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驚世智慧鑄律法,無窮魔性成一家(1/2)
第1122章 驚世智慧鑄律法,無窮魔性成一家
「這是仙秦的疏忽嗎?」
錢晨心中嗤笑,怎麼可能。
秦墨矩子證得『非命』道果,天底下沒有比那群大方士更了解『非命』的存在了。
甚至錢晨懷疑。
整個羅天冥界的命修一道,可能都是仙秦為了祭煉非命道果而故意造就的。
「命修一道,背後波譎雲詭,有天庭司命殿的痕跡,亦有那群仙秦大方士的手筆。」
「天庭司命殿本是沿用太古神庭設置的官衙,號稱司掌眾生命運,但太上道祖開闢元神大道,眾生的命運是你區區一個天庭說掌就掌的嗎?」
「但仙秦的那群大方士是如何可怕,我卻是知道的,雖然徐福為我算計,但以他為樣本,其他六位大方士,當真一個也不能小瞧。」
「那位天庭的帝君進入始皇陵,本以為是遭了始皇帝的後手,死在了裡面。」
「但現在看來,那位帝君暗中傳下了司命殿一脈,他是故意進入始皇陵中,以身為棋,和仙秦博弈什麼。」
「也是,堂堂道君,哪有那麼容易死!」
「這羅天冥界,連一個五大夫爵以上,證得元神的都沒有,全苟在後頭算計對吧!」
錢晨看的明白,這命修一道就是老陰逼。
以因果為線,以氣運為鉤,註定了這裡的爭鬥都要藏在暗處,可以說發現即摧毀,看那陳金田的命術神通就知道了。
牽絲弄偶,暗中操弄人氣運!
命師之道要竊命修行,汲取眾生氣運為資糧,這一脈能有好人嗎?
「命師之道的晉升,在於聚運竊命,破格建命,以人為資糧,每一次命格破格,都需要仔細選擇,吞噬對應的命格,還要承擔空亡反噬。這就決定了,每一位命師的晉升,都是在算計別人和被人算計之中度過。」
「想要晉升,就需要主動搞事。」
「但命運一道,主動搞事,中人算計的可能性太大了!」
「就像釣魚一樣,天知道哪塊餌料下面有魚鉤,但不吃餌料,永遠就是魚,成不了釣手。想要晉升,就要奪取他人的真命,奪取他人的真命就容易吃到他人釣魚的餌,一旦吃下魚餌,自身的命格被人算清,自己都有可能被人煉化成一枚『魚鉤』。」
「陳金田不就是如此?」
「這等體系之中,永遠是最頂端,最早布局的人占優勢。說不定什麼命師,什麼命格,全是別人的鉤子!如果仙秦和司命殿早就布局下來,那麼這一套體系,甚至整個羅天冥界,早就被人編織了羅網。」
「你以為是在釣魚,實則早已經在人家的羅網之中,釣到最後,羅網纏身,逃都來不及。」
錢晨已經下定決心,不陪他們玩了!
這命修體系愛誰修誰修,反正他是不修的,最多也拋兩桿,陪他們耍耍。
「羅天冥界本身就是為了配合命格體系開闢的幽冥地府,這裡面沒有任何天地靈氣,就算強行以神通出手,在此地詭異無比的命運神通之下,一旦出手便會被抓住蹤跡,算計到命格……」
「一旦被算到命格,就等若被人抓住了要害。」
「等閒元神,乃至道君,都不是你想不修就不修的,畢竟不修命,人家各種算計,利用下來,命運如羅網一般編織好,便是元神真仙,亦只有在網中掙扎的份。」
「但我不同,我是道君,而且還是一尊圓滿道君……」
「我有當棋手的資格。」
喜判完了諸多新鬼之命,按照禮數回報錢晨道:「小臣判命已定,諸鬼皆命有定論,各有安排,長安君所見如何?」
錢晨搖了搖頭,直言道:「不如何!」
喜面色微微一滯,按照秦律,即便是高官顯貴,倫侯通侯亦不能對秦吏指手畫腳,因為除了始皇帝之外,仙秦再大的官爵也在律法之中,便是白起這等列侯之尊,未得皇帝授符節,就連一隊兵馬也難以調動,一下官小吏都難以訓斥,懲戒。
喜身為大秦判官,在職責之內判定諸鬼真命,按律長安君不能插手。
但錢晨並非強自插手,而只是評論幾句,堂堂關內侯難道連評論小吏的權力也沒有嗎?
即便喜的上司,城隍來了也得說有。
但喜覺得沒有,就如商君和韓非子所說。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生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無所定,雖有十黃帝不能治也。故行仁義者非所譽,譽之則害功,工文學者非所用,用之則亂法。」
國家設立官爵,是以利誘之那些有能力的人,讓他們將自身的能力貢獻給國家,用於君王和國家有利的方面。
同樣律法要嚴刑禁止他們將自身的能力,用在危害君王和國家的方面。
所以,上陣的勇士砍下一枚首級,就會被賜予爵位,而若他敢觸犯律法,爵位也會很快被罰下。
有修為,有能力的人若是肯將修為和能力用在對仙秦有利的地方,他的爵位升的很快。
但若是他用自己的智慧和修為,對仙秦不利,那越是有能力,就越要狠狠懲罰。
即便是佛陀菩薩來了仙秦,若是用他們的智慧,辯才去說法,講述對仙秦不利的東西,就應該被拉去修長城!
所以,官爵是用來收買那些修為高超的人的,律法是用來約束和懲戒他們的。
一個人如果擁有了仙秦的爵位,卻利用他的爵位和官職去觸犯律法,那等若用仙秦收買他的東西去損害仙秦,比反賊和叛逆還要可惡。
所以越是官爵高的人,越不能觸犯律法。
同樣,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
韓非子說五蠹,儒的罪過在於他們用言辭干涉國家的法律,俠的罪過在於用暴力觸碰君王的禁令。
長安君縱然是高爵,地位尊貴,但這地位是律法和仙秦賜予他的。
他若是用口舌文書,去影響,干涉官吏的判罰,等若利用仙秦獎賞他將自身能力用於有利於國家的地位,反而去干涉,破壞仙秦的律法。
身為高官顯爵,利用國家給與他的權力和地位干涉法律,完全破壞了國家給予爵位的用意,比儒和俠更惡劣。
爵位應該是獎勵有能力的人,做出有利於國家的事,由律法懲戒他們,使得他們不敢做出不利於國家的事情。
爵位和律法乃是相輔相成的兩面。
但現在有些高爵者,將國家對他過去功勞的獎賞,當做他們破壞法律的特許。
用國家給予的權力和地位去破壞秩序和律法……
以爵亂法者,更是罪無可恕!
喜直言道:「長安君固爵貴,然而高爵亦是律法所賜,如何能以律法賜予的爵位去破壞律法?秦律不允許長安君這麼做!」
錢晨搖頭道:「是你問我所見如何?我只是誠實的說出我的看法而已,為何說我破壞律法?」
「你因為我的地位,而假意問我看法,我如實相告之後,你卻因為我和你的看法不同,而認為我在干涉法律。如此難道就符合律法和法理的教導嗎?」
喜沉思片刻,拱手道:「這是我錯了!」
他恭敬行禮,繼而道:「審判定命是我的職責,我應該老老實實完成自己的工作,不應該向您詢問意見。」
錢晨卻皺眉道:「我身為關內侯,一定擁有過人的能力和智慧,你處理公事,向我請教,是將我的智慧和能力貢獻給國家。如何稱得上是錯誤呢?我看到了你審判的不足,能力的缺陷,直言告知,你卻為何如此警惕和反感。難道你不想將事情做的更好嗎?」
「你說我沒有權力干涉官吏辦事,但如果你們徇私舞弊,違背律法,難道我也不應該管嗎?」
喜坦然道:「古時候,蒼頡創造文字,把圍著自己繞圈子的叫做「私」。與「私」相背的叫做「公」。公和私相反的道理,是蒼頡就已經知道了的。現在還有人認為公私利益相同,這是失察之錯!仙秦給予我審判諸魂的職責,此乃公事,而長安君地位雖然貴重,但卻沒有相關的司職,與我也沒有相屬的關係!那麼您的地位和權力,對我而言就是私事。」
「我因為私事而處理公事,便是公私不分的大患!」
「犯了因為長安君的權力和地位而干擾公事的道理!」
「如果我們徇私舞弊,違背律法,那麼應該懲處我們的自然是律法,如果長安君依靠高爵而懲處我們,那麼觸犯律法,處罰我們的卻是權力和爵位,依靠私而懲公,依靠私利而劃分公利,看似公私兩便,但實則以私害公,化公權為私權,將律法的權威,變成了你的權威,天下之惡,莫過於此!」
「所以,長安君的意見我一字不能聽,即便是小吏徇私舞弊的過錯,也只有律法規定的人才能處理,諸如御史和郡、縣城隍!」
錢晨心中感嘆,不能說喜說的沒有道理,給儒說話的空間,他們一定會擾亂法度,給俠行事的機會,他們一定會破壞禁令。
所謂儒和俠,並非是明確的兩種人,而是代表天地間的兩種力量——道理和暴力。
舊天天帝得之,是為『德』和『力』。
所謂暴力,便是人貫徹自身意志的行為和力量,所以擁有暴力,就一定會幹涉秩序。
可暴力的蠻橫誰都知道,道理的隱患卻少有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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