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奇葩的案子(1/2)
第四十五章奇葩的案子
p.s:張成、鄭秀賢由書友阿拉納克、音棋i兩位書友友情出演。
此案件真實事件改編,絕無任何誇大!
以下正文。
……
「好吧,我錯了。」林滄道歉道的相當乾脆利落。
有求於人,態度必須端正。
「哼。」李知恩傲嬌的哼了一聲,「認錯態度挺不錯的,那麼我就原諒你了。」
「好嘞,謝謝知恩醬!」
「咦惹……知恩醬什麼的,好噁心啊。」
「哈哈哈。」林滄大笑起來。
「行了,不和你說了,你吃飯去吧,我先掛了。」
「行。」林滄臉上帶著笑意應了一聲,掛斷了電話。
起身去吃午飯了,吃過飯還要趕回國的飛機。
林滄本來是打算多待幾天的,但是那個案子可等不了。
林越指名道姓讓林滄來處理這件案子,林滄也沒辦法。
不過聽時承說,這個案子應該不是很難處理。
……
下午四點多,林滄回國之後馬不停蹄的趕到了律所。
主任辦公室。
咚咚咚。
林滄敲了敲門。
「回來了?」時承見到是林滄,笑著說道。
「難得出趟國,直接就被我大哥趕了回來,我真的是。」林滄無奈的搖頭說道。
「哈哈,你的緋聞我都知道了,你小子倒是挺厲害啊。」時承笑著拍了拍林滄說道。
林滄臉一黑,怎麼連這傢伙都知道了?
這個資訊時代能不能給人一點兒隱私了?
「有很多人來咱們律所的微博下面留言,你和那個Sunny到底是……?」
林滄嘴角微抽,連特麼他工作的律所都能找到,這群沙雕網友也忒優秀了點?
「讓公關部澄清一下吧,我和Sunny只是朋友關係,沒有半點兒關於愛情的雜質。」
「得,失戀一次,愛情都成雜質了。」時承失笑著搖了搖頭,「我會讓公關部去處理的。」
「喏,你哥給你指定的案子。」時承拿著一個文件夾遞給了林滄,「刑事類案件,你的當事人是原告人。」
「這熟悉的原告人,已經好久沒人找我打刑事類官司了。」林滄砸吧著嘴說道。
時承無語的翻了個白眼。
「誰讓你打刑事訴訟全部敗訴?」
原告人和原告看似一字之差,實際上所蘊含的法律意義卻是完全不同的。
原告人相對應的是被告人,這是刑事案件的特稱。而原告對應被告,用於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當中。
一字之差,意義卻大不相同。
「被告人的律師哪家律所的?」林滄一邊看著文件一邊問道。
「法院指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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