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一章 黃氏「錯識」,張大不蠢(1/2)
利大舅封爵拜候的熱情並沒有被張東家的小心警慎挫敗,兩人才到一處確定不會被人聽了牆角的所在,利大舅便將事情始末激動不已地用他那抑揚頓挫的語氣「生動」表達。
原來就在這日清早,利大舅的家裡迎來了貴客登門,正是左相府的總管,邀約了利大舅往城郊一處樂苑,陳相已經候在那處。
收買人命的事關係重要,陳相自是不放心交給下人操辦,便是三爺四爺出面也不夠份量,他這才親自出馬。
當然是要許以重利——陳相順便表達了對於衛國公慢怠姻親的「憤怒」,與對利大舅始終不得機會入仕的同情。
緊接著就說服利大舅行害命之事,同時沒有忘記暗示這其實是天子授意,萬萬沒有風險。
對象自是吳籍,陳相的意思是讓利大舅安排一個美伎,先與吳籍「結識」,再將他引去朝暮館,只消說服張大東家,結納個相府安插入內的小夥計,至於落毒之事皆由那夥計下手,其餘事宜利、張兩位再不用操心。
「陳相一再擔保,這事並無半分風險,就算驚動官衙,察到的兇手也是相府的人,到時,那小夥計會供出永昌候府收買,與咱們沒有半點關聯。」利大舅顯然是下定決心要動手了:「再有,我也聽人議論,聖上對衛國公府可甚是忌憚,早晚得收拾,咱們到時可落不著好,這麼些年,也沒占著蘇家的便宜,到頭反而被他們牽連得家破人亡!與相府有了這層關係,才能保住榮華富貴。」
利大舅的愚昧貪婪與張明河的野心勃勃自是被黃氏看在眼裡,這兩個人選是由她「舉薦」給太后,張姨娘如今還在莊子裡「思過」,而張明河又一直被衛國公疏遠,黃氏以為他們兩個勢必會對國公府暗暗懷怨,又都是無利不圖之輩,只要陳相許以重利,有這麼肥美的誘餌,魚兒勢必上鉤。
但陳相為了穩妥起見,還是隱瞞了關鍵環節——那小夥計要供出的真兇可不那麼簡單。
其實黃氏預料原本不錯,利大舅的確愚昧貪婪,張明河也當真無利不圖。
但黃氏對張明河還是不大了解。
他雖愛財重利,卻並非頭腦簡單之輩,當年因為張姨娘的事受衛國公府厭惡疏遠,這個沉痛的教訓一直被張明河謹記於心,眼下的他,已再不似當年那個心浮氣躁的少年。
利大舅把事情一說,張明河就咂摸出來事情絕非這麼簡單。
甚至不需他們親自動手殺人污陷嚴家,將來就能位及顯要?
左相府的確不可小覷,那永昌候府就是軟杮子不成?任由一個小夥計就能污篾定罪?到時朝暮館與他這個東家逃得了關係?就算這事是天子在後頭策謀,也沒有這般輕易,天子倘若真能不問是非稀里糊塗就了斷命案,讓永昌候府入罪,哪需這般麻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聖旨一下,永昌候府便會倒霉。
這便說明,天子眼下拿永昌候府莫可奈何。
可為什麼偏偏要拉他與利大舅淌這趟污水?左相府要找個酒樓安插進夥計,也就是動動手指頭的事。
這話也就只能哄利大舅這頭豬!
張明河覺得事情嚴重了,陳相擺明是要將衛國公府拖下水來,他與利大舅的共同點,不就是衛國公府的「姻親」麼?想必陳相其實不怎麼看得上他,關鍵是在利大舅,因為他張明河僅僅只是個姨娘的兄長,實在算不上衛國公府的姻親。
但拖他下水無疑更會讓衛國公府百口莫辯。
更關鍵的是,陳相分明不放心讓他們下手,而要「親自殺人」,又是這般語焉不詳遮遮掩掩,說明什麼?
陳相根本信不過「同盟」。
只要那個什麼吳籍一死,自己與利大舅必遭滅口!
這事情報官是行不通的,如果拒絕陳相也是為時已晚。
只有一個選擇……
張明河須臾之間就理清了思緒,拉了一把手舞足蹈的利大舅,但那提醒的話只在舌頭上滾了一圈,又被他吞咽回去。
「這事確是穩賺不虧的划算買賣。」張大東家到頭來卻又是這眉飛色舞的一句。
兩人都沒想到,早在吳籍出現京都之前,他們已經被楚王府的耳目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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