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051 證據不足(1/2)
?第一節,意外的證人出庭
「法官大人,我的第一證人秦東,是顧氏的老股民,持有顧氏股份長達五年之久;持有顧氏流通股最高額時到達1千萬,超過了1%的持有量,是顧氏流通股的最大持有客戶。」
原告律師將秦東的身份證明材料遞給法官,法官在看過後遞給書記員,讓他記錄下來,隨後對原告律師說道:「請原告第一證人,對你所知曉的、與本案有關的情況進行陳述。」
「我叫秦東,是顧氏的老股民,進入股市的前三年,我手上有多支股票;近兩年用了90%的資金只做顧氏這隻股票。」
「在今年的5月,顧氏的股價波動如死水微瀾,時有起色,但總象差一口氣,那時候我的帳面已經虧損57%,所以我和幾個朋友商量,準備割肉出場。」
「但我們幾個的持股額太大,如果貿然出場,將會引發顧氏股價崩盤,所以這方面我比較謹慎,所以那段時間一直在計算最合適出手的時機。」
「這時候,顧氏前總裁顧子夕先生給我電話,說有事情和我商量。當時顧子夕已經辭去顧氏的一切職務,官方原因是把顧氏送給其胞姐;坊間傳聞是因為其妻子不受家族認可,惹惱了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鄭儀群女士,因此被迫放棄顧氏。」
「所以我判斷能從他處得到更多關於顧氏股票的信息,所以同意了約見。」
「我們見面的日期是7月*日,見面地點是南區某茶舍,見面聊了大約2個小時後,他先離開,然後我再離開。」
「談話的主要內容,是他要求我按節奏拋出手裡的股額,至於節奏的控制,會有人和我聯繫。並承諾將虧損差價補給我,所以我就同意了。」
「談過那一次後一直沒有消息,然後到了9月,有人聯絡我,說可以出手了,一共三天時間,每天都有電話告訴我,今天出多少、今天收多少。我的交易記錄可以顯示這三天的交易流水,都是按電話控制的節奏去做的。」
「隨後顧氏股價崩盤,顧氏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半個月後,顧氏宣布退氏、宣布破產清算與公司出售;9月底,宣布顧子氏收購成功。一周後,我帳上拿到收購公告裡補償的金額;半個月後,我帳上收到顧子夕承諾的差額補償。」
「這就是我與顧子夕溝通的全部經過。」秦東沉眸看了顧子夕一眼,眸底有著淡淡的抱歉,卻也無可奈何。
「被告顧子夕,你對原告第一證人的證詞,有什麼疑問或需要補充的。」法官點了點頭,看著方律師和顧子夕問道。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對方證人。」方律師停下手中快速記錄的筆,拿著寫得滿字的紙站起來對法官說道。
「可以。」法官點了點頭,示意他提問。
「謝謝法官。」方律師拿著手中的紙走到秦東的面前,看著他溫文的問道:
「你叫秦東,長期持有顧氏的股份?」
「是的。」
「你說顧子夕約見你,你想了解顧氏股價的內幕,所以你同意了?」
「是的。」
「在此之前你認識顧子夕嗎?你們見面是怎麼確認他的身份的?」
「不認識,但在報紙和雜誌上見過他。」
「ok,所以在這次見面之前,你不認識他、沒見過他、僅從媒體上知道他是嗎?」方律師的語氣依然溫文淳和,不顯山不露水,完全沒有第一場庭辯時的犀利與咄咄逼人。
秦東的語氣微微停頓了一下,想不出方律師這句問話的陷阱在哪裡,當下仍然輕輕點頭:「是的。」
「謝謝。秦先生剛才說到你們見面的時間是7月*日,晚上在南區某茶舍,聊了兩小時,然後我的當事人先行離開,你隨後離開,也就是見面時間是10點10分,我的當事人離開時間應該是12點10分,請問你的離開時間是什麼時候?」
「我反對,反對被告律師反覆詢問與本案無關的問題。」原告律師同樣不知道方律師的這些問題,究竟是想幹什麼,心裡不免沒底,當下出聲反對。
「法官大人,我的問題關係到我的當事人,是否在7月*日,通過面談方式與秦先生達成操控的共識,我認為這些問題非常重要。」方律師扭頭看向法官,態度依然從容。
「被告律師請繼續。」法官點了點頭,同時也在拿筆記著雙方的問答。
「謝謝法官大人。」方律師轉過頭來,看著秦東繼續問道:
「請問你的離開時間是什麼時候?」
「具體時間我不記得,我只記得比顧先生晚約模20—30分鐘。」秦東的眼珠微微轉動了一下,模糊的答道。
「秦先生和我的當事人聊了股票拋售節奏的問題,當時同意按我當事人的要求去做,但並不知道確切的要求是什麼、也不知道具體拋售的時間,是嗎?」
秦東略略猶豫了一下,點頭應道:「是的。」
「秦先生說,我的當事人承諾給你補償差額損失,這是你們達成共識的先決條件,是這樣嗎?」
「是的。」
「如果事實確如你所說的那樣,那你是否知道,你這樣做已經觸犯了證券交易法、經濟法?」
「我……當時虧得太多,一心只想彌補損失,沒有考慮那麼多。」
「請證人直接回答我的問題,是知道,還是不知道。」
「……知道。」秦東大約知道了方律師前面一系列問題的用意所在,背心不禁流出一身冷汗來。
「好的,後面你從7月等到9月,中間我的當事人有沒有聯繫過你?」方律師除了剛才追問時的目光閃過犀利之色外,現在又恢復到原本溫文儒雅的模樣。
「沒有。」秦東回答問題的聲音,則是越來越小。
「9月的時候是誰聯絡你?」
「顧氏的證券部長喬恩。」
「我可不可以這樣理解:與你談判的是我的當事人、和你聯繫的是顧氏的前證券部長喬恩?」
「是的……」
「你在9月底,和10月中旬,分兩次收到我當事人的打款,分別是公告補款額度和承諾差額,是嗎?」
「是的。」
「好的,謝謝。」
方律師點了點頭,轉身看著法官說道:「從對方證人的證詞裡,我們了解以這樣的信息:第一,對方證人並不認識和了解我的當事人,卻同意了他的邀約,目的是為了拿到內部的消息,以減少自己在股市的虧損。由此我可以推斷:對方證人若不是在說謊,就是太大膽,將自己的近千萬的身家,交給一個並不認識的、還不知道什麼原因失去企業掌控權的人。而這樣的大膽,並不符合一個有五年股市經驗、並在全部拋售前還想著會影響市場的謹慎之人。所以對於對方證人的證詞,我首先打上疑問?」
「第二,原告證人第一次見我的當事人,談下這麼大的合作,近千萬的損失補償,卻沒有任何的書面約定,便全然相信了我的當事人,並在中間長達兩個月的時間不聯絡的情況下,他仍然沒有做出拋售行為,一直等到兩個月後,一個沒見過面的、只在證券報上見過名字的人通知他可以操作了,他便開始操作。」
「試問,有誰會把自己的全部身家交給一個不認識的人?更何況,我的當事人確實也沒有這樣的魅力,讓一個陌生人能將全副身家交給他。」
「所以對於原告證人所說的交易約定,我根本就不相信。」方律師轉眸看了秦東一眼,冷冷的說道。
「我說的都是事實,在那種情況下,任何的信息都是救命稻草。而玩股票的人都有賭徒心理,方律師是理智之人,自然不會懂得我們這種人在要傾家蕩產時的心理。」秦東倒也不生氣,只是時所當然的淡淡說道。
方律師從他的態度里,基本能判斷出——他的確是被要挾來作證的,所以只負責說出實話,對結果卻並不執著。
方律師在心裡暗暗點了點頭,看著秦東輕挑眉梢繼續說道:「人性的本能,是警惕的,更何況是做投資和商業的人。」
說完轉眸看向法官,沉聲說道:「對方證人說到,我的當事人當天是12點10分離開的,他自己則不記得晚了多久離開。我想,任何一個剛剛得到承諾,上千萬的虧損可以被彌補的時候,心情應該是愉悅的——這麼關鍵的時間,為什麼會不記得?所以說,原告證人在這件事情的邏輯上,確實讓人想不通。」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原告證人說收到我的當事分兩次打的補償款項。而我的當事人,只有一筆打款,是在9月28日,以收購後的財務名義打出,金額與法院公布的補償額度一致,這是打款記錄。」
方律師說著,將手中的打款記錄單遞給了法官,轉頭看著秦東和原告律師,朗聲說道:「所以,我嚴重懷疑原告證人證詞人可信度;而且,如果事實如原告證人所說的話,他明知道這種行為既違反了經濟法、又違反了證券法,卻依然堅持這樣做,用原告證人自己的話來說:一個賭徒的心理,認為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不會有事。」
「那麼,又是什麼原因讓你現在站出來指證我的當事人,你就這麼想和他一起來承擔犯罪的後果?」
方律師的眸光微微的眯了起來,看著法官,一字一句的說道:「所以,我懷疑秦東出庭作證的動機實在可疑!」
「法官大人,原告證人若不是出於心甘情願的出庭作證,那麼他的證詞,又有幾分可信?」
「所以,各方證據顯示,原告證人出庭動機可疑、思維邏輯混亂、證詞嚴重失真,所以請法官大人判定原告證人秦東的證詞不足採信。」方律師向法官鞠了一躬後,轉身回到顧子夕身邊坐了下來。
「對於被告律師的辯駁,原告律師是否有解釋?」法官看著原告律師問道。
「當然有。」原告律師沉聲說道:「對於被告律師說的第一點,我的證人為何在第一次見面的情況下,便對被告如此信任,是因為被告是一個有社會聲望的人,他的社會聲望和地位,所投射的結果就是高信任度。」
「如果對方律師不了解社會聲望與投射信任之間的關係,我們還可以請心理專家來解釋這種就急心理依賴的心裡反應,都足以說明我的證人,在當時的情況下,做出當時的選擇和反應,完全符合他的心裡狀態。」
「對於被告律師所說的第二點,我想我們不必過份糾結我證人對於離開時間的記憶有多精確,我這裡有照片為證,當時被告是12點10分離開,我的證人是12點35離開,我的證人的記憶只有5分鐘的差異,這對於兩個月前的事情來說,應該是相當精準的,完全符合被告律師所說的,剛剛知道損失的錢可以被挽回後,心情愉快、記憶深刻的狀態。」
「最後一個最為關鍵的證詞,就是打款,我的證人確實收到兩筆打款,這是收款證明,請法官大人查實。」原告律師將手中的銀行流水遞到法官手裡後,接著說道:「所以,我的證人所有的證詞都是真實的。」
原告律師也非常聰明的避開了方律師所提到的出庭動機的疑問——只要證據確鑿,動機的問題便顯得不那麼重要。
就算被迫出庭又如何?只要他說的話是真的,便足以判顧子夕有罪。
「方菊蘭是?」法官看著兩份不同的銀行流水,皺眉問道。
「方菊蘭是我的妻子,為了避人耳目,承諾補償款是打在我妻子帳戶上。」秦東說道。
「原告律師稍後請提供原告證人與妻子的結婚證,以及其妻子的身份證信息。」法官點頭說道。
「打款帳號也不同?」法官繼續問道。
「既然被告想要避人耳目,自然不會用同一個帳號來打款。」原告律師解釋說道。
「什麼帳號?我只支付過公告賠款,沒有向任何股民支付任何其它賠款。」顧子夕淡淡說道。
「既然如此,請原告律師提供打款人的信息。」方律師輕挑眉梢,看著法官說道。
「原告律師,有打款人的信息嗎?」法官問道。
「暫時沒有。」原告律師看了方律師一眼,似乎有些不明所以。
「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今天暫時休庭,一周後再次開庭。原告方請在下次開庭前將證據補足:第一證人與妻子的結婚證、第一證人妻子的身份證、兩次打款的帳號與帳戶信息;還有訴訟書中提到的被告非法轉移資產,目前也還沒有看到有效證據,請於下次開庭時一併提交。」
「剛才證人提到與本案相關的另一個關鍵人,顧氏原證券部部長喬恩,如果以上指控屬實,此人當屬同犯,請原告律師追加此人為共同被告,追加書於兩天內呈交法院。」
「原告律師,有沒有問題?」法官看著原告律師問道。
「沒有問題。」原告律師點了點頭。
法官將目光轉向方律:「被告律師,在一周內有任何新的證據,都可以隨時遞交過來。因本案涉及金額特別巨大、案情特別嚴重,所以在判決前,被告會關押候審。」
「還沒定罪,為什麼要關押。」顧朝夕霍的一聲從椅子上站起來,大聲說道。
「景陽,帶她先走。」顧子夕沉聲說道。
「子夕……」顧朝夕緊咬下唇,不肯就走——子夕這般優雅高貴的人,怎麼能去那種地方。
「朝夕,你先走。」方律師轉眸看著顧朝夕,沉然說道。
顧朝夕深深吸了口氣,看著方律師說道:「那,就拜託方律師了。」
「恩,去吧。」方律師點了點頭,示意他們先行離去。
第二節,分頭行動
在景陽帶著顧朝夕離開後,方律師對顧子夕輕聲說道:「我已經安排了取保候審的手續,你最多在裡面呆兩天時間。」
「恩,這個倒是沒關係,這個秦東,看來是被人威脅的,你讓景陽查查他老婆孩子的情況。」顧子夕點了點頭,眸色仍是一片淡然與從容。
「恩,我這就去安排。」方律師點了點頭:「現在所有的問題都集中在三個方面:一個是證交所提供的交易異常證據,今天在庭上我沒有提異動百分率的問題,因為我們的異動已經超過了規定異動率10萬分之0。8至10萬分之3之間,達到10萬分之5;我已經去查今年的異動平均值,如果在今年的範圍內,證交所工作人員無法判斷的30%的,便是我們的機會。這組數據比拿交易記錄更難,已經進行了一個月了,我再去催一下進度。」
「第二個問題,就是秦東證詞的真實性,見面談過什麼,現在看來他們是肯定沒有錄音的,所以聊的內容你完全可以不承認,有個難題就是:你為什麼要約見他,如果對方律師問到這個問題,比較難辦。」
「第三個問題,就是秦東證詞的有效性,打款的帳戶可以讓他的證詞部分無效。如果能找到顧東林威脅他的是什麼事,那麼他出庭作證的動機也就被挖了出來,涉及被迫的話,他將不再具備出庭作證的資格。所以我會想辦法拖住下次開庭的時間,以便我們找證據。」
顧子夕點了點頭,看著方律師說道:「當時我已經不是顧氏的總裁,喬恩與我並沒有任何工作往來,讓喬恩咬死正常交易。」
「我知道,對方的追訴書生效後,差不多就是第二次開庭的時間,所以喬恩基本不會受到太大的牽連。」方律師點了點頭: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非法轉移資產,顧氏半年的資產報表我讓財務專家看過,帳面沒有任何的疏漏,但在法律判定的手法上,還有個同類型案件類比,這方面,我拿不準法官的態度,我還需要和法官再溝通。」
「我知道,費心了。」顧子夕點了點頭,朝方律師微微笑了笑:「我沒問題,幫我轉告景陽,這兩天幫我多看著些許諾。」
「行,沒問題。」方律師點了點頭,見法院的協警正走過來,便收了資料站到了旁邊。
「子夕……」看見協警進來的顧朝夕,忍不住從外面沖了進來。
顧子夕也不看她,轉身跟著協警從側門往外走去——挺拔的背影,沉著的步伐,沒有絲毫的異樣。
「朝夕去所里找我助理,跟他一起去辦取保候審手續。」
「景陽你馬上安排調查秦東的家人情況。」
「我現在去找法官,了解一下他對案子的印象;然後去盯著證交所的數據出來。」
「現在我們能做的,就是把對方所有提供的證據,全部推翻,然後把顧東林牽出來,這樣一來,這個案子的始末便有了緣由。」
方律師看著顧朝夕和景陽,快速說道。
「好的,我們這就分頭去安排。」景陽點了點頭。
「喬恩那邊我會聯繫,許諾你幫子夕照顧好,他現在只是擔心她的情況。」方律師點了點頭,便轉身往法官辦公區快步走去。
「你開車去律師事務所,我現在聯繫許諾,看看她的進度。」景陽扯著顧朝夕邊快步往外走、邊將車鑰匙塞進她手裡。
「你照顧著她一些,跑路這些活兒,她一個孕婦也頂不上什麼事。」顧朝夕點了點頭,抓了車鑰匙便快速往外走去。
「許諾,你現在哪裡?」
「子夕的情況怎麼樣?」
「對方證據不足,下周重新開庭。現在關押候審,朝夕已經去辦取保候審的手續,大約需要在裡面呆兩天。」
「……」
「你別擔心,都是這個過程。」
「恩,秦東家裡沒有發現什麼異常。找到熟人查了他和妻子女兒的通話記錄,原本有每天定時通話,現在已經有一周沒有過通話記錄了;我朋友正在查他妻子女兒在那邊的住址和生活情況。」
「前期的資料里,有父母嗎?」
「沒有,父母都不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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