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五章 國之誥憲(2/2)
當即黃小剛便也笑道:「諸位可有疑惑之處,不妨直言道來,我好詳細解說。」
眾人聞言後,自然面面相窺,倒是有一個看起來較為年輕的儒生,大著膽子出聲問道:「方才僅是聽聞監軍言稱這三院一閣之制優於三省六部,可某等卻是聽不明白,其優又在何處,此外……敢問何謂『最高立法機構』?這立法可是制誥憲?這國之誥憲,不是立國時便要定下,且萬世不易,莫非新朝之誥憲還可時時更改不成?」
黃小剛忙也解釋道:「世間法理,自然因時、因地、因事、因種種不可控力而更張,一如當年商鞅入秦,變秦法而強之,然前秦之法又傳了幾世?至前漢,漢高祖與民約法只三章而已,漢法經東西兩朝至魏晉,可又當真是一成不變?至於前隋,文帝所立《開皇律》雖優於歷朝,到了大業年間不也還是以《大業律》更替之?」
說道此處,黃小剛便也指著拓撲圖上的參議院組成和職權一欄道:「所以,新朝之誥憲,自然也要因時、因地、因事而便,既要與時俱進、也要薪火相傳,而規定參議院之議員必須出自民間,也是為將民意直抵天聽,因法既為民所立,亦需要為民所用,修法不尊民意,這法修來何用?」
見眾人聽了,還是似懂非懂的樣子,黃小剛也是十分無奈,畢竟這種把立法權交給人民自決的政治模式本身就是舶來品,對於還處在封建制度社會裡的人來說,還是有些太超前了,就算黃小剛想要學著那誰誰喊上一句:「人民,我把你們本應擁有的權利,現在還給你們!」
也未必有人聽得懂啊!
沒辦法,黃小剛只能繼續耐著性子,把參議院的組織構成、議事規則、行政職能等等這些東西,又掰開揉碎了好好說了一遍。
按照構想,新朝在未來會在國內實行「省市縣鄉村」五級行政區劃。
並將以「省」為地區單位,每個地區設兩位當地參議員來作為代表,而議員的總人數與各區人口多少無關。
然後,每位參議員的每界任期為八年,並且每位議員一生只能兩任,此外議會的會期和議員們的任期必須相互交錯,故每隔兩年需要改選約四分之一的席位。
參議院議長將由內閣的次相擔任,議長無參議員資格;除非是為了在表決平手時打破僵局,不得投票。參議院公認較眾議院更為審慎,參議員名額較少而任期較長,容許學院派看法與黨派之見,較眾議院更易置外於公共輿論。此外參議院擁有若干表列於憲法而未授予眾議院的權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內閣首相批准條約或任命重要人事時,須「采酌參議院之建議並得其認可」。
至於眾議院,新朝的眾議院自然就得是三權分立裡面用來監督和保持制約的機構,眾議院的議員人數是按各地人口多少的比例來分配,目前制定的比例是每十萬人中選出一位眾議員。
而眾議院議員需要承擔的責任和其獨有的權力也十分的明確:倡議歲入法案之權、彈劾政府官員、以及在僵持不下時選舉首相以及內閣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