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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八章 新法試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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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鰥夫們的問題也很好解決,只要先打消了一定得去租公田種地的念想,出路當然還是有的。

而黃娜給出的辦法也簡單,也就是照著「織戶」的模式,允許百姓自由申報,最開始僅是定下了兩個大項:一個是「匠戶」,指的是有一定手藝的人;再一個是「工戶」,也就是單純只能出勞力做工的人。

不過,單是一個「匠戶」,肯定不能涵蓋了世間的三百六十行,比如說有人家中靠著江河只會打漁,但要單獨再報個「漁戶」就過分了,總不能到了高密安排他去海里打漁對吧?

不得已,只得又在「匠戶」下面,又給細分了「工匠」(涵蓋手工業)、「農匠」(農牧種植)、「市匠」(市井雜項),也才順出條理。

然後經過三日的整理,便得了丁口齊全的「農戶」五千三百餘戶,另有「織戶」一百七十二、「匠戶」三百五十五、「工戶」一萬一千二百有奇。

於是黃娜便給他們定下先後順序,然後慢慢的一批批發送上路,往高密送去。

而黃娜在黎陽收攏了大批民眾的消息,自然也傳到了黃小剛這邊,對於大量的關中人口往華東遷徙這事,他當然是樂見其成。

畢竟整個華北、華中和華東地區,自大業九年王薄首義開始,就不停被兵匪不停的來回「梳洗」(匪過如梳,兵過如洗),要說是已經「十室九空」當然有點誇張,但人口損失超過三分之一肯定是沒跑了。

就拿東華四郡來說,早前經過一年多的核對魚鱗黃冊與清理土地,目前共計清點出了近四十萬頃的無主公田,其中約有十八萬傾是有人耕作的熟地,其餘要麼被侵占、要麼被拋荒、要麼鹽鹼化。

在此基礎上,還有接近三十五萬傾經過申報核實的私田,其中拋荒、鹽鹼化的比例也是很大,差不多能占了至少六成。

畢竟動亂影響的不光是平頭百姓,地主家的地也是要外包給佃戶去種植勞作才能有收益,所以這不論是公私土地,想要復耕復產都是需要大量的勞動力。

而且實際上,就算沒有王薄他們那些王八蛋搞事情,這麼多的土地根本也是種不完的,之所以隋朝有隋文帝的「開皇之治」,還不是因為之前晉末、南北朝時期的連年戰亂,搞得人口數量一直在崩盤的邊緣左右徘徊。

待得社會環境終於穩定,老百姓的生產動力一旦並發出來,盛世自然也就來了。

話說回來,得了黃娜這邊的確切消息以後,黃小剛自然也是高高興興開始籌備移民落地的事情。

雖然新城的建設還需要大量的人力和勞工來填充,但農業生產的復產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需要大量的人力去對拋荒的公田進行復耕和修葺水利灌溉設施,此外對於公田租賃戶至少還得提供簡易的安居房和種子、農具、耕牛以及口糧,這些都得提前準備好了,總不能叫人家千里迢迢的掙著命過來了,還得自力更生白手起家對吧?

是以,黃小剛很快便以高密監軍府的名義,向目前已經確定為新朝首都直轄區的華東四郡(東萊、北海、高密、琅琊)、華北三郡(濟北、臨淄、東郡)和華南三郡(東海、薛郡、泗水)下發「土地確權停止令」、「試行工商稅法令」和「試行公田法令」,命令各地自天鳳三年的十月三十日止停止進行土地確權,自十一月一日起,所有未確權的土地將全部收為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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