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奇葩的案子(2/2)
「法院指派的。」
林滄動作一頓,抬頭看向時承。
法院指派律師算是刑事案件開庭時的特色吧,有些人著實沒錢請律師,出於法庭的公正,法院會指派律師來幫請不起律師的人打官司。
法院指派的律師大部分都是新人律師,也有一些法院自己的律師,不過這樣的律師很少會被指派罷了。
「合著被告人還是個窮光蛋?」
「你見過幾個犯盜竊罪的不是窮光蛋?」時承反問道。
「哎!時老大,人家還沒定罪呢,你怎麼能說是盜竊罪呢?你這句話放在法學院,會被老師罵的喲。」林滄打趣道。
「滾一邊兒去。」時承沒好氣的說道。
老子都出師幾十年了,還拿那一套嘰嘰歪歪。你見過幾個大學教授做一些不危險的實驗用玻璃棒引流的?
「嘿嘿。」林滄咧嘴笑了笑,低頭繼續看案件。
怎麼說呢……
這個案子雖然是刑事類案件,但它著實不太嚴肅。
被告人叫張成,一個奇葩,他在原告人,也就是林滄當事人鄭秀賢的飲料廠里偷了價值十七萬的飲料,然後……
高人張成把這價值十七萬的飲料全給倒了,去賣空瓶子……最後賣了三百多塊錢。
嗯……
據公安機關調查,這大哥忙活了一晚上,直到第二天天亮才把空瓶子全都拉到廢品站,然後賣了三百多塊錢。
這三百多塊錢還沒捂熱,就被公安機關給抓走了。
看完張成的事跡材料,林滄不得不感嘆一句奇才。
這得多牛逼的腦迴路才能幹出來這神一般的操作?
關鍵是,雖然張成只賣了三百多塊錢,但他所承擔的責任,可不是他賣的這三百多塊錢,而是鄭秀賢損失的十七萬。
不過……
「這傢伙的名字怎麼鄭秀妍那麼像。」林滄嘀咕了一句。
「鄭秀賢是中國人,我調查過了,和鄭秀妍沒關係,就是一個飲料廠的老闆。」時承聽到林滄的嘀咕,出聲說道。
林滄點了點頭,將文件放到了時承的桌子上。
「這個張成完全符合盜竊罪的犯罪構成,主觀上也具備了盜竊的故意,他也沒什麼精神病史、神經問題,能夠認識到所盜竊財務數額的巨大,也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林滄說道。
「回頭我再看看吧,看看他實踐過程中有沒有涉及到其他的罪名。故意毀壞財物罪他估計是跑不了了,整個競合從一重罪問題不大。」
「十七萬,雖然原告人並不是很憤怒,但這個數額,量刑的話也要在三年到十年之間了。」時承說道。
「我要是原告人我都能氣笑咯,這個奇葩。」林滄無語的搖頭說道。
這就好比你花錢去青樓,喊了一堆小姐,然後你愣是和這群小姐玩了一晚上的飛行棋,物品真正的價值完全沒有體現出來。
就很牛逼。
「回頭你讓秘書把所有的資料放我辦公室,哦對了,還有兩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簡稱)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應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給我弄一份,我感覺能用到。」
「你小子業務能力不差,就是懶。」時承笑著說道,「真不知道你以前的案子是怎麼輸的。」
「都說了,當時我還年輕。」林滄攤了攤手,「走了,別忘了資料。」
「行。」
對著時承揮了揮手,林滄推門出去了。
看著林滄離開的背影,時承嘆了口氣。
這個臭小子,業務能力正如他所說,一點兒不差,就是志不在此。
搖了搖頭,打電話讓秘書就給林滄弄資料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