B4C的4,是「for」,指的是為客戶提供服務,通過產品來滿足用戶的需求。

根據馬洛斯的需求層次理論,人們消費是為了滿足自身需求,而這個自身需求,從低到高有五個層次,分別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需求。

比如買大米買菜,就是生理需求;買房買槍,是安全需求;買手機買西裝,是社交需求;買奢侈品買豪車,是尊重需求。

最高級的自我實現需求,是通過消費,滿足自身的一些個人追求。

比如想更加個性一些,就去定製西裝。

比如想變得更富有,就可以低買高賣賺差價,實現自身的經濟價值。

校內網在這兩個層面,都有涉及。

個性化產品很早就有了,校內網和聯想合作,搞了兩波貼牌聯想的大學生定製款低價手機,受到了大學生的集體歡呼和全社會的讚譽認可。

這才是一家企業社會價值的體現。

現在,第二個層面也有所突破了。

就是讓大學生們有一個更好的校外兼職環境,實現他們的個人經濟自由的需求。

第二層的社會意義,比第一層還高!

可這背後牽扯麵太廣,運作起來太複雜。

比如這次石婧琳說的,有的大學生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就從別的渠道進假貨,然後以校內團購的名義賣出去。

這是大學生的錯誤嗎?

當然是。

可追逐更高額的利益,是正常不過的人性。

每一個人都可能會犯錯。

根本原因,是校內網B4C模式的不成熟,制度有漏洞,監管不到位。

只要給人提供了犯錯的機會,就一定會有人犯錯。想改變這種局面,就要在制度設計方面,把人性惡的一面考量進去。

假設所有的大學生都是十惡不赦的壞蛋,把他們關在校內網B4C模式的制度下,他們卻不能使壞。這才是最好的制度。

可現在石婧琳一拍腦門,轟轟烈烈地把B4C模式給推出來了。

模式沒搞清楚,制度設計缺陷嚴重。

這就蘊含著巨大的潛在危機。

調包售假,只是一方面。

還有更多的問題沒有解決。

大學生們通過校內網的B4C團購,賺著錢了,沉淪進去了怎麼辦?開始不再專心學業,一門心思的去做生意了,怎麼辦?

如果是李國清、劉強棟、徐百卉、郭鵬飛、王小船、王星這種級別的大學生,那當然沒問題。天才有天才的特殊性,學業對他們來說形同雞肋,課堂里那點知識太膚淺了,遠不如在社會中的磨練成長的快。

可天才是少數。

更多的大學生是普通人,他們讀大學,就是要追求優秀的學習成績,要有高分,要有一個平穩的上升渠道。

這也是明明周不器的十校創業聯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相關部門卻限制報導的原因。

這只是少數!是個例!

不能因為個別大學生的成功,而讓更多的普通學生亂了心,從而破壞了國家為更多的普通大學生鋪設出的正確的成長道路。

成功學為什麼是害人的東西?就是成功學大師們,總想著把少數的、個別的成功案例,當成常態化的成功模板傳播出去。

校內網的B4C團購,一定不能打破現有的大學校園秩序。

一定是以學習為主,兼職為輔。

可是,石婧琳說了,上個月大學生們通過推銷化妝品,幾天時間就賺到了2000塊錢。

對很多農村家庭的大學生來說,2000塊錢可能比他們父母一年的收入都多。對工薪家庭的大學生來說,一個月2000塊錢的收入,說不定也能頂上父母的工資了。

這是多大的誘惑?

靠大學生們的覺悟去主動抵抗,這是不可能的。

欲望是忍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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