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潛心發展(2/2)
除了軍事訓練外,張遼在河東郡開始全面屯田墾荒。
屯田最早始於漢武帝在西域屯田,是安頓流民,統一墾種,獲得糧食的最有效手段,也是三國曹魏率先強大的基礎。
張遼早就知道屯田,但他只是聞其名而不知其然,直到與韓浩經過一番交流,他才知道,屯田也不是那麼簡單。
屯田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強迫百姓屯田,第二種是招募屯田。
張遼自然不會強迫百姓,他採取的是招募屯田。
接著便是組織屯田,屯戶主要來自那些從豪強庇護下收回來的佃農、賊寇俘虜、受罰的罪囚和一些自願參與的尋常百姓,並採取一種近乎軍事化的管制,以五十人或百人為一屯,由屯官發放工具和種子,集體勞作,接受監管。
除此之外,還有最重要的收成分配,韓浩提出了三種分配方式供張遼選擇:
第一種是勞役屯田,每年的屯田收成除了供屯戶食用外,全部交官。
第二種是分成屯田,每年收成之後,分成收租,使用官牛的,官六民四;使用私牛的,對半分,即百姓留一半,上交官府一半。
第三種是定額屯田,按每人或按每畝,收取固定數額的糧食。
張遼放棄了第三種方式,定額收租太呆板,如果遇到豐年還好,遇到災年屯民的負擔就會很重。
他採取了第一種和第二種方式。
第一種勞役方式是針對賊寇俘虜和受處罰的罪囚,他們只有無償進行一年至三年的勞役屯田,才能轉為正常屯田。
對於尋常屯戶,則採取第二種方式,按比例分最為合理,可以激發屯戶的積極性,即便後世的很多領域仍然都是採用這種分成模式。
不過針對韓浩的提議,張遼又放寬了分成條件,將比例定為使用官牛者,官民對分,使用私牛者,官四民六。
先前編戶齊民之後,河東郡足足多了近十萬的編戶齊民,數目之多令張遼瞠目。
只是,雖然可用人數不少,屯田對無田無產的百姓和流民也大有好處,但那種近乎軍事化管控,卻讓大多百姓猶疑卻步。
從各世家豪強釋放出的十萬百姓,只有不到三萬無產者願意參與屯田,其餘百姓或是租借土地自行耕種,或是仍願意託庇於豪強,做一個編戶的佃農。
三萬屯民看似不少,卻遠遠達不到張遼的要求,但他不能強迫,他已經得罪了世家,再得罪了百姓,可就徹底玩完了。
不過張遼自然有手段,他迅速布告了四條鼓勵措施。
第一條,屯戶可以免除每年一個月的勞役。
第二條,遇到災年,屯戶將優先得到官糧賑濟,屯戶家中的患病者將優先得到官家醫館的醫治。
第三條,凡屯田滿五年的屯戶,可免費獲得五十畝自有田地,滿八年的可免費獲得一百畝自有田地,自行耕種,按律納稅。
第四條,官府將建立郡學、縣學、鄉學,凡屯田滿三年的屯戶,允許家中一名子弟免費進入鄉學讀書,屯田滿七年者,允許家中一名子弟免費進入縣學讀書,績優者可優先擢入官府任用。
這四條規定一出,參與報名屯田的百姓登時蜂擁而至,甚至有一些有田地的百姓也參與了進來,數目達到了十萬人,只把韓浩忙得不可開交,張遼不得不給他增派人手。
眾屯民在韓浩的帶領下,開始分田、復田、修田、墾荒,趁著明年初夏前,做好屯田耕作的一切準備。
河東地區處於河谷盆地,氣候相對於并州地方稍微暖和,并州由於氣候偏冷,只能種植一茬,河東一年卻可以種兩茬作物。
初夏耕種一茬,到了秋季成熟收穫,整田之後,可以在秋季直接耕種冬小麥。冬小麥經歷冬春,到了夏季六月收割,再種夏糧。
如此循環,只要施肥得當,再利用武帝時趙過發明的「代田法」,溝壠相間種植,加上合理施肥,灌溉得當,地力完全可以支撐,收成也有保障。
軍事和屯田是張遼這段時間忙碌的兩大事項,除此之外,還有一項,就是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