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惑(一)(1/2)
《聖經》裡面的那句話果真再度出現了,一周後,在溪臨城南的一座山上,發現了兩具分別被吊在兩棵樹上的男子屍體。兩名死者,一名叫陳杰,另一名叫謝運鴻,同樣被刺中腹部,失血過多而死,推定死亡時間都是前一天晚上10點到12點之間。兩棵樹幹上,也都刻上了小字「有眼睛看不見,有耳朵聽不見」。
陳雨飛又帶程逸頡去了現場,樹林入口不遠處有一座木屋,是住在山上的農民搭建的,裡面有四個房間,經常有一些喜歡山林野趣的情侶或者小夫妻在這裡租房過夜。據木屋主人王大叔所說,陳杰事先打電話訂房,包下了整個木屋,昨晚將近9點的時候,陳杰和謝運鴻一起開車來的,車子還停在樹林外面的空地上。
看到兩個男人入住,王大叔跟他們開玩笑說,第一次看到兩個男人一起來。謝運鴻就說他們是先來,等會兒會有好幾個女人過來,玩個痛快。後來其他幾個村民到王大叔家裡打牌,到12點過後才各自回家睡覺。
第二天中午王大叔看到木屋還靜悄悄的,以為是昨晚玩到太晚睡不醒,也沒在意,直到有其他村民穿過樹林,到了溪谷邊,才發現了被吊在樹上的屍體。而木屋內空無一人,幾個房間都沒有住過的跡象。
「其中一個房間的桌上放著一瓶喝剩的飲料和兩個玻璃杯,飲料中和死者的體內都檢測出麻醉藥物的成分,兩個人的手機都沒有找到,也是被兇手拿走了吧。王大叔說,飲料和杯子都不是他提供的。根據推測,是兇手約陳杰和謝運鴻來到這裡,假稱要帶幾個女人過來一起玩,讓他們包下整個木屋,方便作案。之後兇手進入木屋,讓兩人喝下加入麻醉藥的飲料,等他們被麻醉倒下後,再拖到樹林深處。兇手沒有留下腳印、指紋之類的痕跡,也不是開車從大路上山,而是從黑暗、荒僻的山間小道攀爬上山。兇手很懂得選擇作案的時間地點,以及如何不被人發現。」
陳雨飛分析說,「和之前的兩個案子一樣,兩名死者同樣是被刀刺中腹部,失血過多而死,死後被挖去雙眼,捅破耳膜。這次的兩名死者被反綁雙手吊在了樹上,口中也被塞入過紗布,雖然手法有所不同,但一樣是讓他們經歷了恐懼而死。但是有個疑點,要把兩個大男人吊到樹上,必須是體格健壯的男人才能做到吧,難道是有共犯?」
程逸頡分別察看了兩棵樹幹上的那兩排刻字。「兩棵樹上的字都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刀具和前兩個案件使用的一樣,也都是左手握刀,不過雖然下手的力道,還有字跡都模仿得很像,還是可以看出刻字的人不同。也許真的是有共犯,一男一女,聯手作案。雷鳴崗的體格健壯嗎?」
「是很健壯,但是……」陳雨飛停頓了一下才說,「這次的兩名死者,跟孕婦被害案沒有任何關係,已經查證了,案發當時,他們都不在現場。如果是雷鳴崗的復仇,這兩個人,並不是他的復仇對象。雷鳴崗已經在溪臨工作生活了很多年,而陳杰和謝運鴻之前一直待在家鄉烏鎮,上個月才剛來溪臨找工作,雷鳴崗和這兩個人完全沒有交集。會不會……李曉樂和丁力的被害,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他們同時出現在孕婦被害現場,只是一種巧合?」
程逸頡明白那最後的疑問,肯定不是陳雨飛個人的,刑警隊內部有不同的聲音也很正常。於是他付之一笑,「我不是你們刑警隊的人,你們領導看得起我,才請我協助。我提供的也僅僅是參考意見,要不要採納,那是你們的事了。」
「這次雷鳴崗的不在場證明,我們也調查過了。」陳雨飛個人是和程逸頡持相同觀點的,「但是,有人為他作證,他那天晚上沒有作案時間。」
「什麼樣的不在場證明?」程逸頡詢問。
「那天晚上,他在一家咖啡館裡。」陳雨飛回答,「咖啡館的老闆和老闆娘證明,那天晚上10點半,咖啡館已經打烊,夫妻倆準備離開的時候,雷鳴崗喝得醉醺醺的闖進來。之前他也有過一次醉酒闖入咖啡館,那對夫妻認出他來,也知道他是因為妻子慘死而傷心過度,經常縱酒,就接待了他,還給他醒酒,陪他說話、安慰他,直到12點多,他比較清醒了才離開。咖啡館內的監控錄像只保存一個星期,新的錄像正好是從那天晚上10點20分開始拍攝,從畫面中可以看到,雷鳴崗在10點40左右進入咖啡館,12點過後才離開,確實如夫妻倆所說的那樣。即便10點到10點40分之間有40分鐘的空檔,但是從案發的那座山上到咖啡館,開車速度再快,也不可能在40分鐘趕到。」
「那家咖啡館在哪裡?」程逸頡又問。
「在郊區的玻璃舊廠房附近,一家老別墅改建的,叫『花時間』,我太喜歡那裡的環境了,改天有空帶你去。老闆和老闆娘都很有個性,他們認為時間是用來浪費的。」陳雨飛羨慕地嘆氣,「對我這種爭分奪秒的人來說,真是太奢侈了。他們夫妻非常恩愛,大家都稱呼他們為ale夫婦,ale是老闆安勒的英文名,老闆娘名叫米藍,他們還送了我一本兩人合作出版的遊記《帶著愛去旅行》,我翻看了一下,內容好浪漫。」
程逸頡淡淡一笑。「那家咖啡館我去過了,也見過老闆娘,很優雅的女人。」
陳雨飛失落地「哦」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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