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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應該與山田妖精結婚的十個理由 終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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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泉征宗是個不會去煩惱的人。

這樣聽起來好像就是個大傻瓜,或者是個達觀的人──但兩邊都不對。

這不是多了不起的事情,而是更加不上不下。就只是遇到煩惱,會習慣在經過一定時間以後就不再去想它而已。

把問題放置不管,先把目前能辦到的事情解決掉……我已經養成這種習慣了。

老爸不在了以後,還是小孩子的我有太多無能為力的事情。混在大人的社會裡努力逞強後,不知不覺間就變成這副模樣了──應該是這樣的吧。

不管好壞方面。

要說我現實的話是挺現實的。

事情能拖就拖,做什麼都放棄得很快也很容易死心,是個裝成大人模樣的討人厭小鬼。

幾乎可以這麼說。

身邊的女性成員,雖然都用「你這個輕小說主角!」這句話來罵我。

但要我說的話,和泉征宗應該幾乎沒有身為主角的要素存在。

既非熱血系,也沒辦法說是達觀的人。回顧現狀的話,甚至也不是平凡的高中男生。

真的很不上不下。

「…………唔嗯。」

像這樣的我,今天很難得陷入沉思。

我窩在自己房間煩惱著。

現在是七月。往窗戶外頭看去,就連梅雨的雨雲都已經消失,是個無比晴朗的天氣。

要把腦袋裡那些堆積如山的問題重新拿出來檢討,這算是個很適合的日子吧。

──本小姐喜歡你。

──征宗,本小姐最喜歡你了。

──我拒絕。

──因為我有喜歡的人。

想法與話語,不停在腦海里旋轉與重播。

「沒錯……」

我有喜歡的人。

雖然被很乾脆地甩掉,但這份心意至今依舊沒有改變。

它仍然在這裡,沒有消失。

所以我現在還沒有辦法跟任何人交往。

即使知道以後是不會再有第二次機會,能被那麼可愛的女孩子喜歡上。

但我的答案還是沒變。

「不過──」

──我,有喜歡的人。

所謂「愛的告白」總是故事劇情的高潮場景,也是戀愛分出勝負的瞬間……

我原本認為是無法挽回的事物。

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這是妖精和村征學姊教會我的。

向喜歡的人告白,接著跟對方交往,或者是被拒絕──

「……那並非就是結束呢。」

即使夢想實現也好,跟喜歡的人結為連理也好﹔夢想破滅也好,失戀也好﹔重要的事物有所欠損也好。

人生還是會繼續下去。

只要還活著,就不管你願不願意了。

出許多糗,哭泣、歡笑、高興。

悲喜不斷累積,離別與相遇也不停重複。

雖然人生真的真的真的是充滿了無法挽回的事情。

「但即使想重試幾次……也無所謂呢。」

這種事情,之前連想都沒想過。

──在和泉兄妹的夢想實現前,本小姐就要分出勝負。

──那些事情並不能當成不去挑戰的理由。

明明告白失敗了。明明跟我一樣,很乾脆地就被甩了。

卻還是有人再次挑戰。

即使如此還是有人繼續說著我喜歡你。

有完全認為自己會贏,為求逆轉而使盡全力尋找對策的傢伙。

有發出豪言壯語,覺得如果對手不夠強勁就太無聊的傢伙。

她們不斷地鼓起勇氣──

「而我跟她們比起來呢?」

當我被喜歡的人甩掉時──

只覺得這樣就夠了。

因為我們是兄妹。

我已經決定要成為她的家人了──就是這麼認為。

「真是個大謊話。」

胸口的這份痛楚,就是證據。

想要家人,想跟紗霧成為家人。再也不想寂寞孤單──以前很沒出息地喊出來的真心話,並非虛假。

可是,一點都不代表這樣就好了。

我並沒有自己想得那麼成熟,也並沒有做出區分。

我沒有妖精或村征學姊那樣的勇氣,只是找些冠冕堂皇的藉口來矇混而已。

我終於注意到這點。

「很好。」

那麼就必須起身行動了。

我前往二樓的「不敞開的房間」,緩緩地敲敲房門。

叩叩,叩叩。

跟紗霧相遇以後,我到底重複過多少次這種動作呢?

過去只會空虛響起的敲門聲。

現在已經……

「哥哥,怎麼了嗎?」

會有這樣的回應。這個事實,總覺得讓我特別高興。

我對開門露面的紗霧這麼開口說:

「那個,紗霧。你一年前……曾經說過……有喜歡的人對不對?」

「嗯、嗯。」

這突如其來的問題,讓紗霧就這樣握著門把感到困惑。

「……是什麼樣的人?我認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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