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勒索朝鮮2(2/2)
此時朝鮮朝政為西人黨把持,眾臣全都勸說李棩和談為上。
大臣紛紛說:「這是我父母之邦興師問罪來了。」
右議政鄭維城說道:「我朝鮮自從丁卯和丙子胡亂之後與滿清結為兄弟之邦,雖然我國心繫大明,可是畢竟也曾為虎作倀。糧草、馬匹、金銀、藥材,只要滿清有所求無不營運,甚至源源不斷地供應,名為兄弟之邦,實則已成滿清米糧之所。建奴攝政王多爾袞和他的兄弟還多次到我朝鮮選秀女,把我國當賤婢奴才一樣呼來喝去,我何曾有過反抗?
我聽人說,究德需得聽其言、觀其行。我國雖然喊著『反清復明』,可何曾對滿清有過一絲忤逆?如今大明復興,重新占據南京,豈能就此放過我國?我國忘恩負義,大明興師問罪也是合情合理。」
朝鮮大儒左議政宋時烈說道:「大明乃是我父母之邦,我待之如父母,虔心侍奉三百年,情義深長。況且神宗皇帝對我有再造之恩。滿清胡虜入關,正是因為大明幫我時傾其所有,以至於自身空虛,使胡虜有機可乘。如今我與大明竟然兵戎相見,以我觀之,大明絕非如滿清胡虜一般企圖亡我。大明此行在伐罪也。罪在我。我當謙恭侍奉,不該有半分怨恨。
我以為,在仁川出兵對抗天兵的將領應當剝奪軍職降為奴隸,以使天兵息怒。
殿下,先王在時常說『胡人無百年之運』,此乃千年不變之理。滿清胡虜屠戮中原不過一十八年而已,大明便又重新占據南京,此豈非天意?豈非正應了『胡人無百年之運』的讖語嗎?殿下應當效法康獻大王,此時若不早奉明主,為他邦搶先,我則悔之晚矣!」
此時當政的是李朝的李棩,後世稱之為顯宗。在原本的歷史上朝鮮的李棩字景真是李氏王朝的第十八代大王,從1659到1674年在位。死的時候還很年輕,才四十多歲。他的兒子繼位的時候更年輕,就是著名的肅宗李焞,朝鮮的所謂「一代明君」,在後世的韓劇裡面肅宗大王出鏡率很高。
李棩是一個十分平庸的國王,他的父親也就是孝宗李淏親歷了明朝滅亡的整個過程。而作為世子的李棩,在這個過程當中也表現得痛心疾首,以便配合自己的父親。
如今情形之下,年僅二十七歲的李棩傻了眼,沒了主意,聽得眾人都說應當和眼前的大明「議和」,當下卻猶豫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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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棩」字讀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