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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六章 精準課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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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別的朝代不說,至少是在三國、兩晉以後,天下的公私田畝的數量,大致上公認是四六開的。

而其中世家、豪族占據了十之六七,其餘便被一些小商小戶收入囊中,然后土地兼併雖然從未停止,但每到了朝代更迭時候,總是要進行重新分配。

所以,對於這些世家也好、豪族也罷,還有什么小商小戶,他們到底是增租還是減租,黃小剛根本是不在乎的,因為他還有大招在後面,那就是「工業化」、「城鎮化」。

這兩個「化」可不簡單,既可以富民強國,也可以消減甚至消滅農民這個群體(這可是恩格斯說的),進而就可以把幾千年來一直趴在農民背上吸血的封建地主和世家豪族一併給消滅掉了。

那麼,這究竟是什麼個情況呢?

說白了,就是工業和城鎮化會帶來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進而就會帶來土地革命:當農民都幹上了農民工,並且不但全年穩定無休,還可以進城居住以後,他們就會脫離土地和地主的束縛與控制,而一旦地主沒有了佃戶可以剝削,他們所擁有的大量土地就會成為他們的阿喀琉斯之踵!

說得再簡單一點,地主們之所以能剝削農民,主要是因為他們持有著大量的土地,在土地緊缺的時候地主們擁有議價和定價的權利,無地農民必須接受他們的剝削承租土地用以謀生。

可一旦開啟了工業化和城鎮化,必然將會把勞動力從土地中解放出來,大量的勞動力不管是剩餘的還是非剩餘的,都蜂擁著去往企業、廠礦進行獲利更多和收益更穩定的勞作時,地主們就要面對無人耕作的絕境。

為什麼說是絕境呢?

因為黃小剛老早就已經在《公田法》里挖好了奪命連環陷馬坑:法律中明確規定,主糧地不允許主動拋荒,一旦出現連續拋荒三年或五年中累積出現三年拋荒的情況,官府便有權以極低的價格贖買地權,將土地收歸國有。

當然,此時此刻這條法律條文對於廣大隋末時代的地主們而言是個天大笑話,因為沒有人會相信誰會傻到把自家的土地主動拋荒,也更不會相信日後的某一天會出現土地無人佃租,甚至連長工都找不到的境地。

當然這個事情黃小剛肯定是不會主動點破的,他本來就是準備好了要陰人的,所以接下來他就把話題進行了轉移:「諸位,接著咱們便要說說稅賦的問題!方才有人問,既免了百姓的農稅,這日後的國用豈不是全落到了商賈的身上,這樣理解自然是錯誤的。未來國朝的工商稅賦,將不會繼承前隋一刀切式的市稅制度,而是採用分稅制,將針對原料、加工、流通和經營方面分別設立稅項,精準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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