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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終章 傳承之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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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去世了。

她給我一個目標。

先前的我只想遠離麻煩事,但現在不同了,今後必須著手收集「魔王」的情報。我當時隨口答應,不過,約定必須履行。

因為我是守信用的男人。

她還在我身上留下新的技能。

獨有技「異變者」、追加技「操焰術」。

我還順便把焰之巨人吃掉。雖然他不是我的敵人,但這傢伙很危險。

原來焰之巨人超越A級。

確實,黑蛇、黑狼打不贏他。他們的攻擊傷不了焰之巨人,肯定打不過。要超越A級似乎有一定門檻,他的確有那個能耐。

看樣子也得好好研究那些能力。

不過,研究的事先擺一邊!

我得先確認某樣東西。其他都不重要。

沒錯!就是擬人化!

我進到重新備妥、專門給我用的簡易帳篷里。

全都不准進來!放完話後,我關上門屝。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首先我正確示範笑的三段活用,接著——

「變~身!」

變身音效是沒出來,但我已經發動擬態「人類」。

我對擬態效果從沒這麼樂在其中。

然而——

……咦?怎麼搞的!

每次都會出現的黑霧沒噴。

發生什麼事了!當我這麼想就發現身上有古怪,視線變得比以前還高一點點。

還長出手腳。身體從藍白色變人類膚色。

唔、唔唔唔?

雖然不清楚事情是怎麼發生的,但過程跟我想像得不太一樣。

可惜這裡沒鏡子。

不過呢——

我有點不想承認,現在的身體狀態似曾相識。

好久以前看過,沒錯,跟三十幾年前一樣。當時差不多在上小學吧,模樣就跟現在類似。

先暫停一下。

我震驚過頭以致於沒有在第一時間發現,這身體出現天大的錯誤。

不見了。

「他」應該要跟著重生啊,我的龜兒子……老二居然失蹤!

怎、怎麼會這樣?

我驚慌失措。

六神無主地摸摸跨下。

接著我發現一件令人震驚的事實……

空、空空如也。光滑一片,什麼都沒有。

仔~細想想,擬態成魔物時,我都沒關心過這個問題。因為我不需要排泄,當然沒排泄器官。

也就是說,沒生殖需求哪來的生殖器官?

答案就是——我現在的狀態嗎……

好空虛,好失落,一方面又有種「原來如此!」的恍然大悟感。

不會吧!我趕緊摸摸頭。摸起來絲滑柔順、量多豐厚。

這才讓我鬆了一口氣。外觀上應該不是媲美外星人的詭異人型,太好了!

話說回來,黑狼也有長一大堆毛。沒毛會變成什麼怪物……光想就讓人作嘔。別想了。再想下去不太妙。

好啦,剛才似乎有違我的冷靜美學,不小心慌了手腳?

姑且接受龜兒子失蹤。要我面對這檔事千百個不願,但總比當史萊姆好……

沒辦法確認全身樣貌滿失策的……這念頭剛閃過腦海,我就想「何不試試剛才吃掉焰之巨人後人手的『分身術』?」,一個好點子就此大駕光臨。

我真聰明。雖然不確定未擬態成焰之巨人是否能發動分身術,總之先用再說。

我的身體湧出黑霧,在眼前集中,變成人型。看樣子,分身術施展得很順利。眨眼間分身完成。出現在那裡的是——

——妤猛。

「好猛」有很多意思。

首先是外觀。

帶著淡藍色的銀髮、水汪汪大眼,看起來很可愛的美少女?美少年?一枚。我沒有性別,正確說來是中性吧……就外觀來看,臉比較像少女。

因為來源是靜吧,完全沒有遺傳到我。再者,這並不完全是靜的複製人。發色不像她,眼睛還是金色的。維爾德拉的眼睛也是金色,或許高階魔物的眼睛都是金色。

話說回來,蘭加的眼睛好像也曾經從血色轉金。雖然在興奮狀態下才會改變顏色就是了。眼睛會變成金色,也有可能是當我的族人使然。

外觀不會受我前世影響,用關節想也知道。因為我就只有靈魂飄來這個世界。

也就是說,目前的外觀要素多半來自靜,可說她的遺傳基因占大半。原來靜以前是絕世美少女……

另一個要素來自史萊姆,跟老化無緣的Q彈美肌駕到。只挑優點繼承,就是在說我現在的樣子吧。太完美了。

一個可愛的孩子全裸站立。沒關係,反正沒什麼好遮的………

問題不是那個,裸體有違善良風俗啊。雖然這裡沒警察。

是說這張臉真的好可愛。必須說聲:「幹得好,靜小姐!」

我上輩子也算好男人,卻不是美少年。發動回憶補正也沒用。

要坦率感謝她。

穿上事先準備好、放在簡易帳篷里的毛皮,順便給分身毛皮穿。

下次要先準備衣服才行。

回歸正題。

來說說真正「猛」的理由。全都出在這個能力上。

雖然是分身,卻跟思考運算能力優異的我同享該特長。

也就是說,兩個都是我。本體和分身沒有差異。

不,焰之巨人的分身能力明顯比本尊弱。我的分身卻沒有劣化跡象。呃,也不完全是那樣,或多或少都有不如本尊的地方吧。

差異是有的。

就是魔素容量。容量應該只有製造分身時使用的魔素量吧。話雖如此,一開始製造時給更多魔素就行了。

我的魔素容量很高。若運用得當,或許會變成很強的戰力。

只不過,焰之巨人可以分身十隻,我的分身卻因為性能太強,只能製造一隻。

就算只有一隻,在對手看來,這技能還是犯規到不行吧。畢竟該能力可以製造攻擊力、防禦力等肉體性能都跟本體同等的分身。

最後還有一個「超猛」的理由。

那就是擬態過程很自然。

變身時黑霧沒有出現,我就發現一件事。

例如黑狼。

當我要擬態成黑狼時,黑霧會出現,構築擬態。這種情況下會比史萊姆本體的能力還弱。

史萊姆的身體沒有手腳,物理運動受限,一直是種不起眼的魔物,細胞機能卻異常發達。每一個細胞都是肌肉、腦、神經。

懂嗎?一般先是用眼睛看,神經再傳達情報,最後來到大腦。

史萊姆不用經歷這些過程。

就算沒有「大賢者」的輔助——知覺千倍速,我的反應速度依然超越正常人。

變成黑霧作的身體後,要到達腦=本體,會出現些許的時間延遲。一般分身不若本尊優異,原因很可能出在這裡。

那麼,不透過黑霧的擬態——「擬人」又是如何?

大家猜對了!反應速度跟史萊姆身體同樣優秀。傳達上很自然。

再加上多出手腳,運動能力也跟著提升。雖然只到兒童程度。

就算體能只比得上小孩子,還是比史萊姆靈活。也因為這樣,我變得更容易累,但這是必要的代價。

而最重要的一點莫過於不使用黑霧,不需要消耗魔素。

太方便了!

今後我打算都用這模樣活動。

這時我突然有個想法,立刻對分身下令。就好像在動自己的身體一樣,感覺很流暢。

黑霧出來了,分身開始成長!

苗條的體型出現。再來是飄逸的銀髮。還有美麗的中性容貌。

完美!

接著我讓分身一下變女,一下變男。

長肌肉、變胖子,或是變成壯年人、老年人。

這下可以確定,分身能幻化成各式各樣的狀態。

原理跟用黑霧擬態成魔物一樣,只要彌補不足的部分,甚至能擬態成大人。

或許能用來增強肌力。反應速度會遞減,但身體愈大愈有力。

雖然說,我個人認為「速度是戰鬥中最關鍵的要素!」。

在那之後,我又做了各種實驗,藉此確認新身體的能耐。

就這樣,應該要過上平凡人生的三上悟投胎成史萊姆。

此外——他還繼承一名女性的意念、身姿,並得到一個目標。

這是一隻名叫利姆路的史萊姆。

繞著這隻史萊姆打

轉,世界——即將進入動盪的時代。

這是哥布達還沒進化前發生的事。

頭上是一大片藍天,清爽的風吹撫。

後頭還有窮追不捨的人類。哥布達今天也在人類追逐下四處跑跳。

「站住!你個王八蛋,就知道逃!」

「馬的混帳,又把田弄亂!今天一定要宰爛你!」

幾名氣到眼紅、人高馬大的壯漢朝哥布達逼近。

哥布達一直跑跑跑,用盡全力奔跑。

被抓一定會死得很難看。他沒被抓過,這只是想像,但被人類抓走的同伴從沒回來過,肯定是被人類凌虐致死。

若他沒把田弄亂還好商量,可是,對哥布達他們這些哥布林來說,「田」這個概念不在理解範圍內。他們認為,那裡是長一大堆蔬菜水果的地方。

那裡是人類的領土,一旦被發現將難逃遭人追殺的命運,種種經驗教會哥布達這點,卻無法戰勝食慾。啃著手裡的甜瓜,他手腳飛快地逃進獸道。

哥布林體型嬌小,所以能夠逃進那狹隘的通道。身軀龐大的人類無法進入,就只能在外面痛罵哥布達。

(要先確保逃生通路,這是基本常識!)

還好來之前有規劃逃生路線,哥布達鬆了一口氣。

今天上演的逃亡戲碼以哥布達勝利告終。

回到村莊後一看,包括長老在內,村裡有名望的人紛紛聚集,似乎在討論什麼。

狗頭人族的商人也來了,正在跟他們談話。

「這些我們沒辦法收購,太貴了……」

「你們不收,難得到手的魔法武具就會白白浪費掉。能不能通融一下?」

「假如這些再小一點,我們還能拿來用……」

「沒錯,說得對。東西這麼大,老夫也用不了。」

哥布達正要經過,那些對話就竄進耳里。

聽起來,大家想將魔法武具賣給狗頭人族商人。

人類的武器——如果是小型劍或短劍就算了,其他對哥布林來說太過巨大。鎧甲另當別論。他們能分解硬皮鎧,取出能用的部分利用,金屬鎧就難處理了。哥布林村里沒人具備金屬加工技術。

再說,如果是魔法武具,亂玩亂碰可能會導致它們失去原有的價值。哥布林沒辦法拿來用,狗頭人商人不肯收購,就只能暴殄天物。

「對了!如果你們願意去矮人王國,就可以把這些東西賣給他們。報酬可以轉換成商品,矮人還能幫忙配送他們製造的金工品等等。從這裡去矮人王國有一段距離……但沿著河流走應該不會迷路。」

長老們不曉得該怎麼辦才好,這時狗頭人商人靈光一閃地提議。

此話一出,長老們立刻就鼓譟起來。

「你說矮人王國!那裡不是很遠嗎!我只聽人說過,遠在異國呢。」

「要去那種地方得花多少時間啊?」

「重點是,我們該派誰去?年輕人都是很珍貴的勞動力,大家抽不出空啊!」

大伙兒你一言我一語、爭來吵去,無法達成共識。

(應該跟我沒關係吧!)

對那陣騷動漠不關心,哥布達快快樂樂地行經現場。

不過——

「等等。」

長老叫住他。

「你看起來很閒。能不能幫個忙?」

哥布達心裡有種不祥的預感。

「對對對就是你,看看這把刀,不覺得作工很棒嗎?如果你願意幫忙,我們就送你這個!」

長老刻意拿刀在哥布達眼前晃過,他立刻被那道光芒奪去心魂。

「有事儘管吩咐!我什麼忙都幫!」

剛才的不祥預感完全被拋到腦後,哥布達一不小心就答應了。可是,那也沒辦法。因為這把刀散發魔性的銀色光芒。看得哥布達瞬間失去理智,被長老騙去,答應他們的請求。

(啊!)

當他驚覺時,一切都太遲了。

「是嗎!你願意去矮人王國跑腿啊。」

「咦!我嗎?」

「你願意幫忙吧?」

長老們笑容滿面地圍住哥布達。看到那些皮笑肉不笑的臉,哥布達只能點頭應允。

據說哥布林的壽命比人類還短,不到五分之一。

往前追溯回古老的時代,祖先似乎是妖精,但變成魔物後宣告劣化,兩者的聯繫徹底斷絕。壽命較長的頂多活二十年,一般都十年就死了。三歲就有生殖能力,視為成人,長到五歲等同獨當一面的大人。

他們是脆弱的物種,所以繁殖力旺盛。不過,在大自然法則下,最後只有少數的哥布林存活。

生下來的小孩只有半數長大成人,能迎接五歲生日的更不到成人半數,這對魔物哥布林來說是常識。

哥布林生命短暫,沒有學習語言的習慣。他們會說話,但充其量只能跟族人溝通。所以他們也沒有繼承前人智慧、累積財富的習性。

正因為哥布林的生活模式是這樣,他們才會賣掉對自己來說派不上用場的魔法武具,換成日常生活用品或好用的防具。

基本上,他們是低智商魔物,完全沒發現這趟旅程超危險外加成功率低。整趟旅程來回要花上好幾個月,對哥布林而言,用「賭上性命的大冒險」來形容也不為過……

在場眾人都不認為去矮人王國是什麼重責大任。

就連那些號稱長老的長者也不例外,「因為任務有點麻煩所以丟給小孩子辦」——對他們而言僅只如此。他們並沒有惡意,只是因為哥布林笨得可憐,連算數都不大會,事情才演變成這樣。

就這樣,毫無躊躇地,哥布達的矮人王國行就此定案。

*

大家太過分了!哥布達發牢騷中。

怪不得他會發牢騷。因為哥布達現在還是身材矮小的孩子,大人們卻逼他抱堆積如山的貨物出遠門。聽狗頭人商人說,用一般速度走也要兩個月,現在又抱這麼多貨物,根本連走都走不好。

但抱怨也沒用。

所以哥布達就想出一個辦法。那就是裝在箱子裡拉著走。

但想也知道,他拉不動箱子。

哥布達煩惱極了,這時他想到曾在人類居住區看過馬拉箱子的畫面。

(對喔,那個箱子有加圓圓的東西……)

哥布達想到的東西是馬車,圓圓的東西就是車輪。

他不知道那是輪子,決定依樣畫葫蘆,尋找能代替車輪的東西。

找著找著,他發現圓形盾牌。

(這個好像不錯用!)

接下來就快了。他拿刀削筆直的棍棒,替棍棒整形。再對裝滿貨物的箱子開洞,將棒子插進去。

棍棒變成車軸,兩側加裝圓形盾牌,用藤蔓綁起來固定。然後在箱子上加裝手把,拖車就完成了。

之後拿破布塞縫隙,固定搬運品,防止它們掉落。哥布達還從村里拿些多餘的被毯,想說晚上可以當棉被蓋。

長老替他準備水跟食物,這讓哥布達很開心,順便將它們一起塞進拖車裡。

準備工作完成。哥布達離開村莊,就此啟程。

*

(肚子好餓……)

離開村子一個星期後,哥布達疲憊不堪,在路上蹣跚地走著。

還以為那些食物一輩子都吃下完,沒想到第五天就空了。水還剩一些,但量已經不多了。

再加上拖車還會卡到樹根,害哥布達多費精力。他消耗的體力比徒步前進更多,旅途一點也不順利。條件很惡劣,再加上哥布達整整兩天都沒吃東西,一直在走路。怪不得筋疲力竭。

他搖搖晃晃地拉著拖車,努力向前進,但……

(我不行了——)

哥布達朝路邊的大樹一靠,無力地癱坐下去。不過,似乎是狗屎運上身,癱坐的哥布達碰巧看到蘑菇。仔細觀察應該會發現它的顏色看起來有毒,但哥布達餓昏頭了,看東西模模糊糊。

(這不是蘑菇嗎!吃了可以再戰三年!)

他饑渴地咬住蘑菇。吃之前並未多想,直接把顏色鮮艷的蘑菇生吃了。這一刻,哥布達的幸運指數可說是破表了。

事實上,這種蘑菇一煮就有毒,是危險的食材。經過烹煮或燒烤等加熱手續,菇肉里的汁液會變成毒素。哥布達不清楚這些,用了唯一安全的方式生吃蘑菇。

他吃得飽飽飽,士氣跟著高漲。還用皮水袋裝樹洞裡積的水,情緒更加高昂。

(其實也沒那麼慘嘛。隨隨便便就找到食物啦!)

那天他不打算繼續趕路,決定先休息一下。

拖車差不多要壞了,正好拿生長在附近的藤蔓重綁,有破洞或縫隙的地方

就用黏稠樹汁修補。還拿樹皮來貼,把縫隙塞住。

拖車補好後,他在那裡睡一晚,去除身體疲勞。

隔天一早。

哥布達一覺醒來意外地神清氣爽,開始神采飛揚地探索周邊區域。

接著,他採到能拿來吃的野莓跟樹果等等。

當然還發現昨天吃的蘑菇,不過……

「顏色這麼鮮艷的蘑菇還是第一次見到!連我都不敢吃……」

哥布達小聲說著,完全沒發現那是昨天吃的蘑菇,直接無視它們。

他發現一根顏色樸素的蘑菇,開心地將它收入懷裡。放眼望去,剩下的都是那些鮮艷分子,所以昨天吃的肯定是這些樸素蘑菇,哥布達自顧自地總結。

(在這麼多毒蘑菇中,我居然選到能吃的蘑菇,昨天真是太幸運了!)

他完全沒發現自己搞錯,還在那自得其樂。

之後哥布達採到自己滿意為止,正午前再次踏上旅途。

拚命趕路只會把糧食吃光,哥布達發現這件事,後來就稍微減低速度,一面找能吃的東西,一面前進。

離開哥布林村後,大約經過一個月,他終於抵達充當地標的大河。

流在河裡的水清澈美麗。有時在陽光反射下會出現亮亮的東西,應該是河裡的魚吧。

水流乍看之下不快,大概是河很寬、寬到看不清對岸的關係。事實上,這條河寬到要游過去都有疑慮。

看到這麼多的河水,哥布達瞪大雙眼,臉上儘是驚訝神色。他看過小河,也很喜歡玩水,但這條河跟小河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實在太大了。

生平第一次見到這種巨河。那景象遠遠超乎哥布達的想像,所以他感動到不行。

「呀——!太棒了!」

他感動地大叫。哥布達百看不厭地望著大河,那天他在河邊從早坐到晚。

看一整天大河的哥布達心滿意足,隔天一大早就起床,朝目的地出發。

可是……當他要拉拖車前進時,立刻發現一個天大問題。

「咦?他們跟我說來到大河附近,要朝左手邊走……可是一轉身,指的方向就相反啦?」

雖然不會有任何人回答他,但他還是不由得喃喃自語。為了提醒自己,他已經在左手做記號了。所以他知道左手是哪只。可是有個問題,向後轉的話,左手就會指向相反方向……

左手邊是面朝哪的左手邊?好難解啊。

結果他決定在河邊撿根木棒,看木棒倒哪邊就走哪裡。

木棒倒的方向正好是確切方位,只能說哥布達運氣太好了。哥布達狗屎運地朝正確方向前進,之後並沒有碰上任何問題,旅途非常順利。

哥布達開始對單調的旅程感到厭煩,順著路走啊走,眼前出現一個河水匯聚的淺塘。

這裡應該是森林動物們過來喝水的地方,卻不見動物爭吵。似乎是它們遵循本能,自然而然地避免紛爭。在弱肉強食的自然界很少看到這種景象,肉食動物跟草食動物和樂融融地喝水。

可是,那定律只適用於動物。人類和魔物根本不把自然定律放在眼裡。當然,哥布達也不例外……

會獵捕動物的魔物多半是夜行性,一到早上就沒那麼機靈。

(好機會!好久沒吃肉了,今天應該有肉吃!)

哥布達一雙眼變得亮晶晶,開始物色獵物。

草食動物喝水兼休憩。

肉食動物潤喉後馬上就走、並未多加逗留。

野鳥跟兔子對那些龐然大物敬而遠之,在淺灘邊緣啜飲水源。

哥布達視線游移,在物色適合當飯吃的獵物。

看著看著,他看上一隻野兔。它圓滾滾的,看起來很遲鈍。大型獵物對哥布達來說太棘手了,獵這野兔正好。

他在一定距離外停住,小心謹慎地觀察兔子。

(很好。它還沒發現。)

暗自竊笑之餘,哥布達慢慢靠過去。

接著收集掉在腳邊的小石頭,悄悄來到有把握丟中獵物的範圍內。要從田裡偷蔬菜時,他練得一身銷聲匿跡的功夫,正好派上用場。

「看我的!」

帶著十足十的把握,哥布達朝野兔丟擲小石頭。丟出去的石頭正中紅心。

野兔倒臥在喝水處。野兔被擊後,其他動物們見狀不約而同逃離。然而,哥布達沒放在心上,一臉愉悅地回收野兔。

事情就在那時發生。

「吼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一隻魔獸發出兇猛的咆哮,從樹林間現身。

它從容不迫地立於微微高起的斷崖上,視線慢慢射向哥布達。

這是被稱作密林王者的魔獸——孤刃虎。是B級魔獸,不是F級哥布林有辦法應付的對手。

看樣子它想得跟哥布達一樣,打算吃聚集在水邊的動物們。可是哥布達先動了,孤刃虎的獵物全都逃之夭夭。

換句話說,剩下的獵物就只有哥布達。

還有哥布達抓到的兔子,但區區一隻兔子根本無法讓孤刃虎吃飽。

「咦!它該不會想吃我吧!」

孤刃虎不把崖高當回事,從斷崖上一躍而下。輕巧地落在哥布達面前。

哥布達臉色發青,本能告訴他逃也沒用。

這樣下去,哥布達肯定會進到孤刃虎的肚子裡。該怎麼辦才好?哥布達絞盡腦汁。

接著——

(既然這樣,我就掙扎到底吧!)

下定決心後,哥布達朝孤刃虎擺出戰鬥姿態。可是,他能做的反抗少之又少。左手握著小石子,但丟那個也傷不了孤刃虎。

(對了,那個或許能派上用場……)

他這才想起一樣東西,就是出發時拿到的刀。

那把刀或許能刺傷孤刃虎。運氣好的話,或許可以趁機逃脫。他打定主意,情況已經迫在眉睫、容不得自己猶豫。反正也沒其他戲法好變,只好相信那一絲絲可能性,頑抗到最後。

哥布達丟出小石子。殺敵重點是刀,但敵人避開刀刺的話,哥布達就死定了。所以他先拿小石頭轉移注意力。

用膝蓋想也知道,孤刃虎輕輕一跳就避開石頭。算準它著地的瞬間,哥布達從懷裡取出刀子,打算丟它——

(咦,這不是蘑菇嗎!)

他這才發現,要丟孤刃虎的東西不是刀。可是,哥布達已經做了丟擲動作,蘑菇就在來不及踩剎車的情況下丟出。

那是想要留著等之後再吃、預先收到懷裡的蘑菇。在一大片毒菇中只發現一根,顏色樸素。哥布達想留著之後當點心吃,結果就忘記有這樣東西。

不過,當下卻發生讓哥布達意想不到的事。

其實這個蘑菇含有劇毒孢子,是很稀有的毒蘑菇。

哥布達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帶著它走,最後沒吃,還拿來丟魔獸……

孤刃虎不屑地朝迎面飛來的蘑菇一瞥,張開大嘴。接著,打算用震聲炮震碎它。沒想到適得其反。遭吼聲震碎的蘑菇噴出劇毒孢子,孤刃虎站在下風處,全身沾滿孢子。

毒孢子附著後,灼熱的刺痛感在身體上遊走開來,痛得孤刃虎在地上掙扎,最可怕的是,眼睛、鼻子、嘴巴遭孢子入侵,攪亂孤刃虎的感官。

生平第一次嘗到這麼痛苦的滋味,害孤刃虎亂了方寸。

哥布達沒錯過這個好機會。

(咦,雖然不曉得發生什麼事了,但現在逃正是時候!)

哥布達不打算殺那隻魔獸,幹這種有勇無謀的事,只想快點逃走。不過,他還記得去撿野兔。

哥布達慌慌張張地回到拖車那兒,把野兔放進去,馬力全開地逃離現場。

他一鼓作氣狂奔,想辦法逃到安全的地方。平安無事逃脫後,他鬆了一口氣,總算放心了。

就這樣,哥布達從天大的危機中脫身。

因為鬆懈下來的關係,他意識到自己肚子正餓,這才想起帶回的野兔。

然而,哥布達再怎麼沒神經,還是知道要保持警戒。為了確保安全,他來到能將周遭動靜盡收眼底的河畔。接著在河邊隨便用石頭堆出土窯,在上頭鋪枯木跟樹枝,用來升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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