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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2章『越過小鬼群的山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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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長的夜晚即將開始。

「GRARARARARA!GRARARARA!」

哥布林王看準月亮升起,「大白天」來臨的時刻,一聲令下。

嘰嘰嘰的叫嚷聲轉眼間就傳達開來,哥布林軍開始前進。

他們本來躲在草長得很高的草原上,這時一起起身,同時舉起盾牌。

哥布林稱之為人肉盾牌——把捉來的女人或小孩綁在木板上的盾。

這些衣服被剝光的俘虜,一共有十人左右。

他們不時發出呻吟、痙攣,其中也有些人一動也不動。

然而,哥布林對於他們百般凌虐過的俘虜是生是死,根本不當一回事。

重要的是,只要舉起這種盾牌,那些冒險者就會根本不敢發射弓箭或魔法。

即使那些冒險者捉住哥布林,然後同樣拿來當盾牌,其他哥布林也不會有所遲疑。

他捫會把敵人連同同伴一起殺了,再大發這股怒氣,把那些冒險者大卸八塊。

哥布林王大聲怪笑,心想那些冒險者實在是笨得可以。

視線所向之處,有著牧場的燈光。更遠方照得燈火輝煌的,則是鎮上的燈光。

那個鎮上有冒險者——冒險者!這個字眼是多麼可恨!

哥布林王早已下定決心。

要將他們一個個,活生生地用木樁串刺殺死。

要先讓他們深深體認到自己對哥布林做了什麼事,然後才殺了他們。

就像那些攻擊他的故鄉,然後因為他還是個小孩,就丟到荒野上的冒險者一樣。

他們將要拿牧場當灘頭堡,進攻市鎮,把那些冒險者殺個精光,繁殖出更多的數目。

最後更要前往那些人族的都城,滅了他們,就在那兒建立哥布林的王國。

這些念頭像是痴人說夢,但對哥布林王而言,卻無疑是很實際的計畫。

哥布林王是高階種,低階種的哥布林無法理解他的思考。

然而,他們心中仍然有著洶湧翻騰的憤怒、仇恨與欲望。

先前的偵察,讓他們得知那座牧場裡除了牛羊等肉類來源之外,還有個年輕女子。

他們撥開草原前進的腳步,也就顯得血氣方剛。

很快的,牧場的燈光近了。之後只要一口氣進攻就好了。

就在這個時候。

「GRUUUU?」

忽然間一陣氣味甜膩的霧氣籠罩住草原,打頭陣的舉盾哥布林沖了進去。

舉著肉盾的哥布林身體忽然傾斜,往前撲倒。

一隻,又是一隻,舉盾的哥布林接連倒下。

哥布林王嚇了一跳,一眨眼間,有個黑影從牧場柵欄後頭沖了出來。

——是冒險者!施魔法!

「GAAAU!」

哥布林王以尖銳的聲調大喊。

「GAUGARRR!」

哥布林薩滿揮動法杖,大喊了幾句話,就施放出一道閃電,擊中冒險者胸口。

但趁著一名冒險者倒地的當下,剩下的冒險者們轉眼間就拉近距離,扛起了人肉盾牌。

他們對哥布林看也不看一眼,立刻拔腿就往後跑。

薩滿再度揮動法杖,開始詠唱咒語,想攻擊逃走的冒險者。

「GAAA!?」

一枝尖銳的箭插上了他的胸口。

薩滿連連張嘴,往後一倒,就此斃命。

哥布林晚上看得見東西,立刻找到了射手的身影。

就在牧場內的一棵樹上——是個森人。是森人射手。

一群哥布林弓兵連忙以短弓回射,但她嗤之以鼻,往下跳進草叢中。

等扛起人肉盾牌的冒險者們越過柵欄撤退後,接著上前的則是一群武裝冒險者。

他們帶響身上的武具,放低姿勢,直線往哥布林軍衝鋒。

「GORRRRR!」

哥布林王趕緊,喝叱部隊,下令迎擊,但他們的意識仍是一片朦朧。

斷斷續續有「眠雲(Sleep)」飛來,哥布林意識不清,隨即被箭射中。

「真是的,竟然用這種『盾牌』,品味是有多糟糕……」

妖精弓手一邊以透出厭惡的表情冷嘲熱諷,一邊奔馳在原野上,有如風一般地放箭。

對森人而言,射箭就和呼吸一樣,即使閉上眼睛也射得中。

哥布林士兵就像稻草迎風,接連遭到射殺。

就整體而言,射殺的數量沒什麼大不了,但仍然確實地逐步削減著他們的戰力。

「我幹掉了幾個施法者!」

「好啊,大撈一筆的時候到啦,大家上!」

「呀喝!金幣自己送上門來囉!」

哥布林軍陷入混亂,尚未重整態勢,冒險者們就完成了接敵。

這樣一來,雙方都再也無法使用有可能把自己人牽連進去的魔法。

冒險者這方面本來就不願意牽連自己人,但就連那些哥布林,也不例外。

他們不介意同伴當盾牌而死,但保護自己的盾牌變少,就會覺得傷腦筋。

而且即使想施法術,哥布林終究是哥布林,他們本性膽小又卑鄙。

於是一場亂戰開始了。

刀劍交擊聲響徹四周,血腥味飛過夜晚的草原。哀號、慘叫、戰吼。

其中摻進了武具碰出的響聲,每當一隻或一人倒斃,影子就減少一個。

「真是的,多成這樣,實在令人煩躁吶!」

長槍手哈哈大笑,掃過好幾隻哥布林的腳。

蜥蜴僧侶以跳舞般的動作,撲上去刺死被放倒的哥布林。

「也是,畢竟連小鬼殺手兄都舉手投降,當然會這樣了。」

「這些都,無所謂……可是,不要跑出『避箭(Deflect Missile)』的範圍,知道嗎?」

拿著法杖的魔女,喘得豐滿的胸部不斷晃動,接連施展法術。

她身旁則有早已用光「酩酊」的礦人道士,正在甩動投石索。

「受不了,齧切丸說得沒錯,這要是只有一個人,手腳和法術都不夠用啊。」

從甩到底的投石索擲出的石頭,畫出美妙的拋物線,擊碎了一隻哥布林的頭蓋骨。

「呵,這下可就連瞄都不用……唔!」

礦人一句話說到一半,犀利地眯起眼睛。妖精弓手最先察覺他的異狀,吼道:「礦人,怎麼了!」

「長耳朵,騎兵(Rider)要來啦!是那些哥布林的騎手!」

兩輪明月之下,遠方傳來的狼嚎迴蕩在草原上。

一群跨坐在灰色巨狼身上的哥布林,揮著劍沖了過來。

「射擊!不要讓他們接近!」

「好啊,排槍陣!不要讓他們跨過來!」

長槍手一聲令下,待在附近的冒險者們就組成隊伍,各自舉起自己的武器。

狼群無視箭雨躍起。冒險者們朝著狼群露出的腹部,猛力揮出刀刃。

刺耳的慘叫。噪音。

「喔咕啊啊啊!?」

一名冒險者抵擋不住衝鋒而被按倒,咽喉被咬住。

但許多狼都被武器刺殺,背上的哥布林也被甩下。

「各位,我們上!」

蜥蜴僧侶發出吼聲揮刀砍去,砍掉了落狼的騎手首級。

他身為戰鬥民族的僧侶,不時以尖銳的聲調呼喊像是蜥蜴人禱詞的話。

——若從結論說起,冒險者們的這場戰鬥進行得極為有利。

本來只要是正面迎敵,那麼除非運氣太差,否則冒險者沒有理由會打輸小鬼。再者……

他說:『要埋伏。他們習慣奇襲,卻不習慣被奇襲。』

他說:『要壓低姿勢。瞄準腳下攻擊。他們個子小,但是不會飛。』

他說:『他們肯定會用人肉盾牌。先施展催眠法術,然後趁機救人。』

他說:『當下就算覺得殺得了這些小鬼,也別出手。一旦醒來反而麻煩。』

他說:『別施展攻擊法術,把次數留給其他法術。』

他說:『劍、槍、箭

、斧,各種武器都殺得了他們。法術留來做武器做不到的事。』

他說:『一開始就要先擊潰施法者。』

他說:『不要被繞到背後。要隨時移動,揮武器的動作要小。要維持住體力。』

他說——……

哥布林殺手的戰術悉數收到立竿見影的功效,讓冒險者們都不禁咋舌。

冒險者雖然不是士兵,卻也懂得戰術。但他們從來不曾「徹底針對小鬼」來研擬戰術。

【插圖P327】

雖然一再強調,但老手自不用提,即使對新手冒險者而言,小鬼都是弱小的敵人。

「真是的!不但能賺錢,還能好好表現給她看,那我怎麼能不干!」

因此只要像這樣擬定對策,營造出一對一的戰況,哥布林根本不是對手。

只要長槍手與其他戰士們揮動武器縱橫衝殺,小鬼們的首級就接連飛起。

但這時他們看見遠處有個背負月亮站著的影子聳立起來。

「出來啦!鄉巴佬——不對,是別的!?」

「GURAURAURAURAURAU!」

這陣低沉的吼叫,迴蕩在腥風血雨的戰場上。

一個身軀高大得幾乎令人誤認為巨魔,手上棍棒沾滿鮮血與腦漿的——小鬼英雄(Champion)。

出現的雖是哥布林,卻強大得有可能左右整場戰鬥的走向。

但看到這種大獵物還不心動,就有辱冒險者的名號。

「好啊!大獵物來啦!我正好打小兵打得煩了呢!」

重戰士露出兇猛的笑容,背著武器率先上前。

女騎士舉起盾牌,一副嫌麻煩的模樣跟在他身後。

「真是的,我正忙著數拿下的哥布林首級呢……」

「別說那麼多,陪我就對了!」

「好好好,真拿你沒辦法。」

他們一邊拌嘴,一邊高高興興地投身於戰鬥之中。

武器呼嘯飛舞,血花四濺,平原上四處上演大同小異的光景之下……

「不過啊,說要打的當事人自己跑哪兒去啦?」

長槍手略做喘息,用狼的毛皮擦拭沾滿血的長槍,呼出一口氣。

畢竟草原的遠方,又有新的黑影隆起。

是那些哥布林的增援。要是不調整好呼吸就危險了。他將長槍一轉,重新擺好架式。

「哎呀。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誰……對吧?」

魔女以勾人的聲音輕聲細語,從長煙管深深吸一口煙,輕輕一吹。

桃色的甜膩氣體乘著風飄去,擾亂嗅到這些氣體的哥布林五感。

從這麼遠的地方看去,也看得出增援的哥布林動作變得遲鈍。

「是啊,想也知道吧。」

妖精弓手一邊對那些昏昏沉沉的哥布林拉弓,一邊笑著說了。

「——當然是去殺(Slay)哥布林了。」

§

——為什麼會弄成這樣?

哥布林王連滾帶爬地奔跑。

一看出沒有勝算,他立刻拔腿就跑,離開戰場。

背後傳來刀劍交擊聲、慘叫聲、魔法的聲響。

相信也有些慘叫是冒險者發出的,但大多都來自哥布林。

本來這場戰鬥,是一次為了確實拿下灘頭堡而進行的奇襲。然而……

——本來我們應該是掠奪的一方。為什麼卻會弄成這樣?

那個群體已經不行了。既然受到那支部隊阻撓,再待下去也沒有好處。只要自己活下來就好。

就先回到巢穴,用那些女俘虜來繁殖,然後再度挑戰吧。

就和第一次一樣。

這個被稱為哥布林王的哥布林,是「過客」。

是一個被冒險者殲滅的巢穴中,唯一的生還者。

可以說他的一切,都是為了殺死冒險者而存在。

——這件事,並不是,那麼困難。

那個因為他是小孩就輕忽大意,轉身背向他的女冒險者,就被他第一個下了毒手。

他學到只要拿一塊石頭全力毆打頭部,他們就會立刻安分下來。

知道棍棒更好用之後,就改用棍棒。接著更學會運用武器,穿戴鎧甲。

知道那些冒險者們會組隊後,也構思了有效指揮群體的方法。

那段流離失所的漫長日子,將他的身體與智慧,都鍛鍊到了足以勝過凡人戰士的地步。

不知不覺間,他開始被稱為王者(Lord)。

這次的事,也是一樣。

哥布林王在兩個月亮下,背對戰場,拼命飛奔。

他撥開草原上的草,蹬著地,跑向森林。跑向森林之中。裡頭有洞窟,有他的巢穴。

他失敗了。可是,只要自己活下來,就還有下一次。

記取教訓,用女人繁殖同胞,下次要做得漂亮。下次一定要……

「……我早知道你在打這個主意。」

一個冰冷而無機的平淡嗓音,擋在他的去路上。

哥布林王不由得停下腳步。他慢慢舉起手上的戰斧。

這人就佇立在眼前的暗處。

來人身穿廉價的皮甲與鐵盔,左手綁著小小的盾牌,右手拿著一把不長不短的劍。

全身沾滿了紅黑色的血,站在令人作嘔的血泊上。

「蠢貨。大軍就該用來當聲東擊西的幌子。」

王雖非精通,但仍聽懂了這句共通語。

他不知道這個冒險者是什麼人。

但他清楚理解到這個人做了什麼事。

「你的故鄉,已經沒了。」

「ORGRRRRRRRRRR!」

王發出咆哮,朝哥布林殺手撲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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