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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九章 大數定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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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茂之點頭稱是,繼續說道:「巴比倫人的保險其實還不是真正的保險。後來,希臘人和羅馬人以愛琴海和地中海為中心從事貿易活動,他們那裡出現了航海保險,在當時被稱之為『航海借款』。那個時候還沒有保險這兩個字。

具體做法是,船主和貨主用船隻或貨物做擔保,借來資金。船隻、貨物平安抵達目的地後,再連本帶息歸還借款。如果沒能平安抵達,本金和利息就不用還了。」

「原來是這樣……」陳顯祖捏了捏下巴。

「不,這其實和我說的保險還是有所不同的。我認為保險的本質是風險對沖,避免損失。在『航海借款』中,向船主或貨主提供資金的一方並沒有形成風險對沖。也就是說,『航海借款』的主要目的還是籌措資金,這其實更像是一種投資,保險還是其次的。」

李存真看著眾人懵懵懂懂的表情笑了笑說道,「我之所以說航海才產生保險還有一個事情是,需要一群投資者固定下來組成一個集團。現在在一次航海貿易中,船主和金主會聚集在一起,航海活動完成後就會一鬨而散。如果是這樣,合同的簽署,工人的僱傭和貿易的對象我們要去找誰呢?沒有一個固定的對象,一切都是免談。所以,我們必須要有一個永久性的對象。這個對象我可以叫某某公司。」

「公司?」陳顯祖說道,「我聽說紅毛人有一個東印度公司。」

李茂之說:「英國人也有一個東印度公司,全名應該是不列顛東印度公司。」

「是的!」李存真贊成道,「應該叫不列顛,不過這個不列顛的主體是英格蘭,所以我習慣於叫他英國,久而久之你們也就叫英國了。」

李存真繼續說道:「有了公司之後才能談合同、僱傭和貿易,才能夠有長期經營,才有經營的價值。如果是船主和金主臨時集合在一起,決定在海上干一票,走一次海路,如果遇難的機率只有十分之一,由於只走這一次,那麼不買保險也合情合理。但是,有了公司就不一樣了,這群人不是隨便就解散的,他們要一直在一起,從事長期經營活動。

公司進行貿易很可能需要走某一條航線無數次,在這種情況之下,為每一次航行購買一定的保險才更合理,這才符合更長遠的經營策略,才能獲得更大的收益。」

「屬下不明白!」陳顯祖謙虛地說道,「元首,這和這個概率論有什麼關係呢?」

李存真回答道:「概率就如同擲骰子。篩子有六面,從一到六,如果我只擲骰子擲一次,你們說哪一次朝上的概率最大?」

陳顯祖眼睛睜得大大的,說道:「這怎麼好說,都可能啊。除非出老千。咦——元首的意思莫不是……」

李存真看著陳顯祖的表情,知道陳顯祖已經猜到了其中一二,「陳先生想到什麼儘管說出來。」

「是啊,你想到什麼,說啊,咱們也好一起參詳。」李茂之急切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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