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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六章 土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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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黃娜想要搞「土改」並非是很多人認為的那種土改,雖然這事要說明白了有些占篇幅,但不管怎麼樣還是得掰扯一下。

「土改」也就是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就眼下而言,目前在歷史上出現過的「土改」大致有三種模式:第一種是大家最熟悉的「土改」,用暴力的手段消滅地主,收回地主手中的全部土地進行國有化,然後分發給農戶,允許農戶自由支配和使用;第二種則較為溫和,也即是通過和平的行政手段,由政府收購(贖買)地主手中多餘的土地,然後租賃或者轉賣給農戶耕作,依舊堅持土地的私有化(或在一定程度上私有);至於最後一種,也就是所謂的「共產」,用暴力手段消滅地主,將土地全部國有,然後繼續用暴力手段強制農民在土地耕作,所有的產出全部歸公。

也不提這三種「土改」究竟那一條是直路,那一條是彎路,反正在華夏大地上三條路都試著走過,第一種和第三種土改模式的結果也就不多說了,只有這第二種就目前來說相對靠譜,而黃娜準備搞的也就是這種較為溫和的土改。

遠的不說,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在中華的寶島上就施行過這種模式的土改,當時的寶島屬於典型農業地區,人口非常密集,土地高度集中,農村階級矛盾尖銳。

後來寶島執政當局以和平贖買的方式實現了農村封建土地制度變革,而且極大地解放了農業勞動生產力,促進了農業生產和整個寶島經濟的發展,這種和平贖買土地的改革成為寶島民營產業發展的契機和經濟騰飛的起點,對後來整個寶島地區的經濟發展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

實際上,我們也不用強調封建社會制度下的土地私有制度是否科學合理,也就說在現實情況下,土地私有制會造成一個普遍的現象,也就是所謂的「祖傳的田地,流水的地主」,此外還有一句諺語叫做「富不過三代,窮不過五代」。

這些諺語和現象表明了,私有土地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良性的自我流轉,雖然歷朝歷代都曾出現過土地兼併過度,土地政策崩潰的情況,但土地私有制度在幾千年來依舊是各朝農業生產的重要支柱。

所以,黃小剛認為新朝最好還是要繼續維持土地私有制,然後慢慢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將資本主義引入,最終把地主們從土地上解放出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把社會從農業文明往工業文明推進。

那麼,針對這部分的地主,首先肯定要承認他們的土地私有權,但在同時也不能放任他們,所以新朝要求地主們必須拿出手中的地契到官府登記確權,保證他們的利益。

其次,既然天鳳軍講究「人人平等,天賦人權」,自然也不能把地主歸為另類,於是這均田制也會將他們覆蓋,就算地主手上的土地全是私田,一樣給出每戶四十畝免稅的政策,那麼多出來的土地當然要按照公田一樣交稅,不過鑑於私田在買賣流轉的過程要繳納契稅,所以天鳳軍乾脆好人做到底,直接在原先隋朝規定的稅制之下打五折徵收也就是了。

甚至,還規定對地主們原先持有的隱藏、瞞報、漏報田地,只要沒有百姓提出異議,他們就可以申請確權,來官府登記並繳納契稅之後,既獲得所有權,還給予三年的免稅優惠,如此一來應該會增加不少實際的田畝數量,擴充不少的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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