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離鄉賤(2/2)
然後僵持了,期間中介帶人來看房,我自己也去找房。
——我是外地人,我鬥不過本地人,我認輸,行了嗎?
可今天房東再次讓我知道了什麼叫做得寸進尺!
我說我找到房子之後,你把剩下的房租和押金退還給我。
這個要求過分嗎?
嗯!房東覺得過分了!
——你們提前搬出去就是違約,押金扣掉!
也就是說,我的房子在賣出去之前,你們必須要住著,賣了之後馬上得給我滾蛋!
我從未見過如此****之人!
恕我直言,在外面這十餘年的閱歷夠豐富了,可這等人,我真是第一次見到!
我憤怒,幾乎失去理智想破口大罵!
可然並卵,別人有倨傲的本錢,有讓我低頭的本錢!
那麼我能做什麼?
我什麼都不能做,我只要做了,這本書就不用寫了,會陷入到無休止的麻煩中去!
於是我憤怒著,鬱郁著,沉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