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夜店女孩(2/2)
說句自誇的話,我長的還算漂亮,加上豁的出去,所以在第一個月的時候,我就輕而易舉的賺到了兩萬多塊錢,成為新進來的這一批人裡面掙錢最多的一個,用一個行業術語,叫做月銷售冠軍。
我的分成是八個點,酒水又是暴利行業,這也就意味著會所賺的錢至少是我的四五倍。經理和媽咪多精明啊,見我在一樓這樣油水較少的地方,還能掙這麼多錢,覺得我還有更大的利潤價值。
媽咪特地抽出一下午的時間,跟我講一些三樓的規矩,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雖然我覺得有點太下賤了,但是掙錢多啊。最終,我越過二樓,直接去伺候三樓的客人了。
二樓一般都是沒什麼文化的暴發戶,土豪二代,雖然有錢,但是說話粗俗,言語下流,給人一種傻不愣登的感覺。但是比較好的一點,這些人心性都爽直一些,沒那麼多花樣。所以,不僅二等三等的小姐願意在二樓伺候,就連一等的小姐,也經常在二樓陪客,畢竟「二樓」算是我們這兒人傻錢多,比較好賺的代名詞了!
三樓就不一樣了,這一層的客人不僅有錢,而且還有權有勢。來這裡伺候的服務員都要跪著服務,跪著進門,跪著移動,跪著出去,臉上還要露出恰到好處的微笑。
雖然我把尊嚴扔到了客人腳下,但是三樓的客人出手確實大方,一晚上就能掙幾千。
可是,當時的我卻不明白,福兮禍所依的道理。三樓這群道貌岸然的偽君子,衣冠楚楚、斯文和善的外表下,卻有著世間最狠毒、最骯髒、最變一態的心理。他們懂得一切花樣,有著各種各樣的惡趣味。
而我,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呢?當我被折磨的奄奄一息,我才知道,他們不是人,是畜牲,是豺狼,是禽一獸。什麼人人平等,在他們眼裡,這裡的女人就是供他們隨意取樂侮辱的奴隸,就算折磨死了,他們也會視若平常,甚至當做酒後的笑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