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七章 鄉縣自治(2/2)
而針對工商業主,初期肯定不能繼續強制要求功名,不過後期還是得考量,畢竟這玩意就等於是一個文憑,過個二、三十年肯定是人人要有的。
果然,當黃小剛把未來的五級行政區劃還有縣鄉議會自治拿出來以後,眾人的注意力也就完全被吸引了過來。
相比較起來,人們對於皇帝會抓住多少權利又放出多少權利並不真的關心,他們真正關心的還是與自己利益有關的東西,所以當黃小剛提出未來在新朝將會施行縣鄉兩級自治的政策,所有人的心思都活泛了起來。
畢竟對於權利這個東西,有無是個問題,多寡也是個問題,中國古代的封建王朝幾千年來所實行的制度,多是設置各種規則來「強官弱民」,用「父母官」和「子民」兩對立的階層來強化統治。
也就聽黃小剛介紹道:「未來新朝將不再設立縣、鄉兩級的行政長官,將會由鄉縣兩級議會的議長來擔任,鄉縣議會將會擁有本地財政的審核權、地方性法案的提案權和彈劾權,全權行使地方的基礎行政職能,最終實現鄉縣自治。」
這話一說出來,頓時引來人群議論紛紛,多數人都是滿臉驚奇,有人忍不住大聲問道:「若不設縣尊,則縣中諸事皆由議長擔責,這議長職權豈非過大了?」
黃小剛忙也笑道:「非也!並非是議長全權處理縣內政務,而是議長掌握的乃是地方財政審核權。這未來地方的政務,在未來自然有專職的政務部門來處理,比如說防務、緝盜、審判等治安問題將會有公共安全局和公安派出所、地方法庭來負責,農業事務有省市級農業廳、農業局支持,工業商業也有省市下屬工商業機構,簡單點說也就是專業的事由專業的人來辦,而議長和議會的職權則是可以對這些行政單位提出的年度財政預算進行審核,以此來監督他們的工作和效率,他們幹得好,就可以多給他們批一些錢款,幹得不好就扣減,以此來督促這些機構更好的發揮職能,這也是鄉縣自治的基礎。」
對於這番解釋,眾人也是思來想去也才明白話里意思,不過普遍都表示很不看好。畢竟此種行政方式前所未見,沒人知道它到底行不行得通,但對於將用縣議長替代縣令這個新奇事物,還是有不少人表示了期待。
而且對於鄉縣自治這個新詞,大家也是一臉懵逼的狀態,雖然從漢朝開始實際上就已經是皇權不下鄉了,可這種「帝皇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妥協並給是明面上的東西,只不過心照不宣時間長了,大家都選擇性的把始末給遺忘了。
「好了!兜兜轉轉咱們還是話說回頭,咱們還是得把話題回到科舉上面!」
將新朝將行的政體大致解說之後,黃小剛也終於把話題給拉了回來:「諸位治學,想來定是以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為至道,而正所謂萬丈高樓平地起,而治學優劣何以為鑑,某則認為當以功名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