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北京,北京(4)詔對(上)(2/2)
尼堪心理一凜,他突然意識到韓承影這廝名義上說的是那些藩國,實際上也是將自己幾個兒子控制的勢力也隱隱拉進來了,不過這樣也好,自己本來就想要這樣的,沒想到有人提前說出來了,倒是省了自己的氣力。
「同意」
尼堪一臉嚴肅地點了點頭。
「除此之外,也要將各大活佛的冊封也掌握在中央手裡,這樣,韓大人說的在理,當時成立理藩院時由於我國實力尚弱,不得已而為之,眼下局面完全不同了,這樣,將理藩院管轄牧戶的職能併入政務院,然後將理藩院整體併入禮部」
「陛下」
只見吏部尚書沈默出列了。
「微臣協助政務院總理執掌吏部,雖然時日尚短,不過也有一些心得,與剛才韓大人所說的差不多,眼下我國在一般情況下下轄省、府、縣三級,特殊的地方設置省直管州,位次介於府縣之間,我國眼下已經將以前明國、清國、蒙古的土地全部納入囊中,在牧區也設置了縣級機構管轄」
「省、府、州、縣各級衙門,需要配備多少上官,多少吏員,都有一定之規,但唯一的問題卻是官員的調動過於隨意,微臣以為,像州縣一級,若是平調倒是無所謂,一兩年均可,但最少要兩年」
「府一級,微臣認為最少要干滿三年才能調動,因為一府至少下轄三個以上的縣域,按照陛下親自製定,吏部細化的制度,府一級官員在任內至少要走遍轄內所有的村落,也就是村一級圍子,如果是走馬觀花的話一年也就夠了,但如果要細細體察,恐怕最少要兩年,加上還要在衙門處置大事,三年是最少的」
「故此,微臣以為將州縣官的任期設置為兩到三年,將府一級官員的任期設置為三到五年,省一級官員設置為五到十年為佳」
尼堪看向其他人,他看的目的不是為了徵求其他人的意見,而是為了看韓承影在做出這個提案之前是否與其他人商議過,特別是身為政務院總理的羅承志。
但如果羅承志聰明的話,此時就不應該首先站出來說話。
果然,羅承志依舊站著未動,其他幾人也沒有出聲,顯見得韓承影是提前與他們打過招呼的。
這樣的事情,尼堪感覺很欣慰,沈默的提議看似簡單,但卻十分中肯,對於官員的治理正規化十分重要,以他一個「古人」的身份能提出來自然不太容易。
此時,羅承志才走出來了。
「陛下,沈大人事前與我等商議過了,我等雖略有分歧,但大略都同意了」
「好,那就准了,吏部再細化吧,政務院會議上通過後再呈上來」
「陛下」,沈默有些興奮,「再就是異域的管理體制了,眼下我國有大都護府、總督轄區、督軍轄區,各個轄區裡的官員也有些不同,微臣建議還是統一起來,首先,既然在安西設置了大都護府,為何不在美洲設立?此其一,其二,微臣建議不要在總督下再設置督軍了,有大都護府、總督府兩級就行了」
「這裡面的關係是,若是地方夠大,就設置大都護府、總督兩級,若是地方不夠大,也就是本土一個省份的面積,那就單單設置一個總督轄區就行了,再者,說是總督轄區,實際上就是一個省,高官、鎮守使的職位由一個人承擔罷了」
「設置兩個以上省份的,考慮設置大都護府」
「故此,微臣以為,總督府里的一切官員設置、任期、考績完全按照省一級
官員來就行了,至於大都護府,情形有些不同,微臣不敢隨意置喙,需要陛下乾坤獨斷」
尼堪點點頭,這一次,他愈發有些喜歡沈默了,不禁有些後悔以前沒有發現他竟然有這麼獨到的眼光,至於在美洲等地設置大都護府,他再就有了定案,張文俊手裡的另外兩個捲軸里有一個就是專門說這個事的,沒想到沈默提前為他說清了。
「很好」
尼堪不禁坐直了上身。
「此一節朕有所考量,既然韓大人提出來了,也罷,就一併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