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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市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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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出口,就聽得與會之人中至少半數都是倒抽一口冷氣,不過很快便有人道:「本朝(隋朝)市稅占七,雜項不過其三。哼哼!雜項減半,好大的手筆!」

這要說起商業稅這一塊,還得從秦朝統一後說起,在春秋戰國時期,商人通行各國交得最大一筆稅賦便是關稅,雖然周朝的官方稅制為三十稅一,可一批貨物途經一國便交一筆,經多國便交多筆,細數起來還是很嚇人的。

所以在秦朝統一後,首先就在全國範圍內取消關稅,然後漢承秦制,關梁無阻。

到了兩漢時代,商稅主要是市稅(或稱市租)和山澤園池產品的征課。東漢末,軍閥割據,各地又紛紛徵收關稅,稅率頗重。曹魏時明令皆收什一之稅,西晉照收關津之稅和市租。

南北朝時北方政權重在田租收入,至北魏孝文帝時還未開徵商稅。北魏後期,始征市稅。店舍分五等收稅,並設入市稅,一入市門就交一錢。北齊時「稅關市舟車、山澤、鹽鐵、店肆輕重各有差」。但關稅市租時征時罷,尚無定製。

在南方,東晉和南朝政權則十分著力於商稅的徵收,市稅的主要部分即按商品交易額徵收之稅,稱為「市估」,有「輸估」、「散估」之分。「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者,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賣者三百,買者一百。無文券者,隨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為散估」。輸估兼有契稅性質,開後世契稅之先例。關稅仍課十分之一,在津口渡頭,以牛推軸托船過渡或以浮橋過渡者,征牛埭稅或桁渡稅。

到了如今,隋朝自然繼承前朝的稅制,同樣採取的是免除關稅,主收什一市稅,同時對於活動在商業場所牙人、商販以及相關的從業者,也會徵收一些各種名目花頭的雜稅,所以剛剛頂貼的人表示,以前整個稅收這一塊,市稅實際上占了整體稅務負擔的百分之七十,而各種雜項支出占到百分之三十,如今天鳳軍搞什麼市稅照舊,雜稅減半,等於是給大家打了個八五折,實際還是要徵收原先隋朝的百分之八十五左右。

雖然擺明了說,今天來開會的倒也真沒想過天鳳軍可能給大家免除全部的商業稅,但聽到這麼一個收稅的章程後,不少人都是如釋重負,所以這才倒吸一口涼氣。

這往後交稅,怎麼說也能少交那麼百分之十五,少是少了點,但也都是賺啊!

於是便有人問道:「不知夏掌柜還有什麼章程?」

夏甫仁便也笑道:「其二,便是在我天鳳軍治下,將會重開榷場!」

這話一出口,頓時引來滿堂驚訝,就聽得「嗡」的一聲,自便亂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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