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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十五章 彎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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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說了,天鳳軍將要施行的均田制,目前的過度方案是以官府掌握的公田為基礎,根據實際的情況規定普通農民實際持有的土地被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每戶兩丁,每丁可免稅四十畝的免稅田,另外一部分便是需要交租的公有田,在事實細則方面,天鳳軍規定免稅田必須拿來種主糧,這是硬性規定不能違背,違反的人就會被取消資格收回土地,而剩餘的土地著任由農民自己支配,愛種什麼就種什麼,不過官府會針對這部分土地的實際產出征收租稅,原則上不超過總產出的三成,但如果官府有要求指定農作物,服從農戶將會得到減免。

此外,庸和調這兩項徭役經過舅侄倆仔細並且審慎的研究之後,決定還是不把它們取消,畢竟當初北魏建立這個制度,強調其中的「調」必須繳納絹、棉或者麻,也允許百姓以繳納絹麻來代替徭役,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為了鼓勵種植桑麻。

所以,黃小剛大膽決定,將庸和調在名義上保留下來,但是私下裡偷換一下概念,結合「一條鞭法」將這部分的收入從原來的實物轉為錢幣,並將之作為村提留和鄉統籌來使用。

那麼,什麼是村提留和鄉統籌呢?

村提留和鄉統籌是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前後施行的一套制度,是指是指鄉(鎮)或村合作經濟組織依法向所屬單位(包括鄉鎮、村辦企業、聯戶企業)和農戶收取的,用於本鄉(鎮)或村範圍內的維護或擴大再生產、興辦公益福利事業和日常管理開支費用以及鄉村兩級辦學(即農村教育事業費附加)、計劃生育、優撫、民兵訓練、修建鄉村道路等民辦公助事業的款項。

這個制度後來因為稅制改革(將直接稅過度為間接稅)而廢除,但思路拿來隋朝使用一下自然是十分先進的,畢竟要在隋朝直接上馬間接稅還顯然是太超前了,在沒有先進的現代工業基礎和健全的財務聯網體系之前,間接稅就是空中樓閣。

然後咱們回來繼續,除了前面說的針對已經持有隋朝發給公田的農民對應的一些政策之外,還將推行一套土地流轉承包制,允許農戶在耕作好個人免稅田的同時,承包更大面積的公田進行種植經營,農戶可以採用個人或集體的名義對土地承包進行競標,可以較低的價格獲得土地耕作政府指定的經濟作物,也可以用較高的價格拿下土地愛種啥就種啥。

此外,允許農戶將自己的承包地靈活流轉,這樣可以使得農地使用在可控範圍內更為集約化。

以上,就是天鳳軍將要施行的均田制新政的大致內容,當然計劃是計劃,很多地方肯定要在實際運作的過程中進行調整,以便能真正適應這個時代的人。

那麼,說完了針對普通百姓農戶的均田制,對於擁有大量私人土地的地主們,舅侄倆又有什麼散手呢?

呵呵!本來上過大學的黃娜是堅持要搞「土改」的,看過不少穿越種田文的黃小剛卻認為相當一部分隋朝地主還是屬於可以改造和挽救的群體,並且在這個時代搞全面的土地國有化太過超前,在沒有政策過度的情況下極有可能在陰溝裡翻船,所以還是要徐徐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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