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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燕這心思可真毒啊。把離婚的錯歸在他身上,把米麗打成小三,最重要的是清雅如果信了,那就絕對不會接受米麗的。
他鄭重的對著魏燕說道,“請你慎言。我們離婚是因為我們自身感情破裂,跟其他人沒有任何關係。而我認識米麗是我們在離婚後的一年。”
魏燕看著張峰維護吉米麗的樣子又被刺痛了雙眼,倔強的說道,“誰知道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張峰也懶得跟她解釋。這人他發現解釋不通。就像離婚的時候她就覺得他一定是外面有人了才離婚。可是明明就不是。是他忍不了了。
是真的忍不了了。剛結婚的時候也許是真的是喜歡的,所以很多事情是能夠理解與包容的。可是隨著結婚時間越來越長,再加上貧賤夫妻百事哀,魏燕就越來越蠻橫不講理。這樣的婚姻讓他精疲力盡。提出離婚也是他經過深思熟慮的。
而他所給的離婚理由是魏燕不接受的,於是給他腦補了一個離婚理由而且深信不疑。這跟蒙上眼睛生活有些區別。
“好了,我不想和你說這些了。大家都有各自的新生活了。我現在要跟你談的是清雅的撫養權。要不是因為這個我也不會上來打你們。”張峰對著吳畏帶著歉意的笑了笑。
吳畏其實猜著也是因為這件事。要他說讓清雅跟她爸爸一起生活說不定好一些。母女之間久不久的見一次,說不定感情還會好一些,不會像現在這樣針鋒相對。
結果魏燕壓根兒都沒有考慮一下就直接拒絕道,“你想都不要想。”
張峰來之前就預料到了不會順利,於是問道,“你有什麼條件?”他這次一定不能心軟了。
於是接著說道,“如果協商不好,我就只有去法院起訴了。清雅已經十四歲了,我覺得法官應該會考慮她的感受了。她的意見也能成為參考。你覺得清雅還會選你嗎?”
這答案肯定是否定的。而且他們都已經組建了各自的家庭,在經濟條件方面看張峰現在的樣子她也是沒有任何優勢的。去法院的話不僅費時間還費錢,最後還可能輸。還不如私底下拿錢私了來得划算。
魏燕想了想鬆了口,她說道,“給我二十萬我就直接放棄撫養權。”
清雅笑了笑,原來她這麼值錢的。而且這魏燕還知道上調物價呀,離婚的時候十萬,現在二十萬。可不就直接將清雅當做一件物品嗎?
魏燕當然有她的考量,她是覺得反正女兒和她已經離了心,她也不指望女兒養老了,她這是提前拿一點退休金。
張峰二十萬現在還是拿得出來的。只是現在和以前離婚不一樣了,以前離婚是他自己的錢,可現在是屬於跟妻子共同的財產。
他轉頭看向吉米麗,見妻子沒有其他特別的反應,他也回答道,“我跟我妻子商量一下,再答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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