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義理二字勢如山(1/2)
林尚沃勾搭上了此次的接送問訊使閔景爀的消息不脛而走,林尚沃才出門,就有聞著肉味的灣商同僚湊上來。
他們自然是希望做使團的隨員,就算是去鳳凰和盛京,那也是一樁好生意,不做白不做。兩三倍的利潤那還不是手到擒來,輕輕鬆鬆。
閔景爀很不耐這些俗務,他是清貴官兒,一直做得文藝,加上出身京華士族,天生的高人一等。比他哥哥閔廷爀對於下層人的同理心更少,但也無可厚非。
把俗務交給林尚沃,洪景來反身回屋,漢陽內的景況如何,總要打聽清楚。現下這個禮曹的差事幹不了多久的,一旦回京指不定還有要被當槍使的時候。
「怎麼說呢,實在是撲朔迷離,無法辨析。」閔景爀能考上進士,除了出身以外,才學肯定也是有的,政治智慧和經驗肯定比洪景來要足,他居然沒看懂。
「難道金政丞有什麼?」
「你知道《五晦筵教》嗎?」閔景爀斜靠在扶几上,有些疲憊。
「略有所聞,但不甚清楚,還請先生細說。」洪景來對這個名字有些印象,但也就是有些印象而已。
「說來話長……」
在正宗大王死之前一個月,即正宗二十四年(1800)五月三十日發表了《五晦筵教》,闡述了他自己調劑峻論的蕩平政治理念,表面上不追究老論的罪責,但是也暗中表露出不能原諒導致思悼世子故去的老論,要重用南人的想法。
先說峻論和緩論,英宗大王初年,在各黨派內部都產生了主張打破朋黨,實行蕩平政治的人,這些人的言論被稱為緩論。而那些堅持朋黨義理高於蕩平義理的言論,被稱為峻論。當然,峻論中也有一部分人不反對蕩平,但是認為蕩平論不能損害峻論的立場。
英宗大王四年(1728)戊申之亂之後,掌握政權的主要是緩論蕩平派,對不斷出現換局的朋黨政治持否定態度。英祖時期大體上就是以緩論集團為中心,在他們所主張的緩論蕩平理論和人オ保合下推行蕩平政策,以安定政局和強化王權。
蕩平論的消融保合說在一定程度上是與朱子學的名分論、君子小人論相對立的。當時主張緩論蕩平論的一些人物將朋黨分為君子黨和小人黨,有人甚至否定過去區分士大夫的君子小人論。
對於英宗大王來說,各黨派的義理論統稱為「黨論」,為追求一黨私利,將國王看做本黨的黨首而已,所以導致各黨派分別選擇自己的君主,也就是黨論損害君主的權威,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而自作義理,所以黨人沒有議論是非的資格。在這種理論下,自然是不需要分什麼狗屁黨派,一切政治以國王為中心,節制黨論,選拔人才。
總之,蕩平論大體上成為英宗、正宗時期大約七十餘年間政治運營的主導理念。英宗大王年間主要是緩論蕩平論者掌權。英宗朝後期,乙亥獄事以後,雖然老論一黨掌握了政權,但是也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政治理想行事。
這時期南人中有人在研究顧炎武、黃宗羲的政治思想,而少論則研究明清時期中國政治制度,對英宗的蕩平策也有一定的影響。蕩平策表面上是瓦解朋黨,其實也是要削弱在以前不斷的換局中得以膨脹的京畿名門閥閱的勢力。
己酉大處分之後,英宗在老論和少論中緩論派的支持下實行蕩平政治。老論、少論緩論勢力掌握政權。英宗十六年(1740),政治再次出現重大轉折。辛壬獄事直接有關者到這時期幾乎全都已死,所以前一階段以人物為中心的保合也就沒有必要了,以後轉為制度中心的保合。
首先是改革吏曹郎官的通清權【注1】和翰林的回薦法,廢除朝鮮官僚制度中保留自高麗時代以來傳統的官職的清要職地位,官員的位階秩序進一步嚴格起來,將權力集中到蕩平派的宰相手中,使緩論為中心的蕩平政局得以長期穩定下來。
《續大典》就是這時候編撰的。金昌集、李頤命得以伸冤,因辛壬獄事而死的老論四大臣也全部復權,爭論的問題消失了。這時期老論金在魯、少論宋寅明、趙顯命所構成的政權維持了大約十二年,在這十二年間獨占相府,主導政局。這是英宗蕩平政治實行得最好的一段時期。
但是這一時期,主張峻論蕩平論的勢力也在發展,清南系列也在培養自己的勢力基礎。而老論、少論緩論勢力的一部分名門漸漸變成戚臣,成為戚臣主導的一個黨派。到英宗二十六年(1750)實行均役法的前後,王室外戚實際主導政局運營,成為蕩平政權的形態,反而會威脅王位繼承者的權力。所以到正宗大王時期又不得不啟用重視義理和政治原則的峻論。
實際上也就在正宗大王繼位之後,原本英宗朝得到任用的緩論逐步改換成峻論,朝堂上再次換局!
原因說來也很現實,因為英宗年間實行緩論蕩平論的結果,導致士林不再重視義理,權臣和他的追從者隱瞞自己的黨色,一起加以推薦,實行互舉雙對,表面上看來是蕩平,實際上是謀求私利。不僅不能消除黨爭的弊端,還帶來戚臣政治的復活,威脅到王權。
當時一般士大夫,甚至百姓都認為世道已失去,所以要求挽回世道。所以正祖即位後重用清議、峻論人物,以他們為中心實行蕩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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