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 士氣低落(2/2)
前任大隊長調走了,馬上要升職,不過他雖然是技術出身,但一直在搞行政管理,算不上單位的業務骨幹。
總之,不管你幹得多好,干出多大成績,在這兒最多提個副大隊長或副主任科員。
個個怨聲載道,隊伍思想工作做成這樣,教導員韋紹文很尷尬,急忙岔開話題,匯報起業務:「韓隊,我們現在既是業務指導單位也是實戰單位。三個分局技術中隊一共29人,市區不比郊縣,案件比較多,上級要求有條件的現場全要勘查。他們忙不過來,指揮中心就讓我們安排民警去。
南州撤市並區之後交警大隊由交警支隊管轄,交通事故的屍體檢驗鑑定分局不再管,醫院只能開具醫學死亡證明,不能對案件定性,所以我們現在又要出交通事故的現場。
市里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專門負責安全事故的指揮、組織、協調。主管副市長任指揮長,陳局副指揮長,財政局、民政局、交通局、衛生局、環保局、電力局、安監局、移動公司等主要領導為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就設在我們市局,安全事故的技術勘查也要由我們負責;一些大城市有火災物證鑑定中心,我們南港沒有。沒出人命消防支隊勘查,他們有專業人員。可要是發生死亡,我們一樣要出現場。」
市局有三個單位對人員要求高,指揮中心、法制支隊和自己兼任大隊長的技術大隊,要求高卻沒待遇、沒空閒,在這三個單位中又屬技術大隊最忙且最「沒前途」。
刑偵支隊的技術大隊,管得不光刑偵部門的事。
20幾號人,整天「疲於奔命」,忙得焦頭爛額,對區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的業務指導說白了就是上傳下達,省廳有什麼文件原封不動傳達下去,根本沒時間去指導。
在這兒必須一專多能,法醫加毒理很正常,痕跡檢驗加指紋非常普遍,甚至有法醫加痕檢同時加指紋的。
仔細想想,好像就警犬隊最閒,韓博下意識朝張文彬看去。
別人毫無顧忌的訴苦,張文彬不好意思,只能苦笑道:「韓隊,正常情況下一條警犬需要一個訓導員和一個助訓員。由於比較辛苦,每天要帶犬摸爬滾打,待遇又不高,助馴員留不住,招一批走一批,局裡現在乾脆不招了,現在就5個民警4條犬。」
警犬卡爾那是電視劇,現實中沒那麼多卡爾。
警犬的品種有問題,訓練水平又不是很高,關鍵時刻不僅總是掉鏈子甚至經常鬧笑話。就算能訓出一條功勳犬,它的壽命又決定了它只能服役十來年。說起來作用很大,事實上縣一級公安局幾乎不用警犬,市局一樣極少用。
要不是上級重視,必須養幾隻應付檢查,跟馬戲團似的表演給領導看,警犬隊早撤了。
之所以劃歸技術大隊管,主要涉及到一個很雞肋的氣味鑑定。
法制建設不斷完善,以前沒現在這么正規也沒現在這樣的技術條件,曾出現過不止一起把警犬氣味識別結果作為唯一證據來定罪的案子。
前幾年,西南某省發生一起死亡二人的命案。
當地公安局在死者遇害的麵包車油門踏板上,提取遺留足跡泥土氣味,經警犬鑑別,與嫌疑人所穿襪子氣味同一,證明嫌疑人駕駛過該車,其結果是法院一審認定嫌犯故意殺人罪成立。
一條人命由一條狗來決定,想想就荒唐。
指紋作為證據至少具有10個以上細節特徵點,更不用說要求更高的dna鑑定,不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
氣味識別完全不同,純屬感官上的,不是形象的、數字的、可驗證的,與指紋鑑定、dna鑑定甚至痕跡鑑定有著天壤之別。何況警犬不是人,不能用言語表達,無法告知人們它是依據什麼認定的同一性。
二審法官感覺太離譜,改判嫌疑人死緩。結果沒幾天,真兇落網,證明警犬氣味識別靠不住。
主要業務室的問題留著慢慢解決,警犬隊的現狀可以作出一些改變。
韓博沉吟道:「張隊,警犬氣味鑑定和測謊一樣不能作為證據,由於氣味容易消散且無法確定嗅源是否嫌犯留下的,在案件偵查尤其犯罪現場勘查時總是出錯,但不能因此否定警犬的作為。刑偵犬要訓,有嗅源的現場以後全要去,不要怕丟人。」
多少年沒出現場,張文彬不是興奮,是擔心再鬧出笑話,一臉欲言又止。
韓博笑了笑,接著道:「訓練一隻出色的刑偵犬很難,訓練搜爆犬、搜毒犬則相對容易。我們南港治安總體不錯,全國比我們好的城市不多,但並不意味著將來同樣會這麼好。
以前多少外來人口,現在多少。以前一年發生多少起案件,現在一年發生多少?居安思危,爆-炸-恐怖之類的惡性案件和毒案,誰也不知道將來會不會發生。我們有所準備,現在訓練一批,一旦發生那樣的案件就能發揮出大作用。」
「韓隊,訓練搜爆犬、搜毒犬沒問題,關鍵引進犬種需要經費,引進回來一樣要花錢,而且我們人員不夠。」
「你回去拿個方案,估算一下大概需要多少預算,然後我們打申請,一次不批兩次,直到局裡批下來為止,爭取讓警犬隊名副其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