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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阡仇:我不曾攤開傷口任宰割(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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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說過,我爸和夏燭安、溫洛詩的兇殘,遠遠不是我和花陽可以承擔的。

彼時我以為我查到證據就可以救花陽,卻沒想到我爸如此長袖善舞,已經安排了人在醫院看著花叔叔。因為這樣,我連去看看花陽和花叔叔都不行。

相比之下,花陽和水耀靈和好,反而讓我覺得好受了些。至少,有人替我陪著她,照顧她。

庭審前後那段時間,為了讓夏家和我爸媽放心,夏燭安暫住在我家,我沒有反對。雖說很少和夏燭安產生交集,但這也算是對我們關係的一種默認。

偏偏就是我的這種默認,讓夏燭安洞悉了水耀靈跟花陽扯證結婚的事,也讓我爸和夏燭安開始了對水耀靈和花陽的離間。

我真的不懂,我都已經跟夏燭安在一起了,為什麼他們還要這麼做。

上帝作證,我給花陽那三萬塊錢,真的是當嫁妝。我跑去四合院找花陽,也只是想勸她別跟水耀靈吵架,只是覺得她會很孤獨。

但……我忘了,他們兩個的事情,無論我做什麼,都註定是種錯誤。

想通了這一切的我,以為自己只要挺身而出保護夏燭安,就能扭轉局面,哪怕我都假戲真做傷到了懷孕的花陽,結果卻始終鬥不過我爸。

庭審結束後不久的某天,我洗澡出來聽到了花陽跟我爸通電話,聽到了我爸威脅花陽。

我承認,什麼保護花陽,或許只是我想擁有她的藉口。什麼鬥不過我爸,或許也只是我捨不得跟我爸撕破臉皮、親手把我爸送進監獄的藉口。

所以,我還是裝作不知情地去ktv搶走了花陽。我給過他們機會,只要水耀靈堅持扛走花陽不鬆手,我確實一點兒辦法都沒有。

可水耀靈放走了花陽,明顯看得出另有目的。我不是沒問過花陽,但花陽不信任我,不肯跟我說實話,我只好配合他們演戲。

幸好……天真莽撞,沒人演得過我,有一半都是本色。

如果沒有這層不忍心毀掉花陽幸福的本色,我根本不可能忍痛假裝偉大,放任一次又一次傷害花陽的水耀靈,在蘭姨的病房裡,和花陽獨處。

如果沒有這層不忍心粉碎花陽自尊的本色,我根本不可能甘願裝聾作啞,對花陽一次又一次向水耀靈求和的行為,做到視而不見,充耳不聞。

我必須時刻提醒自己,我和花陽兵荒馬亂的輝煌青春,早就無比潦草地離散了。我在她世界的規則以外。因為,我不是她的男人,不是她孩子的父親,所以,也不會是她一心想嫁的人。

於是,我好心好意地安排花陽和水耀靈見面,結果卻是悲慘收場。抱著花陽離開公司的時候,我曾經無數次地想吻她。但心裡的某根敏感神經在警告我,我的親吻對花陽來說是種褻瀆。

我不能打破花陽的規則,我不能動搖花陽的選擇。

我只能,陪她哭,陪她笑,陪她瘋,陪她鬧,陪她頹唐,陪她堅強。

原本我以為,我的吻,永遠吻不到最愛的人。直到……花楠闖進我家,偷偷親了花陽。

聽著花陽在警察錄口供時沒心沒肺地說自己噁心醒了,看著花陽翻來覆去地躺在床上苦思冥想,我忽然記起了……曾經那段牽著彼此的手慢慢走,就好像擁有整個宇宙的時光。

我忽然在想,如果水耀靈沒有強取豪奪地占有她,如果我在那個美得如同遺憾的年紀,不計後果地擁有了她,她還會不會選擇水耀靈?

自嘲又失落地撐起嘴角,我勾著頭小聲問:「如果親你的是我,你也會噁心醒麼?」

毫無疑問,花陽裝睡敷衍了過去。

也許是太愛了,才不知道該怎麼辦。也許是青春走得太快,不等我們成長,就搶先修正了所有過往。

似乎是跟命運慪著一口氣,我的胸口攢動開一股難得浪漫的勇敢,好像又回到了那個以為我們能夠走到遠方的十三歲。

想都沒想,我就跳上了床,在她睜開眼的那個瞬間,不顧一切地吻上了她的嘴唇。

輕輕淺淺的短暫觸碰,電流般從唇瓣蔓延到左邊胸口,攫住了心臟,扼住了咽喉,即使緊閉著雙眼,也沒法克服內心的緊張和罪惡感。

可又理所應當地不捨得鬆口。仿佛十三歲就該在第一次鬧彆扭的時候這樣吻上去,仿佛十六歲就該在ktv里吻上去,仿佛分手那天就該在巷口吻上去,仿佛離別前就該在天橋邊吻上去。

三秒過後,我如夢初醒,為我的衝動付出了代價,被狠狠踢在地板上。

終於,我明白了,花陽真的不愛我。所有少年時代的記憶,都只能封存,不能揭穿。我想到唯一能夠給花陽自由的方法,就是逃走。

我沒有勇氣揭穿我爸,也沒有勇氣待在花陽身邊還不對她動心動情,唯有逃跑,才能放大家一條生路。

不是我反覆無常,而是每天陷在最愛的人觸手可及卻不能碰的煎熬糾結里,我實在忍不下去也演不下去了。

倘若我知道我的逃跑會讓花陽也陷入兩難的境地,倘若我知道我的逃跑會害死花叔叔和蘭姨,我就算自己死也會保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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