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頁(2/2)
陳默是絕對不可能去京市的。既然已經知道京市是導致後續劇情向前發展的原發地,他怎麼可能還會作死地跑去那裡湊熱鬧呢?他絕、對、不、要、跟書中任何有名有姓的人物劃上關係!他只願做個路人甲,安安分分地過他的平凡日子。讓書中的劇情去死吧!從現在開始,那些愛恨瘋魔的人跟他沒有一毛錢關係!
不夜之城,燈火通明。霓虹璀璨的街道上一輛輛汽車排成一眼望不到盡頭的長龍。F市的道路狀況並不好,好些地方正在修建該市的第一條地鐵。陳默坐在公交車上足足花了兩個小時,才到達了離他舅舅家最近公交停靠站。
陳默下了公共汽車,拖著行李箱朝著記憶里的小區走去。這裡是老城區,街道狹窄,兩邊都是一人粗的茂盛榕樹。夜已深,大概十一點,陳默踽踽獨行,昏黃的街燈將他的身影拖得很長很長。
突然,左側不遠處傳來了一陣喧鬧,鬧聲漸漸逼近,居然是一群年輕人在圍堵一個穿紅色T恤的少年。
陳默立馬提起行李箱邁開長腿飛奔起來。他沒看見!他什麼都沒看見!作為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夜深人靜遇到這種事,誰不躲著誰就是傻!
「扔下去!扔下去!扔下去!」打架的那群人猛然齊聲吼了起來。陳默心頭一驚,控制不住地扭頭去看,然後他就看到一個嚇死人的場景。
這群人來到了穿街的小橋上。那個被圍堵的少年好像被揍暈過去了,兩個壯漢將他高高地舉起,接著,只聽「撲通一聲」,他被扔進了兩米多深的內河裡。
「……」這是故意殺人吧!他怎麼運氣會這麼好,才剛穿來就遇上這種事!
殺人犯們似乎沒有瞧見陳默。陳默不能不管,他躲到樹後,閉上眼睛,深吸了口氣,然後大聲喊道:「殺人啦——殺人啦——」
驚天的叫聲好像鋒刀一樣撕裂了寧靜的夜空。
殺人犯們估計是第一次做這種事情,一時腦熱將人扔下去後個個都是又悔又怕,此時一聽到有人喊殺人,立時像驚弓的小鳥,飛速地逃離了這條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