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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溫柔是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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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說完了之後就有些後悔,我看過秦牧森的行程表,他在正月初三就會從a城出發去英國,我應該在他要出發去英國的時候,再跟他提旅遊的事情,不說去哪個國家,到時候也許他就將我帶上了也說不定。

我現在這麼早的跟他說我想去旅遊還說想去英國,總覺得有些刻意為之了。

我看著秦牧森探究的眼神,扯了扯臉皮笑笑:「你不願意給我花這個錢,那就算了。」

我說著就要從他懷裡離開,秦牧森及時扣住了我的腰,將我按在他的胸膛上:「你說不介意做我的小三?」

秦牧森用那種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不悲不喜,我猜不出他此時此刻是什麼情緒。

我想我可能急躁了些,說了自認為可能討他歡心的話,或許他的歡心沒討上,到是把自己給賣了。

我對著他乾乾笑著:「我瞎說得啊,如果你結婚了還不肯放過我,我可不就是你婚姻中的小三,我就是介意又由的了我嗎?」

「那倒也是,李木子我現在倒是覺得你變化的很快,識時務懂得拎得清自己的身份。」

秦牧森這話對我不知道是夸還是諷。

他抬手捋著我的長髮,手指在我的髮絲上繞來繞去:「初三我會去英國出差,你若是想去玩,就跟著我一起過去吧!」

秦牧森發話了答應帶我去英國,我心裡有些小雀躍,總覺得離我的目標又進了一小步。

殊不知的是,後面還有場巨大的暴風雨等著我。

秦牧森捋著我得頭髮,捋著捋著,手就開始不規矩了摸向了我的臉,他的大手不斷下移,我這剛打完點滴,他這是想幹嗎,嫌我似得太慢在送我一程嗎?

「你的項鍊呢?怎麼沒戴。」秦牧森摸了摸我的脖子,有些不滿。

那條項鍊今天一早我就給取下了,秦牧森現在才發現我沒有戴,雖然那條項鍊很美,可是我卻很難喜歡上。

「項鍊太貴重了,我從來沒有過這麼貴重的東西,我怕給弄丟了,就給放起來了。」

我解釋道。

秦牧森白了我一眼:「上不了台面的女人,不過就是幾十萬塊錢,能有多貴重,明天給戴上。」

我點頭:「嗯,你以後多送我一些名貴的東西,比如衣服包包首飾車子房子之類的,我也會變的跟那些名媛富太一樣貴氣能上的了台面。」秦牧森要是送我,我還真要,為什麼不要呢,換成錢多好啊!

秦牧森有些無語的看著我,估計他覺得我跟那些個女人一個樣吧,貪慕虛榮。

早上醒來的時候,身邊已經沒有人了,那半邊被窩沒有什麼熱氣,估計秦牧森起來了很久。

我看看手機已經快到九點了,也就沒在繼續在被窩裡窩著,洗嗽好下樓別墅的管家對我說:「秦先生繞著前面的人工湖跑步呢,李小姐您能去叫下秦先生嗎,該回來吃早飯了。」

管家很盡責。

我說好。

前面有個很大的人工湖,我看見秦牧森繞著人工湖在跑步,我走到湖邊對著湖那邊的秦牧森喊道:「秦牧森別跑了,該吃早餐了。」

冬日的早陽下,秦牧森隔著淡淡的霧氣好像沖我點頭笑了下,他跑到我跟前,有些喘,滿頭都是汗,我看著就從自己的大衣口袋裡掏出了紙巾,遞給他,只是他沒有接我很乖巧的抽出一張紙巾,墊著腳給是他輕輕的擦汗,他沒有躲,站的很穩一動不動的讓我給她擦汗。

「你看你好多汗,是不是跑了很多圈。」我邊擦邊問道。

秦牧森微微低頭讓我給他擦擦額頭,他聲音有些粗重:「十二圈,本想在跑幾圈你就過來了,等過完年,回來了你跟我一起晨跑,你看你身體差的,動不動就去醫院。」

我身體差嗎?是因為誰,我動不動就去醫院,又是因為誰,我沒有說什麼,只是淡淡的笑了下回應:「好啊,多運動對身體後。」

秦牧森攬著我的腰回了別墅。

吃完了早餐,秦牧森讓我陪他去下商場。

我以為他就要帶著我回a城去了,畢竟明天就除夕了。

「你要買什麼年貨嗎,不必了吧,秦家應該什麼都會備齊的,也不需要你去操心。」

我對開車的秦牧森說。

「我用買什麼年貨,去商場就不能買點別的嗎?」秦牧森說。

到了商場後秦牧森直接拽著我的手去了高級女裝區域,我心裡已經猜到了估計是我昨晚說的話起了作用,他這是帶我來買衣服了。

對此秦牧森有自己的解釋他說:「過年了你看你穿的都是些什麼,簡直就是丟秦家的臉,給你買幾件像樣的衣服,過年家裡親戚聚會時穿。」

我聽了主動的攀著秦牧森的手:「謝謝大哥!」

秦牧森突然頓住了腳步,用很奇怪的眼神看著我:「李木子你不覺得你乖的有些過頭了嗎?」

「嗯?是嗎?乖一點不好嗎,難道你不覺得我不乖的代價就是往醫院裡跑啊,秦牧森我是希望我們之間能夠和平共處的,不要老是針尖對面的,你覺得呢?」

我眯著眼含著笑意問他。

「你不恨我了?」秦牧森問

我想了想說:「倒不是不恨,是不想在恨了吧,其實你不知道你對我好時,我是一點都不恨你,就比如現在,我覺得你就很好啊,還帶我買衣服。」

秦牧森狐疑的看著我:「你這女人花花腸子一大堆,不要以為說兩句好話我就信你了。」

我跟他撒了個嬌:「哎呀,我就是有花花腸子,我又能拿你怎麼辦,你是誰我又是誰啊,我又不是擁有金手指,人生從此開了掛。」

「什麼金手指?」秦牧森根本就聽不懂我後面說的話是什麼意思。

我耐著心解釋:「就是現在網絡上比較火的一個流行用語,就是說一個人得到了某種神力,人生從此走向巔峰。」

秦牧森的比我大了八歲左右,很多我知道的東西,他是不知道的。

可能也是因為我的乖巧討了他的歡心,他一口氣給我買了三十萬的衣服包包,都是名牌,講真,我長這麼大都沒穿過這麼貴的衣服。

我的身材不錯,身材也算是高挑,穿什麼衣服都很好看,我從秦牧森的臉上看到了他很滿意我試穿一件,他就豪爽買下。買到最後我和他的手上都是滿滿的購物袋。

就在我逛的實在很累時,想跟他提議我們去吃午飯吧,我身上來著姨媽,真的很累。

秦牧森到是來了興趣,非要去五樓的珠寶店看看,沒辦法我又跟著他去珠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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