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卷末附錄 美乃滋與阿姆斯壯伯爵家(2/2)
「我怎麼了?」
「我剛才突然想到。威爾為什麼都不用魔杖?」
「喔,魔杖啊……」
按照威爾的說法,就他的情況而言,魔杖與魔法的威力似乎沒有關係。
不過即使如此,倒也不是完全不需要魔杖。
「因為那在練習新魔法時,是必要的道具。師傅留給我的那支用火龍的鬍鬚搭配秘銀製作的魔杖,能夠提升學習新魔法的速度。至於另一把用不死鳥的尾巴和水龍的玻璃體製作的魔杖……」
「那支魔杖有什麼用?」
「在謁見大人物時,會顯得很體面。」
想取得不死鳥或水龍等接近傳說的材料非常困難。因此只要拿著用那些東西製成的魔杖出席正式場合,就能讓大家瞬間看出自己是個超一流的魔法師。
「練習魔法用和典禮用啊。」
說到魔法師就會想到魔杖的我,從威爾那裡得知驚人的事實。
「是這樣沒錯,畢竟沒什麼實力的魔法師,也不可能獲得高級的魔杖。」
「這麼說也有道理。」
即使如此,將昂貴的魔杖當成練習用和典禮用啊……雖然沒實力的魔法師,也的確無法取得那麼昂貴的魔杖。
「不,並非所有的魔法師都是如此!」
此時來拿追加的炸雞塊和美乃滋的導師走進廚房。
話說他還想繼續吃啊。
他的雙手端著變空的大盤子。
「除非擁有上級以上的魔力,否則魔法的威力會減弱!」
關於威力和使用魔力的效率,如果沒有魔杖,威力似乎會減弱兩成到五成。
雖然每個人減弱的比例都不同,但不知為何,只要魔力的保有量抵達上級,就算沒有魔杖,威力也不會減弱。
「中級偏上的魔力量和上級偏下的魔力量,雖然這之間的界線好像很難判斷,但實際上非常簡單!」
即使不用魔杖,威力也不會減弱。這就是明確的界線。
「換句話說,布蘭塔克先生……」
「因為是上級偏下,所以即使不用魔杖,魔法的威力也不會減弱!」
不過在學習新魔法時,果然還是需要魔杖。
而且布蘭塔克先生不僅年長,還是布雷希洛德藩侯家的專屬魔法師。所以經常必須和大人物見面的他,也有很多套昂貴的長袍和魔杖。
對魔法師來說,昂貴的長袍和魔杖,不僅能像貴族的禮服那樣拿來參加婚喪喜慶和宴會,作為裝備也無可挑剔,所以泛用性非常高。
「順帶一提,我是中級偏上。」
在廚房和艾莉絲一起幫導師炸追加的炸雞塊的露易絲,朝我秀出左手無名指上的閃亮戒指。
「露易絲姑娘的魔力主要是用在格鬥上,所以用那枚戒指代替魔杖!」
因為魔杖要花一隻手拿,以露易絲的戰鬥方式來說,那樣效率實在太差。
於是威爾將一枚戒指當成訂婚戒指送給露易絲。
「魔法師的魔杖,也是一種魔法道具!只要掌握了基本,就算沒有魔杖也沒關係!」
不管是其他飾品、武器、防具還是生活用品都無所謂。
只要掌握基本作法,不管什麼都能拿來代替魔杖。
「喔,我都不知道呢。」
「因為魔法師的世界很小,所以這也是無可奈何!」
除了人數稀少以外,不會使用魔法的人也不會特地去調查魔杖的事情。
出席正式場合的魔法師都會正常地攜帶魔杖,所以一般根本不會想到愈是上級者,就愈容易拿昂貴的魔杖來充場面。
不只是我,大家應該都這麼想。
「不過導師有拿魔杖吧?」
和威爾一起在廚房做咖哩粉美乃滋的伊娜,針對導師那把巨大魔杖提出疑問。
導師的魔杖長約兩公尺,是用他冒險者時期搜集的秘銀打造而成的純秘銀魔杖。
那把魔杖前端的形狀像是鈍器,裡面還裝了一顆直徑約五十公分的魔晶石。
雖然感覺直接用就能打死人,但在注入導師的魔力後,就會變成一支巨大的鐵錘。
據威爾所言,即使是在魔法師里,也很少有人會使用那種將魔力物質化的魔法。
要是很多人都會用魔法做出那種一撃就能打死人的巨大鐵錘,那也很令人困擾。
「考慮到在下的戰鬥方式,這個魔杖最有效率!」
此外裝在上面的巨大魔晶石,也當成導師魔力用盡時的補給來源。
威爾平常也會將多餘的魔力存進預備的魔晶石,保存在魔法袋裡。
「導師的情況,有一部分是為了用魔杖來鍛鍊身體。」
根據修練魔斗流的露易絲的說明,導師因為總是隨身帶著那支巨大又沉重的魔杖,所以移動時自然就能順便鍛鍊身體。
「所以他會定期更換拿魔杖的手。」
「露易絲姑娘果然發現了!」
「對魔法師來說,身體也是基本嗎?」
「雖然艾爾文少年說得也沒錯,但鍛鍊身體,也可以說是阿姆斯壯家的傳統!」
導師的老家阿姆斯壯伯爵家,是歷史悠久的軍系名譽伯爵家,一族的男子代代身高都超過兩公尺,即使沒有特別鍛鍊,身上也會充滿肌肉。再加上代代相傳的獨特鍛鍊法,就變成像導師這個樣子。
我之前曾經在城裡見過導師的哥哥一次。
他要是走在街上,流氓和小混混應該都會嚇得偷偷逃跑。
「不過我記得導師的劍術……」
他當初在武藝大會預賽的第四戰就落敗,感覺以軍人世家來說,這成果似乎不太理想。
「在下的家族,原本就不擅長劍術。」
相對地,他們似乎擅長用得天獨厚的肉體與力量,直接將對方撲殺的戰鬥方式。
「直接打死嗎?」
「沒錯!在下的老家阿姆斯壯家,代代傳承了一把由奧利哈鋼製成的『六角棒』!」
每一代的阿姆斯壯伯爵都會和同族的男子,用鋼做成的棍棒打斷敵人的劍,或是毆打敵人的頭部殺掉對方,這樣的戰鬥方式從以前開始就非常有名。
「那是大約三百年前,王國還在和阿卡特神聖帝國戰爭時的事情!」
當時兩軍展開激烈的衝突,雖然國王命令暫居劣勢的赫爾穆特王國軍暫時撤退,但這麼做同時也會產生被追擊的危險。
就在這時候,當代的阿姆斯壯伯爵,自願為王國軍殿後。
「祖先大人揮舞得意的鋼棍,在殺死超過百名的敵軍後終於……」
據說那位阿姆斯壯伯爵後來被敵軍團團包圍,最後光榮戰死。
「陣亡了啊……」
「對阿姆斯壯伯爵家來說,在那種狀況戰死是一種名譽!」
也因為阿姆斯壯伯爵的犧牲,王國軍最後成功平安撤退。
關於那場戰役,王國軍之後反擊成功,並因此得以在有利的條件下談和。
「兩邊談和了啊。咦?可是……」
明明談和了,但感覺之後戰爭又持續了一百多年……
「因為就當時的狀況來說,即使在戰爭後議和,過不久還是會有一邊出兵,被攻撃的一方也會整兵再戰。」
長期的停戰似乎一直難以實現。我也覺得戰爭真的是一種罪孽深重的東西。
然後在那場談和的會場上,當時的阿卡特神聖帝國皇帝因為敬佩身為敵人的祖先大人的奮鬥,將頭縫回屍體歸還給王國。
「將頭縫回去啊……」
「畢竟是戰爭,將首級帶回去領賞是常識。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
當然,針對甚至獲得敵人讚賞的阿姆斯壯伯爵,王國這邊也賞賜了許多獎勵和新的武器。
「王家將傳承歷史已經不可考的『六角棒』,賜給了後來繼承家門的新阿姆斯壯伯爵!」
那個六角棒長兩公尺,厚八公分,素材全都是使用奧利哈鋼。
新阿姆斯壯伯爵
在獲頒六角棒後,也用這支武器在戰場上大為活躍。
他先用六角棒用力打斷敵兵或貴族指揮官的劍,然後直接撲殺驚慌的對手。
阿卡特神聖帝國的貴族們,都害怕地將阿姆斯壯伯爵稱做「撲殺魔」。
即使換人繼承,身高超過兩公尺的肌肉巨人依然會持續撲殺我方的軍人和貴族,所以會有這種稱號也是理所當然。
然後那根六角棒,就成了代代阿姆斯壯伯爵家當家的專用武器。
「還有這個髮型也是。」
導師的髮型非常奇特。
用剃刀將頭周圍的頭髮剃乾淨,只在頭頂留下一個三角形的區塊,讓看起來很硬的捲髮朝上生長。
如果要舉例,那看起來就跟後來在探索魔之森時發現的一種叫鳳梨的水果,蒂頭的部分一模一樣。
「三百年前戰死的祖先大人,也是留這種髮型!」
之所以留這種髮型,好像是為了讓在戰場上砍下自己頭顱的敵人,帶回去時比較好拿,正因為很可能遇到這種結局,所以這也代表阿姆斯壯伯爵家當家的覺悟。
之後阿姆斯壯家的所有男子,都必須留這個髮型,導師也是現任當家的次男,所以從小就是這種髮型。
「該怎麼說……真是驚人的故事。」
「話雖如此,這兩百年來都沒有發生戰爭。家傳的六角棒,也完全沒吸到敵軍的血。儘管父親和兄長都沒有疏於準備,但實際上還是沒有發揮的機會!」
導師對此是感到慶幸?還是感到嘆息呢?
至少我是不想看見在戰場上揮舞沾滿鮮血的六角棒,撲殺敵軍的肌肉壯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