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洛詩:愛情是場命運開的玩笑(7)(1/2)
昏迷的時候,我記起了很多自己刻意忽略的事情。
夏燭安在那通逼我幫忙的電話里告訴我,她把白鑫傑和花楠藏起來了,要我以此威脅水耀靈,而我,好像也確實這麼做了。
我記起了水耀靈懷疑那個孩子的原因,是因為我早在發現花陽懷孕以前,就威脅過水耀靈:「能給你生孩子的就只有我。不管是誰,只要懷了你的孩子,我都一定會殺了她。在你殺了我以前,殺掉她。」
記起這些的同時,我發現,我病了。我的記憶錯亂了,愛一個人愛到幾乎快要瘋了。
我故意忽略掉那些重要的記憶,是為了欺騙自己,水耀靈不愛花陽。欺騙自己,水耀靈一定會愛上我。
其實,我潛意識裡清醒得很,水耀靈對花陽的那些殘忍,都不過是做給我看的。他怕已經失常的我,會失控殺了花陽。
因為,那句「反正我又不是沒殺過人」,水耀靈那天在踹花陽下樓梯以前,在我躲進走廊以前,就聽到我不小心從嘴邊溜出來了。
恍然一夢醒來,我記起了全部。
水耀靈偏偏立於床頭狠狠地再補一刀:「溫洛詩,你的子宮沒了,你的孩子爛了,你渾身都是胎毒,你一輩子都生不了孩子了。這份報應,你滿意了麼?」
看到他這副生怕我不能遍體鱗傷的冷漠模樣,我笑了,笑得淚流滿面,比他更殘忍地反問:「水耀靈,你是學法律的吧?故意傷害,在國內要判多少年?」
水耀靈暴怒:「你明知道,你的孩子已經死了一個多月了!」
我卻笑得眼淚越發洶湧:「我是知道,可花陽推我下樓是事實。法律……你應該比我玩得通透。」
顯而易見,水耀靈明白,民政局的監控錄像和目擊證人,不會認為我是故意摔倒。滾下樓梯大出血,總歸是事實。摘除子宮,絕對是重大傷害。
「法不容情」這個詞兒,我從來沒像此刻這麼喜歡過。
果然,水耀靈最後還是答應了我,把花陽的孩子給我。
儘管,我清楚,這只是他騙我,可看到花陽傷心,就值得我心甘情願被他騙。
當然,我絕對不會甘心止步於此。我要毀了水耀靈的報復計劃,我要毀了水耀靈和花陽的一切。
現在的我,已經不想得到水耀靈了。我要的,是毀掉水耀靈,也毀掉花陽。我要他們兩個,一輩子,不得安生,不能幸福,連噩夢裡都是我。
何愷作為證人,當時就在夏燭安的手底下。
我需要的,只是一把能夠殺死何愷的利刃。
首先,我聯繫了季冠霖,要求他調走他的兒子,別讓他兒子卷進這場血腥的事件。然後,我聯繫了夏燭安,讓她想辦法假意透露花楠和白鑫傑的行蹤,支開看守的警員。最後,我聯繫了徐啟哲……敘舊。
見到徐啟哲我才知道,水耀靈早就安排了起訴,並且從沒打算娶我。
顧不得身體的諸多不適,甚至傷口帶血,我迫不及待地在病房裡拿下了徐啟哲。當然,徐啟哲事先喝下了夏燭安替我給他準備的藥。
事後,看著我手裡夏燭安拍下的裸條,徐啟哲面露慍色:「你怎麼這麼無恥?難怪水耀靈不愛你!」
被他戳到了最痛的傷口,我卻還要嘴硬逞強:「誰告訴你他不愛我的?我們……就要結婚了。別忘了,我是什麼身份?你當年……不是也對我動過心麼?」
懶得跟我一般見識似地,徐啟哲倉皇地想逃。
我卻在他身後笑了:「不想讓水耀靈知道你是這種人的話,不想讓宋琬看到這些照片的話,你最好乖乖聽我的。」
宋琬這個名字,顯然戳中了他的軟肋。
常在檢察院廝混,我早就知道徐啟哲跟宋琬互相喜歡,只是因為身份和立場的原因,各自繃著。沒辦法,一個檢方,一個辯方,一個總是屈服權貴,一個總是驕縱得不肯低頭。
據說,宋琬好像還有個專門用來氣徐啟哲的小男朋友。如果被宋琬知道,徐啟哲跟我還有一腿,估計倆人就徹底沒希望了。
果然,徐啟哲也像水耀靈一樣妥協了:「你要我做什麼?」
「弄死兩個人而已。」我說得雲淡風輕,徐啟哲卻嚇得神色大變。
不得已,我又威逼利誘勸了他很久。從他的升官路說到他父母,又從他父母說到宋琬,最後終於用保證宋琬升官發財,騙得他動了心。
公審開始前第八天,教師節。
徐啟哲跟季冠霖安排的人合謀,害死了姜嬸。因為,我騙季冠霖,姜嬸知道他和溫思妍當年的勾當,他怕姜嬸出庭作證把他卷進去,幫徐啟哲安排了那出城管殺人。
隨後,我跟徐啟哲,只有簡單的兩句話:「何愷死,宋琬活。何愷活,宋琬生不如死。」
徐啟哲於是聽話地拔掉了何愷的氧氣管,還親手給何愷打了空氣針。什麼腦溢血,不過是季冠霖收買醫生的後果罷了。
至於,王猛,自然是跟徐啟哲串好供的。我只是養女,只要能得到水耀靈,或者毀掉水耀靈,我可以不擇手段。到時候全部嫁禍給溫思妍和花國財就夠了。
彼時,我以為自己的計劃天衣無縫,卻唯獨沒有算到,水耀靈跟花陽居然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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