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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轉頭看向吉米麗,見妻子沒有其他特別的反應,他也回答道,“我跟我妻子商量一下,再答覆你。”
魏燕嘲諷的笑了一聲,斜眼看了清雅一眼,“你看看你覺得你跟著你爸會有什麼好日子過嗎?不是都說寧願跟著討飯的娘,不要跟著做官的爹嗎?再說有了後媽就有後爸。一天到晚傻不拉嘰的。”
吉米麗一開始是覺得身份尷尬,一直沒有說話,結果見這人還越來越過分了,直接開始挑撥離間了。她怎麼可能忍得住,正準備反駁的時候就聽見清雅說道,“反正我是沒什麼關係。在哪住也是住。我現在十四歲了,還有幾年就成年。你確定要繼續留我在身邊添堵?我氣人的功力還不錯。”
隨後清雅又對著張峰說道,“爸,你還不如直接把那二十萬給我。做什麼便宜了別人。我又不是小孩子了還需要別人照顧。”
這倒是實話,魏燕雖然是她的監護人,但也做不了什麼事。這又是以前封建社會還能包辦婚姻,其實啥都幹不了。至於說冷暴力什麼的,清雅在乎嗎?完全不在乎。打她的話她不知道告狀嗎?不放棄撫養權對於魏燕來說並沒有任何好處,說不定還會收穫一肚子的氣。
魏燕被噎得說不出話。想了半天又對著張峰說道,“如果她還跟著我,我是不會讓你見她的。”
清雅翻了個大大的白眼,“拜託,我十四歲了,不是四歲。我記不住我爸的電話號碼嗎?我們不知道在外面見嗎?你能限制我什麼?把我關起來?那你就是非法拘禁了。再說我還挺喜歡跟媽媽住一起的,懟人很爽的。”
“姐姐,我四歲也能記住電話號碼。”張清楚不甘落後的說道。
吉米麗瞪了兒子一眼,“安靜。”
魏燕見怎麼都說不通,直接乾脆耍賴道,“我不管,我辛辛苦苦養了這麼多年,憑什麼不給我錢。”
吉米麗實在是不喜歡這個魏燕,要不是張峰現在的妻子是她,她真覺得張峰眼瞎。她很不高興的對著魏燕說道,“八萬,要就要,不要就算了。大不了我們以後辛苦一點每個周末來看清雅就是了。”
“十萬。”魏燕還試圖抬價。
吉米麗看著魏燕說道,“那就是不談了。”然後又對著清雅說道,“清雅,走吧,我們出去吃飯。”
魏燕見他們真的不打算再談,於是又開口答應道,“八萬就八萬。”
之後就是大人們的事情了,他們去辦撫養權變更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