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逃婚】一年之約6(1/2)
會去南瑚山進香是百里醉也沒想到的。
晌午飯前那會兒,她的五姐百里綾派了丫鬟來送信,邀她一道出外遊玩,找到那剛被占了便宜的人時,她正站在後花園的林子裡扯花瓣撒氣呢。
想到飯時還要和沈瑾瑜見面,百里醉就鬱悶,乾脆隨便收拾了一番,帶上梅梅赴約而去。
圖的就是眼不見心不煩。
百里家統共七個子女,性情各有不同。
並非所有妾室都會對柳氏溜須拍馬,其中,排行第五的百里綾和她的親母宋氏就是個特例。
宋氏出身小戶,父親是個教書先生,後因學堂關門大吉,便來到百里家謀了帳房先生的職位。
這位宋先生有不僅有文化,還極會理財,在百里家做事沒得多久就深得百里晟的信賴。
兩人時常在一起喝酒談天說地,頗有忘年之交的意味。
一來二去相熟了,宋先生索性將膝下的小女兒許給百里晟做妾,精打細算十分了得,加上岳父這重關係,二人可謂合作無間。
所以真的計較起來,宋氏對柳氏的威脅,比陳氏要大得多。
她初來時柳氏還沒扶正,仗著自己生了兩個兒子,成日暗中逮著她使絆子,陳氏刻板,但身為正室,想著一碗水要端平,便也護過她好幾回。
這恩惠就被宋氏一直記在心裡了。
自小她就教導女兒,做人不能忘本忘恩,尤為要記得飲水思源,若非陳氏自甘讓出正室之位,家中最小的百里醉才是嫡女。
就算一家人不論嫡庶,百里醉也是你百里綾的七妹,你身為姐姐該多照料著她一些。
這些年的私下裡,沒少暗暗接濟住在落魄小院子裡的那母女二人。
因為此,百里綾在婚事上沒能逃脫柳氏的摧殘。
好在她有個和老爹關係不錯的外祖,任由柳氏再怎麼從中作梗,也只能給她尋了個為人很混帳,家世很牛叉的夫家。
百里綾心寬,又會過日子,夫君怎麼樣她是無所謂了,嫁了之後孝順公婆,操持家務,一年內生了雙龍鳳胎,公婆喜歡她,連生意都讓她管。
手握財政大權,膝下兒女成雙,夫君想去逛*還得看著她臉色對她說盡好話,才能得幾個賞錢。
簡直就是女人的典範!
若要攀比家業,她的夫君陸家又比百里家厲害。
百里綾事業家庭兩得意,從前就被百里醉當作目標來勵志的。
如今自己風光大嫁,閃耀回門,姐妹兩距離更近一步,豈有不聚之理?
……
出了府,二人尋了家清靜的酒樓里用午飯,隨後百里綾突然提議,說,七妹,陪我去南瑚山進香好不好?
百里醉想的是,昨夜自己小有失眠,若留在華苑今晚該到她睡地板了,單是想想都覺得累啊……
反正南瑚山離文城不遠,趕不及回來,在寺中住一晚也行,她還可以有*睡!
抱著這絲單純的念頭,於是乎就答應了。
哪知走到半道,百里綾才一五一十的告訴她,自己受人所求,才是把她半哄半騙的帶出來。
彼時馬車已經駛入山道,略有顛簸,百里醉聽聞之後略詫,「五姐,你可別同我說求你的人是那一個。」
百里綾有她外祖的精明,成婚兩年,極有主意,就是做了虧心事都能表現得正義凜然。
她把頭點點,確定了百里醉心裡的想法,再正色問,「七妹,你如實跟我講,你可喜歡沈瑾瑜?」
百里醉沒被她繞進去,反問,「我喜不喜歡沈瑾瑜,和五姐你幫二姐夫騙我出來見面,這是兩回事啊!」
做人要有原則!
百里綾也很堅持,不依不饒本著自己的想法繼續問,「那沈瑾瑜可又喜歡你?我說的是真心的那種。」
姐妹兩眸色炙熱的望著彼此,誰也不肯後退,連倔強都如出一轍。
半響,百里醉投降,「……五姐你有話就直說吧,你贏了。」
露出個舒心的笑容,百里綾語重心長,「七妹,莫說五姐不疼你,沈瑾瑜是個怎樣的性子,不用我多說,這些天你也深有體會了,一個敢和女皇糾纏不清,還讓朝臣都忌憚的人,你怎可能真的拿捏得住他。」
便是這一年開始接手夫家生意後,百里綾和沈瑾瑜還有兩次未見面的過招。
商場上的血雨腥風,不比朝野里翻滾得厲害。
眼看家公的身子一天不如一天,夫君又不成氣候,兒子還小,繼承家業的話說出來都太早了,百里綾這當家主母做得不易。
想到半年前那件事,她心有餘悸,「你可知我夫家主要做綢緞生意,半年前差點因為沈瑾瑜散得一乾二淨,要不是家公頗有人脈,足足借了八千兩白銀才度過難關。」
八千兩不是小數目,但對於沈家來說,哪怕是把陸家的家業全填進去也不夠沈瑾瑜塞牙縫。
若要做個形象的比喻,沈家是象,陸家充其量最多是只小鹿。
那象又不吃鹿肉,一腳踩死了小鹿,存心找樂趣麼?
百里綾道,「事後你夫在我家公五十大壽時特意派人送來禮物,那一件就值八千兩,你說過分不過分?」
聽到這個事情,百里醉愕然之餘,當真不明白沈瑾瑜是怎麼想的了。
對陸家這件事她略有耳聞,卻沒想到因沈家而起。
在和沈瑾瑜短短相處的時日裡,她只覺得他脾氣不好又強勢,可不至於惡霸成這樣。
轉念一想,假如他真的要捏死誰,根本不用廢什麼大的力氣。
百里醉相信,只要他動了真格,陸家半年前就家破人亡了。
既然陸家沒有家破人亡,好像……沈瑾瑜又沒有真的那麼過分。
存著一絲僥倖,她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百里綾正等著她問!
「說起來這都怪你姐夫太混!」她嘆了口氣,臉上皆是恨鐵不成鋼的憤然之色,「你那姐夫,什麼話都敢說,在他那幫狐朋狗友跟前狂起來就沒完了。」
事情真正的始末還得從八個月前講起。
那時候百里綾剛生產沒得幾個月,正在恢復中,她夫君陸明奉命送*的絲綢上京。
一進京城,就玩得花了眼。
陸明有一幫酒肉朋友與他在國色天香樓設宴,大把大把的撒銀子,玩得不亦樂乎。
眾所周知『國色天香』的招牌為顏家所有,開遍大江南北,只京城裡的這一家卻不然。
這家是掛羊皮賣狗肉的*,聽聞背後真正老闆是蒙國那位汗妃娘娘。
慕汐瑤的大名誰不知?
那樓既是她的,便也是沈家的。
管她賣羊肉還是賣狗肉呢,只要和皇族相關,總是讓人趨之若鶩。
陸明去玩就算了,美酒下肚,腦子一懵,嘴巴再跟著一松,就說了些許冒犯沈家的話。
京城那地方,大街上隨便一抓都能逮著個與皇親國戚沾親帶故的,很快這件事情就被沈瑾瑜知道了,由此才引出後面這一件來。
簡單的把來龍去脈說完,百里綾免不了將不成器的夫君大罵一頓。
「此事說來是我夫君不對,哪怕沈瑾瑜派人抓了他去,打斷他的手腳,把他打成殘廢,我與公婆都不會心疼叫屈,可七妹,你知我最驚的是什麼?」
聽到這裡,百里醉先前的想法又被推翻了,她覺著沈瑾瑜沒錯啊。
和她昨兒個對百里琴動手道理是一樣樣的,況且京城貴地,傷了面子決然是件大事。
再說沈瑾瑜只讓陸家傷了財,不過是小小教訓,後來不是還讓人在陸家公壽宴上送了等價的禮麼?
對陸家而言就是被他教訓了一頓,玩的是心理戰術,不傷皮肉,那就談不上真正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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